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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矿井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含流程图)

    时间:2021-09-2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一、基建矿井 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超前考虑、超前准备, 为基建工程提供技术保证和指导, 努力实现各项工程设计科学化、合理化, 保证关键项目的优先开工, 实现工程施工的安全、优质、低耗和高效。

    一、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基本建设一定要有章可循, 要制定一套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 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坚持施工和技术管理“双十有”准则。一是施工管理“十有准则”: 开工有准备、计划有平衡、施工有记录、技术有责任、工程有回访、工序有交接、管理有牌板、事故有追查、质量有检查、竣工有验收。二是技术管理“十有准则”: 开工有报告、图纸有会审、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测、变更有手续、材料有检验、隐患有记录、质量有标准、竣工有档案。

    二、选择技术水平一流的施工队伍, 加快建井速度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 直接决定着建井速度和质量。在工程招标前, 建设方主要领导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要做好施工队伍的考察和选取工作, 选择技术水平一流的施工队伍。

    三、采用先进建井技术, 实现井筒快速施工

    为加快建井速度, 郭家山回风井在施工中, 采用了技术含量高且先进的现代化凿井设备。通过科学设计、精心组织, 缩短了建井工期, 在创造速度的同时也为联盛集投资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如利用大绞车、大吊筒增加了提升能力, 提高了劳动效率,减少了劳动力。

    四、周密计划、科学组织, 奋力加快矿井基建步伐

    首先做好矿井开采方案的优化设计, 选择最佳施工方案, 控制关键线路, 缩短工期, 降低投资。其次做好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排队, 科学编制矿井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好各工程开工计划、图纸供应计划、设备购置安装计划等。再者是做到计划的科学周密、切实可行。科学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确定各工程合理开工顺序, 组织好交叉、平行作业,达到节约工期和降低投资的目的。

    五、严格遵照技术规范, 加强工程质量控制

    首先从设计开始把关, 做到工艺先进、参数准确、结构合理, 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其次加强材料管理, 做好材料的取样、试验, 坚持不合格材料不进场、不使用, 从现场把好工程质量关。再是严把施工工序, 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 从施工过程把好质量关。通过采取不同手段、不同方法控制工程质量, 使各项工程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加大基建矿井安全科技含量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始终牢记安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天字号工程, 是职工最大的福利。为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首先要把好各类工程的安全设计关, 使基建矿井安全工作一开始就迈上高起点。其次是严把安全施工关, 凡没有设计、没有论证、安全没有保证或有安全隐患的工程, 坚决不予开工。

    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在矿井基建时期, 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经常召开技术讨论会, 从技术高度反复论证,以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最优; 决策层领导要多听取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保证技术信息的畅通; 工程技术人员要有总揽全局、超前思考能力和有胆有识、敢于负责的工作作风, 要善于不断学习、总结并吸收利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真正实现各项工程项目科学化、合理化。

    基建矿井 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 一) 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程序,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专篇、环评报告、招投标工作、合同签订和前期“三通一平”等重点工作,为主体工程开工创造条件,根据公司体制,基本建设管理部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各矿井技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确定与审核工作。

    二、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需经政府部门进行论证、审查、审核的各项工作(消防、、电力、环保、卫生防疫、安监、国土、水资源)。

    三、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协调各矿井技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四、组织实施计划外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五、确定各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式,制定项目承包商招标文件,参与组织招投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 二) 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由蓝图变为实体,投资开始产生效益。在这一阶段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对项目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进行全面控制,以期圆满地实现建设目标。项目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内容:设计协调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对涉及业务相关单位的管理与协调等。

    一、设计协调管理 (一)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注意收集和获取各种基础性的资料,如工程初勘资料、地形图、工程地下管线布置图、并将这些资料及时地提供给设计单位。

    (二)编制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 (三)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需做好各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工作,解决设计与施工之间相互矛盾的地方,不留下设计“真空地带”。积极帮助解决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中不清楚的问题,联系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解决。

    (四)设计出图以后,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核,主要审核项目结构体系合理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审查项目设计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协助设计人员优选用合适并且技术经济指标好的设计方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五)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注意与设计单位的交流,了解设计意图,把握设计要点,以便于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解答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掌握设计要求,提出建议和准备好图纸会审的意见。

    (六)工程变更是工程项目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设计变更给项目进度、费用都会带来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该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考虑,掌握和控制设计变更,制止不必要的变更,减少变更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进度控制

