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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按照“补短板、夯基础、促长效”的思路,进一步聚焦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春季整改”“夏季提升”“秋冬巩固”攻势,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意见》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 2500 人以上减贫任务,确保 2020 年实现全面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整改。重点抓好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各级各类评估检查、督查巡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对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开展系统排查梳理,举一反三查问题,追根溯源查原因,立说立行抓整改,持续跟踪抓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统筹衔接,推动乡村振兴。始终坚持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持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高标定位,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现有政策不动摇,更加注重帮扶脱贫质量和稳定脱贫长期效果,逐步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把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强化志智双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工作重点

    (一)立足增收补齐“两业”短板

    1.推进农业发展。完善“四个一”产业扶贫模式,推进农业与扶贫基地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新增 1-2 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大力推进“四个千万工程”,2019 年稳定发展蔬菜 11.2 万亩(其中设施农业大棚果蔬 1000 亩),新发展蚕桑 6000 亩,珍稀楠木 6000 亩,井冈蜜柚 8000亩。重点打造“一谷一带一廊一园”现代农业产业,即三湾至曲白百里黄桃谷、319 国道沿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带、禾河沿岸蚕桑绿廊、现代农业示范园综合体,新发展“一柚两桃”为主的果业面积 10000 亩、“稻渔”综合种养 6000 亩、有机茶叶 2000 亩。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健全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年内完成 194 个贫困户入股的合作社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蚕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2.推进光伏扶贫。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的运维管理,实施智能监控,

    确保光伏发电效率突破90%,实现贫困户每年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全面完成怀忠镇茶源村 4 个贫困村光伏电站联建建设,确保全县196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每年至少增收4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3.推进旅游扶贫。按照“一核两翼、多点联动”战略与“两核三带”旅游产业布局,打造县城至三湾沿 320 省道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线路,全面完成 10 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和重点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推进电商扶贫。加强对已建成 125 个行政村站点的规范管理。大力推动农产品上行,力争实现销售贫困村合作社(贫困户)产品金额达 1000 万元。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就业 2000 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供销总社、县邮政局、各乡镇)

    5.推进就业扶贫。摸清全县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基数,大力推进脱贫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助补贴,实现年内培训贫困劳动力 1410 人。加大扶贫车间帮扶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车间,年内培育创建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 46 个以上,稳定就业扶贫专岗就业 600 人以上。健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办法,保持 5500 个公益性岗位总量不变。加强用工信息对接,定期开展“送岗下乡下村”等招聘活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6.推进科技扶贫。选聘 50 名本土科技特派员,根据全县 106 个贫困村产业基础和科技需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实现全县贫

    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确保每名特派员每年开展技术服务 30 次以上。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 15 次以上,培训人员达 10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二)夯实基础补齐设施短板

    1.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公路和人行便道网络体系,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通自然村硬化路全覆盖,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大力发展镇村公交,构建客运服务网络,确保全县城乡客运班车通达率达 98%以上,解决农村乘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2.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认真抓好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完善贫困村水利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集中供水设施的管护和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19 年巩固提升农村水厂 7 座,稳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润泉公司、各乡镇)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等工作,实现贫困村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 95%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管护基本到位,贫困村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三)多措并举打牢攻坚基础

    1.推进安居扶贫。进一步摸清农户住房情况,严格对象认定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审核和三榜公示制度,引导和控制农户建房标准。科学谋划实施“爱心公寓”,完善已实施的“爱心公寓”动态管理机制,坚决避免“爱心公寓”惠民政策的扩大化、高标准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严守易地扶贫搬迁“四线”要求,强化贫困户搬迁后续扶持措施,开展移民搬迁项目“回头看”,深入跟踪易地搬迁户脱贫后的生产生活,防止搬后返贫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2.推进健康扶贫。全面筑牢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负担比例控制在 10%。简化就医报账程序,实施城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进贫困人口“三个一批”救治工作,简化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一站式”审批服务。规范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重提高签约履约率,落实签约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

