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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曾祺:手把肉

    时间:2021-09-0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汪曾祺:手把肉

    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样的普遍)到北京来,带着她的女儿。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我们请她在晋阳饭庄吃饭,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脆皮鱼……统统不感兴趣。我问她想吃什么,“羊肉!”我把服务员叫来,问他们这儿有没有羊肉,说只有酱羊肉。“酱羊肉也行,咸不咸?”“不咸。”端上来,是一盘羊犍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犍子都吃了。问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妈说:“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几天,头一回说‘好吃’。”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什么也不带,只背了一条羊腿。日落黄昏,看见一个蒙古包,下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随即杀羊。吃饱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酣然一觉。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

    “四人帮”肆虐时期,我们奉江青之命,写一个剧本,搜集材料,曾经四下内蒙古。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蒙古族同志说,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一句是“不达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时候。经过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长好了,草原一片碧绿。阿格长好了,灰背青长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爱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们看起来都是草,牧民却对每一种草都叫得出名字。草里有野葱、野韭菜(蒙古人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是因为羊吃野葱,自己把味解了)。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花。羊这时也都上了膘了。

    内蒙古的作家、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体验生活,调查工作,也是为去“贴秋膘”。进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只是用铁锅烧一锅水,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滚几滚,加牛奶,放一把盐,即得。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但喝惯了会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很多人早起不吃东西,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摆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还有月饼、桃酥。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坐上水,杀羊了。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断羊的主动脉。羊挣扎都不挣扎,就死了。马上开膛剥皮,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一会儿的工夫,羊皮就剥下来,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看看杀羊的现场,连一滴血都不溅出,草还是干干净净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意思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即煮全羊。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因为我们是汉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钟。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个大铜盘里。羊头已经切下来,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上桌后再搬走。吃羊贝子有规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上脑”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即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服务员问:“你们吃得完吗?”一个书记说:“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五个人吃了一只羊!”

    蒙古人不是只会吃手把肉,他们也会各种吃法。呼和浩特的烧羊腿,烂,嫩,鲜,入味。我尤其喜欢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饭馆中吃过一次“拔丝羊尾”。我吃过拔丝山药、拔丝土豆、拔丝苹果、拔丝香蕉,从来没听说过羊尾可以拔丝。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场吃过哈萨克的手抓羊肉。做法与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锅清水煮,但切的肉块较小,煮的时间稍长。肉熟后,下面条,然后装在大瓷盘里端上来。下面是面,上面是肉。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块,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吃之前,由一个孩子执铜壶注水于客人之手。客人手上浇水后不能向后甩,只能待其自干,否则即是对主人不敬。铜壶颈细而长,壶身镂花,有中亚风格。

    很打动人心!

    看起来淡淡的,到还是很有情感的!

    汪曾祺

    汪曾祺(1920.3.5~1997.5.16),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还写了他的父亲,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其散文《端午的鸭蛋》和《胡同文化》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金岳霖

    整体把握:金岳霖是著名的国学大师,作者对老师充满敬爱的感情,本文即是这种感情真诚流露的见证。但是作者写作本文,采取了一种轻松活泼、幽默滑稽的笔法,让世人看到一个极其富于个性的活生生的金岳霖。

    作者笔下的金岳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文章行将结束时有这样一句话:“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可以视做对老年金岳霖的特点的概括,也可以视做对他的一生特点的概括。

    在本文中,关于金岳霖的行事大约有:

    1、奇特的外貌。讲课时戴帽,帽檐压得很低;戴一副一白片一黑片的眼镜;穿一件其他教员很少穿的夹克。

    2、奇特的行为举止。患眼疾,微仰着头;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在学生面前抓自己身上跳蚤;养一只大斗鸡,同一桌吃饭;搜罗大梨、大石榴,与小孩比赛。

    3、独特的教学风格。有时一上课就宣布穿红毛衣的女生回答问题,致使女生们紧张而兴奋;面对学生们提的各种问题,他都回答;开选修课,师生平等对话,上课时与王浩探讨问题,旁若无人。

    4、对专业理论的独特理解。学生觉得逻辑枯燥,但他觉得“很好玩”;沈从文给他出“小说和哲学”的讲题,他却得出结论说二者没有关系,可见他对专业理解的严格,又缺乏变通,不给学术沙龙东道主的面子。

