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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条例

    时间:2021-10-1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依法确定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法定职责的有关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下面是东星资源网为大家带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一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职责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状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3.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6.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状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7.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职责,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推荐,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职责,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贴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职责,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2.用心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贴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必须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职责。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职责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理解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职责。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必须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脚手架安装作业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针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向安全员做交底。

    6.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按要求及时做好塔基、塔身偏差测量。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职责。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贴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职责。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八、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职责。

    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贴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贴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务必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状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

    6.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7.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8.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9.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10.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11.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2.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三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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