    3.推进教育扶贫。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扶贫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线负责制,健全教育资助体系,重点关注异地就学学生的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所有贫困学生享受政策全覆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建立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

    4.推进保障扶贫。继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水平和农村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低保公示等制度。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5.推进生态扶贫。鼓励引导贫困户参与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项目,有效增加贫困人口造林收入。2019 年,争取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然林补助资金不少于 884 万元。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选聘指标,确保生态护林员每年有 1 万元左右的稳定收入,辐射带动 400 户以上贫困户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

    6.推进金融扶贫。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支持,规范开展贷款展期和无还本续贷工作。持续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严格贷款审核审批和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防止违规发放贷款和挪用贷款资金。建立对贫困户贷后资金跟踪使用管理机制,不定期组织对小额信贷进行督查,严格监管资金使用情况。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各乡镇)

    7.推进深度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加大对深度贫困群众特别是未脱贫户、新增贫困户以及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帮扶力度,重点帮扶残疾人、孤寡老人及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持续改

    善提升深度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8.推进志智双扶。制定感恩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感恩行动”,以落实党的精准扶贫政策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知党恩、跟党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继续开展“脱贫典型”评选活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鼓励和推行“爱心超市”、公民道德“红黑榜”等做法,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让群众做群众工作,对因懒、因赌、因子女不孝等原因致贫的现象进行教育惩戒。(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各乡镇)积极推进“新妇女”运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改善家居环境。(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

    (四)建章立制提升脱贫成效

    1.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抓好贫困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对脱贫户实施跟踪问效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政策落实、增收能力和生产生活情况,对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予以帮扶,确保全县贫困人口不落一人、脱贫人口不返贫一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扶贫信息数据,利用好精准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贫困户、贫困村数据,不断提升精准脱贫大数据质量。加强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的相关责任部门比对和行业部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2.健全困难应急救援机制。统筹整合部门资源,拓宽救助渠道,

    建立贫困群众困难应急救援机制,防止突发性贫困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各帮扶单位、各乡镇)推进“社会扶贫网”建设,完善“社会扶贫网”爱心帮扶平台,确保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群众需求精准对接,积极开展社会扶贫网扶贫众筹行动,构建网络众筹、众扶、众帮的扶贫助困模式。(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乡镇)由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常驻帮扶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常驻帮扶干部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防止贫困群众因意外致灾返贫,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3.健全风险防控防范机制。积极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纠正违规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加大对贫困边缘户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扶贫政策引导,防止简单发钱发物、用政策养懒汉,防止盲目提高标准,造成非贫困户攀比。注重防范返贫风险,加强脱贫监测,健全完善致贫返贫预警机制,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帮助贫困户应对各类返贫风险。加强舆论风险防控,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各乡镇)

    4.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同配合,主动加强与乡镇对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对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需求、带贫机制等进行管理和规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充分运用好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县本级审计成果,6 月底前完成历年涉农扶贫资金项目中各类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行业主管单位、各乡镇)

    5.坚持财政资金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继续强化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整合资金精准使用。持续保障扶贫资金投入需要,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6.加强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扶贫工作站室人才支持和经费保障,脱贫攻坚期内,保障县扶贫部门和村级扶贫工作室正常运转工作经费。配齐配强各级扶贫队伍,稳定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原有人员编制,确保各级扶贫机构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的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通过遍访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

    资料,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行业扶贫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同配合,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决策部署情况。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和责任帮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影响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奖惩机制,将问题整改和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潍坊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围绕我市“一二四三”发展战略和“五强四宜”城市建设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加快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提升目标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通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确保全市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省定贫困线,收入增长率明显提高;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托住底”;确保每个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孩子都有学上、上得起学,病人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救助,危房都能得到修缮;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结对帮扶(关爱)干部带着“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户进行信息采集,找出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