    (一)审批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度实施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二)实施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一致性; (三)做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对施工进度的干扰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督促承包商按计划进行人员、材料、机械的组织和供应; (五)按合同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公正处理进度拖延问题。

    (六) 项目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已完成分项工程量进行初步核实,报基本建设管理部通过审查后,签发进度款付款凭证。

    三、质量管理 (一)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思考(准备)工作是否办妥和符合要求,如有不妥应尽早予以完善。

    (二)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各专业人员应熟悉和研究图纸,掌握设计要求、结构体系、关键环节,提出建议及准备好图纸会审的意见。应该与承包单位加强联系,搜集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三)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设备等,应在施工前提供材料报审,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该提供样品,甚至联系厂家实地考察。对不符合要求或未经报审的材料,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不予认可,造成质量问题的,还要责成承包单位返工。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这对于保证施工质量,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的种种原因,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方力量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基本建设管理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与监理和承包商之间的沟通,使出现的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六) 对重要的施工部位,各项隐蔽工程及各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验收。如需要政府部门验收的,还要协调、陪同政府部门对该工序进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管理 (一)在实际工程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提供给承包单位相应的土、矿建、安装项目的相关资料与信息,特别是井巷工程,应及时提供巷道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地质报告、井上下对照图以及采空区位置资料与矿井涌水量监察报告等,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隐患的预测与排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协助安全监理人员树立威信,同时要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一些他们未注意到的安全问题给予及时提醒。对未委托监理的项目,基建部派驻的现场施工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以及方案本身的可靠性。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涉及到的安全措施,如有不满足安全规范和现实要求的,要予以指出,并要

    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于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还应积极配合、

    协助承包方健全安全施工措施,为承包商的安全施工提供有利的条件。

    (四)对于承包商未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要予以指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以工程指令形式要求执行。检查和要求施工单位办理各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险。井巷工程参与公司组织的季度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进行奖罚。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土建工程的基坑工程、土方工程、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制度,包括夜间值班制度、成立应急小组等措施。另外在台风季节、雨季等对施工不利的季节,应有相应的应急措施。井巷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做好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应急制度。

    ( 三) 、验收交付阶段

    当隐蔽工程、基础工程等重要单项工程,经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等进行验收、签证。承建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建,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公司相关部门等进行初验,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报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验收组,组织完成最后的竣工验收。

    ( 四) 基建工程立项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建设的立项是基建工程中的主要环节,为了更好地规范基建程序,将基建管理行为并入公司总体管理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基建工程立项审批的范围: 二、凡项目建设单位需建设的单项工程,完成后可以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包括新建、续建的土建工程、修缮工程、技改工程、给排水工程、蓄水储水工程、道路、场地、安装电气工程、矿建井巷工程(井口以下的工程为矿建工程)等,均属立项审批的范围。

    三、基建工程立项审批流程: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需建设的基建工程,由各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年度基建工程项目计划并经总经理(矿长)审核后,向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申报。

    (二)基本建设管理部组织人员到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核实,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实际情况进行会审,会审结果经部门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总裁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单项工程 20XX 元以上或总投资 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报董事会审批。

    四、工程立项后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由基本建设管理部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配合提供设计依据(工艺技术参数)。

    五、由于生产、安全要求及灾害应急情况下,须紧迫实施的计划外工程,由建设单位做出工程项目补充计划,经基本建设管理部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方可开工,同时报总裁办公会批准。

    六、凡立项审批的工程和经批准的紧迫工程,必须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实施,经总裁办会议审批立项的审批文件,要分发给财务部及各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管理部备案。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

    八、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

    九、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立项审批流程: :

    No

    Yes

    Yes 是

    Yes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年度工程计划

    基建部现场调研

    基 建 部生 技 部部

    门会

    基 建 部综 合 科汇总

    公 司 总经 理 审核 报总裁办公室会议或董事会 财务部 分发各建设单位 基建部备案

    ( 五) 基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批制度 一、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编制和调整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统计工程进度,签订承发包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结算,考核工程成本和施工及企业备工备料的依据,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审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图预算的种类: (一)凡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工程,发包人要求做出施工图预算的,由设计单位编制,按程序二进行审批。

    (二)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标书中)由施工单位编制,按程序一审批。

    (三)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自行设计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编制预算,按程序二进行审批。