    5、对友情独特的珍惜。对学生很爱护,林国达死了,他在课堂上表现出悲哀;林徽因死后,别人都忘记她了,可他还记得林的生日。

    6、对生活独特的热爱。喜欢与孩子相处,做孩子的游戏;老年时,坐在平板三轮上逛王府井大街,以示接触社会,观察生活。

    总的说来,金岳霖具有特殊的性格、特殊的外貌、特殊的言行,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在学术上聪明过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谙世故,头脑单纯;他待人真诚、坦荡,但学生觉得他很可笑。他一心只想学问之事,以致对社会人事的感受理解与众不同,于是从内心到外表都特立独行,没有想到要从众从俗,也正是这种孤独精神和单纯心理,才使他静心做学问,成就了他的学问品格。

    另外,本文语言也很有特色。汪曾祺是当代著名作家,其散文别具一格,经历了一辈子的写作训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平实而有韵味。这种韵味有点像巴金的《小狗包弟》,自然而然,少造作。本文的语句都很短,描叙性和议论性的语言都很精粹,辞达而已,不事夸张,但都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本来面目,表达了作者的本意。这样的语言粗看不见精彩,须细味才见功力,如描写金岳霖对学生讲《红楼梦》里的哲学时有一插曲:“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事件、情境本身就很有趣味性,作者只是照直说来,并没有过多的精雕细琢,但留有阅读品味的余地。又如描写金岳霖与朋友的交往:“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这些语句中间没有可有可无的文字,也许老作家行文至此,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具有感染力的简洁而畅达的文风已经凝聚在字里行间了。

    问题探究 1 作者为了使文章生动活泼,写人时用了什么笔法?

    作者对金岳霖的描写是漫画式的。漫画笔法,可以是讽刺的,也可以是亲切热情的。本文表现为后一种,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幅夸张了的人物漫画,其实并不是作者想有意地或人为地夸张,而是人物本身就具有夸张性的特点,作者只要照直写来就自然生动活泼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似乎只写直观印象,并不像平时见到的写名人的文章那样郑重其事,非写出人物的深刻性、崇高性不可;作者写的是活生生的人物,印象、感性、趣味的特点非常突出。

    2 文章在剪裁布局方面有什么特点?

    为了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为了使表达生动活泼,本文在剪裁布局上似乎有一番认真思考。作者先写金岳霖的外貌,后写其行为;同时又先写课堂上的金岳霖,后写生活中的金岳霖。作者把最深的印象写在前面,把一般的印象写在后面;把最重要的材料放在前面,把次重要的材料放在后面。文章还隐约按时间安排材料,由远及近地描写人物,先写西南联大时的金岳霖,后写解放后的金岳霖,体现一种历史的纵深与跨度。

    3 从文章中可以看到当时西南联大怎样的校风、学风?

    (1)宽容个性。教师们充分地保留了各自的个性,金岳霖只是“很多有趣的教授”当中的一个,他外貌、言行奇特,无人干预。

    (2)思想自由。闻一多可以在公开场合大骂蒋介石。

    (3)学术气氛很浓。当时正是抗日战争时期,尽管战事频仍,纷扰不断,但西南联大教学秩序井然,师生们致力于学问、学术,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后来许多联大毕业生学有成就,都应归功于联大的办学方针和校园学习风气。

    4 如何看待文中出现的“闲笔”?

    文章在描写金岳霖的穿着之后,展开联想,写到了闻一多和朱自清的穿着,以及闻一多大骂蒋介石的情景;再往后,写金岳霖的得意门生王浩,展开联想,写到王浩“现在成了洋人”,与作者仍有来往。这两处描写,都是由“本事”言及“他事”,与金岳霖不甚相关,但又成为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按梁实秋的散文创作法则来说,这种“闲笔”是犯忌的,但汪曾祺写散文常有这种“闲笔”,并无人提出批评,倒是显示写作的个性,表现了老作家特有的文风。

    5 本文的当代阅读价值何在?

    金岳霖是中国著名哲学家之一,学术界不少人都写文章称赞他的学术思想,肯定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汪曾祺则把生活形象、师表形象留给广大读者,留给历史,这本身就很有意义;再有,金岳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凭借老作家汪曾祺的写作才华,写出来自成一篇有特色有趣味的散文佳作,供后人长久阅读,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另外,文章涉及西南联大的一些人和一些事,也有史料价值。

    有关资料

    一、关于金岳霖(周礼全)

    金岳霖(1895—1984),中国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湖南长沙人。1911年入北京清华学堂,1914~1921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获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之后在英、德、法等国留学和从事研究工作。1925年回国,1926年在北京清华大学任教授,创办清华大学哲学系。以后任西南联大哲学系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和文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和系主任、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和副所长。1954年被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1979年被选为中国逻辑学会会长。1953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曾任中央委员、中央常委。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后历任全国政协第

    二、

    四、

    五、六届委员,还曾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著有:《论道》和《知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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