    (二)建立“巩固提升台帐”。以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础,为2014年以来的每名建档立卡户建立“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按照一户一档一台帐,进一步深化细化就业、产业、社会、政策帮扶,做到因人因户施策,按需帮扶,全程纪实帮扶提升工作。

    (三)打好帮扶“组合拳”。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全面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创业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社会帮扶、政策救助,打好政策集合、项目集中、资金集聚、措施集成的“组合拳”。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持续采取“就业+产业”帮扶,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继续采取“社会保障+项目收益”救助,帮助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

    1、产业扶持。以镇、街道、开发区为主体运作好2017年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全面增强“造血”功能,集中打造扶贫项目,效益与村、户联结。合理划分村与户效益,既让村集体经济有“钱袋子”,又让村民致富奔小康有“好路子”。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通过签订项目帮扶协议,实现收益分红,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将产业、就业培训、技术指导精准实施到位,对有种植、养殖、加工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进行技术指导,采取“农业企业+农户”、“农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致富能手+农户”等模式,提供多样增收途径。

    2、就业帮扶。政府搭台,村企对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技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依托美丽村庄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结合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公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等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上岗,增加收入;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结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引导扶持兴办村淘服务站点;用活用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开展好5万元以下“富民农户贷”,对符合贴息扶持政策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就业创业。

    3、结对帮扶。以建好“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为抓手,全体在职在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全覆盖,并长期保持不变。帮扶人要根据建档立卡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因户施策、政策到户、分类指导、配套服务”的原则和“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量身”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在帮扶实效上下功夫。开展“督孝”行动,对儿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户,由“村委”、帮扶人牵头,结合其子女实际情况,签订赡养协议,督促履行赡养义务。

    4、社会帮扶。一是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引导各界增强社会责任感,使献爱心、做好事、办善事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二是丰富扶贫济困内容,以维护好“山东省社会扶贫供需平台”为基础,开展好“扶贫日”、“万企帮万村”、“过暖冬,过好年”等系列活动;三是发挥好行业部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用,促进帮扶供需有效对接,引导群团组织、志愿者、成功人士、优秀企业家,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帮扶提升巩固工作中来。

    5、政策保障。落实好“三个保障”办法,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两个重点,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提高救助标准、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救助高效及时。对需低保政策兜底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需要教育救助的家庭,综合运用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落实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因残致贫户,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和住房救助。

    四、健全脱贫长效机制

    立足我市脱贫攻坚实际,市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聘请高校专家团队,对贫困发生动态管理、帮扶路径选择、帮扶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建立救助衔接机制, 在贫困动态监测、资金投入、产业扶持、社会帮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将扶贫开发与政策兜底有效衔接,探索构建预防致(返)贫长效机制,搭建好平台,畅通帮扶救助渠道,实现扶贫治理常态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防止脱后返贫和新增贫困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行行动组负责制。重新调整青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与行动组、市直部门行业帮扶组,仍然实行行动组负责制,各镇街(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各行动组的办事机构,落实扶贫专干3-5人负责整个行动组日常工作。

    (二)充实帮扶(关爱)小组。调整充实由镇、街道、开发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长、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市直干部、村级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关爱)小组,一般为3人,对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户实现结对帮扶(关爱)全覆盖,具体负责落实每户帮扶措施巩固提升工作。镇、街道、开发区扶贫办负责确定小组名单,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完善强化督导工作机制。市扶贫办、督察局、审监组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半年一考核”的督导形式,坚持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干部帮扶联系、措施落实、政策兑现情况。建立督查问题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下发整改意见书,全程跟踪督查整改,推动帮扶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四)建立评先树优和问责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潍坊市文件精神要求,依据《青州市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青州市镇、街道、开发区与市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青州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扶贫开发考核实施细则》、《青州市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细则》,严督实考,落实责任追究,树立正向激励导向。

    (五)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在政府网站开设“扶贫开发”专栏,建好市扶贫开发微信公共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多媒体宣传中央、省、潍坊市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模式,引导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各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好工作落实。

    ,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对待外物的观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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