    (四)四通一平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根据其工程类别,按程序一、二分别执行。

    三、施工图预算审定的主要依据:

    (一) 审批的施工图及说明。

    (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

    (三) 各类现行定额。

    (四)施工单位资质。

    (五)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设施明细。

    四、施工图预算的定额规定: (一)预算定额的采用、取费标准及材差取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如定额缺项。可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及劳动定额等资料编制补充定额(补充定额根据甲、乙双方设定的工程定额),施工单位将审批的补充定额随同预算一并交回。

    五、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名称,必须和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一致。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

    七、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

    八、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基建工程施工图预算会签单

    单位工程

    编 号

    主 要 内 容 (承包单位、承包方式、工程概况、质量标准、工期等)

    签 订 依 据 (执行定额标准、取费、材差计取方式、公司有关工程结算的文件)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基建部 总经理`

    会 审 人 员

    签 发

    记 录 人

    日 期

    施工图预算的审批程序: :

    1、根据公司基建工程的性质、特征,结合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规定,将本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审批程序分为两类:①实行招投标的工程②不实行招投标的工程。

    2、程序一(实行招投标的工程)

    招标

    3、程序二:(不需要招投标的工程)

    已审批的年度工程计划 基建部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基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会审 进入合同签定程序 总裁办公会确定施工单位 公司组织招标 基建部审核施工单位资质 公司预决算中心预算编制(标底) 已 审 批 的 年度工程计划 基建部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基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会审 总 经 理办 公 会确 定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预算 进入合同签定程序 基建部、预算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会审预算 公 司 总经 理 审批 基建部审核施工单位资质

    ( ( 六) )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4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范标准规定》(国函[20XX]2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更好的发挥资金投资效益,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等以及与该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等。

    第三条

    基建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机构按照项目具体内容进行招标前期准备和编制招标文件,经本部门领导初审后送交法律事务部审查,由分管基建部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或授权代表)批准。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XX 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工程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 四条 条

    招标文件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招标书及投标须知,包括工程项目概况、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等;

    (二)工程技术说明,包括对建设工程范围、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技术和工艺等提出明确的说明及要求;

    (三)投标书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等;

    (四)主要合同条款,包括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违约罚款、索赔、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方法等;

    (五)设备的供应方式、设备的价差的处理办法。非全额包工包料时,材料的供应方式和材料差解决办法。

    (六)标底。采用秘密标底,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加取费(取费由招标办公室审定)分类确定。

    (七)投标主标的日程安排。

    (八)评标原则以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 五条 条

    为了加强招标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招标领导组。

    (一)招标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总经理 领导组副组长:副总经理 领导组成员:公司有关部门、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在公司基建管理部。

    办公室主任:基建工程管理部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基建管理部有关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有关部室、建设单位等专业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组职责 1)负责公司招投标工程计划的审定; 2)确定招标方式; 3)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 4)审定招标结果。

    2、办公室职责 1)编制年度招标计划 2)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3)负责审查投标活动中的资质 4)审定或标底 5)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6)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7)处罚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招标领导组及办公室并明确职责。

    第六条 招标前有关要求: (一)招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列入公司年度资金计划; 2、正规设计图纸、已审批的施工图预算和其它文件; 3、建设用地已征购,障碍物已清理拆迁,“四通一平:已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和协作配套条件已落实; 5、已领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委施工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委施工,否则办公室有权责令停工,取消工程计划,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子公司自负。

    (三)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也可对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第七条 招标可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和协商议标三种方式进行。基建部在招标前应向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

    第八条 特殊工程、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工程和投资 50 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协商议标方式。议标方式如下: (一)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议标项目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编制议标说明,提出有关要求,并确定标底,标底的确定参照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议标邀请单位,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参与议标单位做有关准备。

    (三)召开议标会议,通过谈判方式,确定队伍和包价。

    (四)采用议标方式时,招标管理机构应对投标施工单位资格进行认真的评审。邀请招标时规定的投标单位不应少与三家,协商议标,议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九条:基建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 开标邀请法律事务部、评标委员会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条

    基建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回收标书,并安排专人保管,并执 行公司保密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基建部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

    开标邀请法律事务部、评标委员会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二条 评分办法(招标办公室可依据工程类型灵活掌握) 1)评标定标活动由招标办公室主持。

    2)由公司根据工程类型,组成评标小组,由领导组定评标人员,评标人员由办公室组织,人数 7 人,其中建设单位 2 人,基建部 2 人,设计院 1 人,法律事务部 1 人,有关专家 1 人。

    3)评标执行百分制。

    ①报价 30 分。

    报价超过标底的,行零分,报价为标底的得 20XX 报价每低于标底 1%,加 1 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10 分。

    ②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1〕施工方案,满分 10 分。

    〔2〕机械设备配置,满分 5 分。

    〔3〕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合防止质量通病措施),满分 5 分。

    〔4〕工期承诺、保证措施,满分 5 分。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降低成本的技术经济措施,满分 10 分。

    〔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消防等技术措施,满分 5 分。

    ③答辩情况 10 分 ④企业情况 20XX〔1〕企业符合《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中必备条件计 5 分。

    〔2〕项目班子配备齐全计 5 分。

    〔3〕企业近两年施工的工程;每一项优良工程得 2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4〕企业近两年施工的工程,出现一项评级未达到合格的工程,减 3 分。扣减分数最多不超 6 分。

    ⑤按得分高低排序。

    经招标办公室确认后宣布评标结果。

    第十三条 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评标计分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及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工期、报价、资历信誉等因素。

    第 十四条 条

    评标小组应严格遵守评标规则,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基建部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第 十五条 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基建部做好开标答疑记录及开标结果记录,把评选的结果汇总,写出评稿分析报告并把资料一起呈报公司总裁(或授权人)定标,并将相关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 第 十六条 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评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价的除外。

    第 第 十七条 条

    中标人确定以后,投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工程转包。

    第十八条

    招标活动结束后,基建部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的时间、地点,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在复议程序通过后订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与中标单位洽谈合同相关

    内容并定初稿,初稿首先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然后在公司内部流转,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具体审批程序参见《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副本报送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招标书的解释、补充、修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以前书面由基建部解释,基建部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分送各投标人,或由基建部组织答疑会予以解释。

    2.招标期间,基建部为了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发出的全部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内,基建部不再发任何补充通知。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意泄露标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要给予经济制裁或除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利用非法手段窃取标底信息或扰乱秩序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处以适当的经济手段。

    第二十一条 其他规定 (一)建设单位在定标后,不得借故更换承包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须更换承包单位的,经过领导组批准,并适当给予中标单位补偿,补偿费从建设单位工资中列支。

    (二)中标单位如因技术力量等原因不能承担本次任务,有权建议招标办公室停止其承担本次任务,并根据情况,补偿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

    (三)施工单位应当依靠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禁止倒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按有关基建程序进行施工管理。

    (五)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修改增减工程量可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充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建部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与总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按照总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招标单位

    工程名称

    附表二

    工程招标申请

    建设地点

    招标内容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号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面积,其它:视招标内容确定单位)

    现场情况

    要求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发包方式

    要求质量等级

    工程招标范围

    投资额 (万元)

    是否委托 招标代理

    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 单位 名称

    资质 等级

    法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招标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日(章)

    代理机构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日(章)

    招标办审查意见:

    日(章)

    附 :2- - 1 1 、招标申请核准办事程序( ( 即办件) )

    工作流程 工

    求 领取表格

    核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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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编号:

    投 标 邀 请 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的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 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______日历天。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如你方对工程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5、请你方按本邀请书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天上午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分,下午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分(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附表三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___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以前送至招标人。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招标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到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址和方式向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 工程投标书

    致:____

    先生们:

    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之后,我们作为签署人愿按照上述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按____的金额,或按上述条件所确定的任何其它金额,承担上述整个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

    2.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将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命令后的____天内开始本工程施工,并从上述本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内,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整个工程。

    3.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如有需要,我们将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须经你们认可),同我们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承担义务,按不超过上述指定金额10%的金额,根据须经你们认可的保证书条件,担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收到投标之日起的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为止,本投标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

    签名____以____资格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签署投标

    (用印刷体大写)

    证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职业____

    附录①

    保单的金额(如果有)____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

    附表四 附表五

    开工期限(从工程师的命令到开工)____天

    竣工时间____天

    规定的违约偿金款项____每天____

    奖励金额(如果有)______

    维护期____天

    对直接成本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额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额____

    中期证书最低金额____

    出具证书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根据本文件,我们,当事人和担保人,兹具结向____②(下称政府)承担义务交纳上述保证罚金,对此,我们本人,我们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和继任人负有连带责任;但是,在担保人是几个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情况下,我们这些担保人“连带地”和“分别地”为上述罚金负责,只是为了允许对我们中间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联合起诉或起诉,而为了所有其它目的,每一个担保人各自与当事人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对交纳列入该担保人名下的罚金承担义务,可是,如果没有指明责任限额,则责任限额就应是整个罚金款额。本义务的条件是,鉴于当事人签订了以上指明的合同;为此,如果当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订的有效期间,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长期间(无论是否通知担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担保的有效期间,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并且还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经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而担保人谨此放弃得到关于这种修改的通知和权利;以及

    (b)向政府缴纳从当事人在本保证书为之提供保证的该施工合同进行中所支付的工资内征收、扣除或预扣的政府规定征税的全部金额:则上述义务即宣告无效。

    当事人和担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证书上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注:①附录为投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填写此投标书和附录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处填写借款人的姓名__称借款人为政府可能是不恰当的。

    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议,已经决标,并报

    核准、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请按以下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招标方式

    招标单位

    概算投资

    建设批文

    建筑面积

    签约期限

    建设地点

    工程范围和说明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中标 (大写):

    ¥:

    价 其中 ( 预 备费) —— 主要材料用量 ——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工期

    招标人 (公章) 年

    备案部门

    ( 公 章 )

    (公章) 年

    备注 本中标通知书发: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单位。

    报送:

    ( 七) 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建部是基建合同订立的具体执行、承办部门。订立基建合同时,基建部需指派专门的合同承办人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基建合同”是指公司在基本建设项目中,明确公司权利义务,与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受法律保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其中包括委托设计、勘测、监理合同,各类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筑材料、设施设备采购等各类经济合同。

    第四条

    基本建设部合同承办人的岗位责职是: (一)统一格式的合同内容。

    (二)非统一格式的草拟及报送。

    (三)〈〈合同签署审批表〉〉(表格格式见附件)的报审。

    (四)登记合同履行台帐。

    (五)跟踪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反馈合同履行情况,特别是报告不能如约履行的合同履行情况。

    (六)管理合同实施的全部档案资料。

    1、客户档案(核对原件,留存对方签署法人公章确认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 (3)取费证 (4)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产品验收合格证 (6)产品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格证件

    (7)相关责任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招投标文书资料 3、非招投标事项会议记录 4、合同草稿及合同审批表 5、合同文本 6、合同履行台帐及相关文字说明记录 7、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客户联系的往来函件 8、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

    第五条

    基建合同一般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格式合同,同时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基建合同起草与签订程序 (一)基建合同首先由合同承办人起草。

    (二)基本建设部总经理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做好会议纪要),并与合同另一方协商后形成合同初稿。

    (三)报法律事务部审查 (四)由主管副总审查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按照总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查程序,最终确定合同文本后,承办人持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合同签署审批表”,经授权委托确认后,依据《公司印定期制度》进行签章。

    第 八条合同签订后,制作副本报送财务部、预结算中心备案、法律事务部和本部门留存。

    第九条修缮工程按以下程序签订合同:

    (一)需修缮部门(单位)提出修缮申请。

    (二)基本建设部现场勘察确认

    1、需修缮部门(单位)提出修缮申请。

    2、修缮工程量

    3、施工措施

    (三)基本建设部提交领导批准修缮。

    (四)签订修缮合同,按特别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合同的履行及监督 (一)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的完全实际履行负全责。

    (二)合同承办人在催告对方履行或中止、变更合同时必须使用书面的材料。并注重收集保存对方已收集到该材料的证据。

    (三)由法律事务部审查的合同或需要中止、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查。

    (四)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材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预结算报告、会议纪要等所有相关资料作为重要的履行凭证必须在签署当日将原件存档。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部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对工程验收的时间进行严格规定,以确保完工的工程尽快进行验收,相关人员应当规范、完整、准确地填写竣工验收表,于竣工验收后及时将竣工工程的资料报告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

    在一个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队,完成合同外的基建零星项目或修缮项目,必须有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基建管理部门的共同签证,最后并入工程预算中。否则不予决算。

    第十三条

    合作方合同签署要求。

    合作方非法人代表本人签署的,须有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有权签署本合同)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第十四条

    合作方施工责任人身份要求

    合作方委托的履行代表如项目经理、工地代表等在履行其职责时应出具由合作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的身份证。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按照总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八)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批准立项的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二)各建设单位负责开工前的四通一平和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实测现场实际情况及地形地貌。

    (三)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各建设单位组织,会同公司基建部、预结算中心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参加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对于会审中涉及的影响质量和使用功能及造成工程

    造价增减较大的变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签署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先报批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现场代表审核、主管科室经理签字,报部门总经理签发《开工报告书》,凡确定的开工日期不得延误。

    (五)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前向基本建设管理部报送施工人员名单、特殊岗位名单及有关证件。

    二、工程监理: (一)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依照《建筑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有关内容,凡委托监理单位的,由甲方工地代表与监理单位共同监管,未委托监理单位的,由甲方工地代表全权监管。

    (二)甲方工地代表为基本建设管理部派驻各控股子公司的现场施工员,乙方现场的代表必须是乙方委托的全权代表。

    (三)工程监理执行“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三、施工要求: (一)工程施工严格执行部、省颁布的各项标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1、符合 20XX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符合“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符合“GB50252—9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统一标准》。

    4、符合“GB/T326—20XX”《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5、符合“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晋建施字(1992)355 号《关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二)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规定: 1、签证资料要符合国家部委、省颁施工规范要求,突破要求的签证要有特别的说明并报公司有关领导签字认可。

    2、签证的文表要规范,要符合签证的要求,不得以其它纸张代替,签证要语言准确定论,数字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伪造、不得涂改。

    3、现场签证资料必须有公司派驻的施工代表和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签字,并经基本建设管理部项目负责人认可。

    4、签证资料要现场实测、验评,实是求是,讲求时效性,不得隔日补签,凡由记忆补签的资料不能作为计价依据。

    5、涉及挖填方的工程,必须依据规划测绘图计算出挖填方量,工程竣工时必须核对实际工作量与计算工作量的参数,有差异应注明原因。

    6、现场签证工,必须写清时间、地点、工程量、人数以及发生签证工的原因。

    7、认价签证须经部门经理审批确认,且必须是定额中没有预算价格,或材差文件中没有价格的材料,凡是定额中有价材料认价资料的认价签证无效,认价与社会实际价悬殊大的(除特殊情况外),认价资料无效。

    8、现场签证的重复量,即总包工程中乙方应完的工程量,而甲方又给予签证的,或工作面上重复的工作量,乙方形成二次算量的签证一律无效。

    9、在施工中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或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或由于公司、使用单位提出的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变更及签证,由各有关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对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减且对工程整体影响很小的五千元以内(小型隐蔽工程)的变更及签证,由基建部工地代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代表、施工、监理单位讨论后,出具变更、签证文件,经基建部工地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实施。

    (2)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十万元以内(大中型隐蔽工程)的变更及签证除执行上述第①条审批程序外,由公司基建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设计单位共同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十万元以外的变更及签证除执行上述程序外,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10、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文字记载,紧急情况下施工现场口头认可的变更,签证,事后必须在 7

    日内补齐有关手续。

    11、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签证文件,由基建部门派驻工地代表收集后,分专业统一编号,每月的 25 日将原件分别报公司基建部备案。工程结算时,对缺漏补办的工程签证必须由部门主管领导认可后才能进入结算资料。

    12、对于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签证,各专业人员应该及时沟通,避免信息不通产生新的变更、签证,造成投资浪费。

    13、施工方案变更要有变更的依据,无变更依据的可根据方案变更增加工程量,但不予签证,不予计价。

    14、工程设计变更内容必须在图中注明或修正,并注明设计变更通知书的署名和序号,没有设计变更但实际变更的要在图中注明指令变更人。

    15、乙方巧取,套签的签证,一经查出,签证人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从重的处罚 (三)施工定界: 1、单项工程由两个以 上工队施工的,现场必须写清两方的施工接合部位,以及接合部位以外的零星项目。

    2、同一场地几个工程队施工的,严格划清工程界线,工程项目,特别是总图工程要严格界定位置。

    3、冬季施工措施由乙方报送施工方案,甲方审定批准后执行,现场施工人员确认工程部位、工作量和实际施工时间。

    4、工程事故: (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事故,乙方主动申报,甲方组织人员现场定性、定量。由乙方赔偿。乙方对事故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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