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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人日记随笔心得体会

    时间:2021-10-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狂人日记随笔心得体会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欢迎阅读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初中教师读现代中国新文学《狂人日记》随笔心得范文!

    狂人日记随笔1

    初读狂人日记,没有完全看懂,再次阅读方才体会到狂人之意。

    狂人的狂,指的既是病理上的神经错乱,语无伦次,措辞荒谬;还指了狂人在心态上的一种病态变化——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故事梗概: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

    传统观念认为,鲁迅借狂人之口,抨击吃人的社会制度,事实上,也只要狂人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语,但是,我和妈妈共同认同这部小说的是对狂人精神状态的描绘,确实是精到、准确,妈妈说以前课本很多革命小说都如过眼烟云一般消散在历史尘埃中,而狂人却不会,我是第一次读这篇文章,而妈妈则是重读,她认为,因为这篇小说和鲁迅曾经学过医有关,这篇小说准确地写出了一种有迫害症和强迫症的精神病人的形象,这篇作品成功不是其立意多么高,而是其形象把握之准而名流文坛。

    我现在不懂不要紧,过几年后,回过头再看看,也许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狂人日记随笔2

    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同时,他也是一位以笔为武器,与黑暗社会作不懈斗争的革命家。他的作品,看似只是轻描淡写的杂文,但细细品味,便觉其中奥妙——寥寥几笔便勾勒出当时社会的动荡、人性的变诈,可谓套用郭沫若的一句话“写人写事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他,就是鲁迅。

    提及鲁迅,即可想到他开创中国白话文新篇章之作——《狂人日记》。它主要记叙了在黑暗的封建社会,“我”站在一个狂人的角度,凭空觉得周边的人都要吃自己,而自己则是这个“吃人集团”爪下的一头“猎物”。而这个“吃人集团”的老大就是自己的哥哥,自己就算哪一天要被吃了,也得背负着“吃人的人的弟弟”罪名。后来,“我”还发现连小孩子和想吃人,也吃过人。

    从这篇小说的表面来看,“我”绝对是一名狂人,一位名副其实的狂人。但,只要稍经思考、体会,就会发现:这篇小说蕴含着深深的讽刺意味。所谓“吃人的人”,实指当时的贪官污吏、腐败的政治条款;“狂人”,当时受其压迫的平民百姓;“吃人”,可想而知,指当时统治者倚仗权利剥削百姓、鱼肉百姓,令老百姓生不如死。在这暗无天日、民不聊生、贪官污吏横行霸道的旧社会里,用“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懦弱、狐狸似的狡猾”这句话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

    小说的结尾,是意味深长四个字,发人深省:“救救孩子……”仅仅四个字,便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对祖国的未来,对未经玷污、不知世风污浊的孩子的深深担忧。由此可见,鲁迅先生不仅是一位救国英雄,还是一个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未来的伟人。

    他自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正是他一生的写照。鲁迅先生虽然已经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狂人日记随笔3

    一直以来就很佩服鲁迅先生,但对于他的文章没有怎么多的接触过,除了在以前课文中学到的。这周开始读鲁迅先生的小说,开篇的《狂人日记》就给自己深深地震撼。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具有特殊的意义。”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很容易解读出来。因为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而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遐想,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我们也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理解出现。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在那样的时代,这不得不让我们敬佩。

    狂人日记随笔4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第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也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

    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丧心病狂的人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把小时候死去的妹妹的肉体放在饭里给狂人吃。

    这位狂人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喊着:“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狂人所说的这一句话,让我懂得,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他也知道:应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更多像狂人的人出现,社会才会更有朝气吧。

    其实,回过头来再想“狂人”的“狂”,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反而是真正的不“狂”。鲁迅先生只不过想借“狂人”的“狂”来唤醒沉睡的人来*那个充满血腥味的社会而已。

    最后,借用一下某教材书上的话来作为我的结尾,“犀利的思想与凝炼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狂人日记随笔5

    《狂人日记》是出自鲁迅之手的白话小说,他把日记与精神病病人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

    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惧恐多疑,逻辑思维不健全。鲁迅通过对一个迫害症患者进行内心独白的描写,不是为了拍出下层劳动人民受到的迫害,也不是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封建礼教的无知愚昧,哀叹民族的黑暗堕落。

    鲁迅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地借用“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社会的残缺。实在的说,文章色彩过于晦暗,当着晦暗中又透着逼人的灼光。“吃人”,真的是吃人么?鲁迅这样说,只不过是在说明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泯灭。他说“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部位兄弟啊?所以,这里的“我”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民族”,“吃人”的民族,合适能觉醒,何时能认清??鲁迅借狂人之口,向世人发泄着愤懑。但是,社会的黑暗之深之广,湮灭了一切,只有先生不肯抱残守缺,向着苍天不断地发泄着。

    小说以很少但又精巧的笔墨写出了当时没有友谊、没有关爱、没有亲情,唯有戒备之心的社会现实。那时的人们在腐化的社会环境下,不会互相合作,不知道奋发图强,也不知道怎么叫“团结友爱”,跟不会去帮助别人,怎么会懂得团结起来*那个腐败的社会?

    鲁迅在文后借狂人之口发慨“救救孩子……”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也许这只是“我”无助的呼喊,但“我”代表着一类人,代表着内心充满着对美好社会向往的一类人。那些无忧无虑生活的孩子们,原来可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儿现在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变得冷酷无情,他们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以前纯真的模样。

    但是!他这一声“救救孩子……”的呼唤,让我们看到鲁迅那宁可燃烧自己,也要把光亮留给孩子的企盼!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有层次,条理分明。

    期待更多这么优秀这么赞的好作品喔。

    生活随笔日记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生活随笔日记,感谢您的阅读!

    篇1:生活随笔日记

    今天,我没有盼到出太阳的晴天,天依旧下着令人讨厌的冷雨 ,淋在人身上,让人更感到几分寒意。但是,今天我的心情 并不坏,因为我看了我昨日在散文 吧上的一篇文章 有了我意想不到的阅读 者给我写了评论 。看到我首次在散文吧上发表的文章有了三百多人的阅读者,我真喜出望外。

    尽管我知道我写的文章大都是叙事的,没有什么优美 语言 和词语 令读者感动 ,但是,至少我敢于尝试了,我迈出了非常矛盾的一步。因为自从我进了高级职称以后,我就懒于写文章,慢慢地,我的写作 水平每况愈下,最后什么也写不出来了。难怪儿子说我:“你现在的写作水平只能算是小学生作文 。”

    儿子的话使我受到启发,同时也引起了我的回忆 。记得我刚毕业时,早晨,我看着我班的学生读书,还能在一个小时内写出2800字的论文,一个学期下来,我写了几十篇论文陆续在阜阳市获一、二等奖。我帮助了多少人晋级准备论文啊。而现在,我的脑袋空空的,感到自己 已经被时代所淘汰。儿子的话,使我鼓起勇气,从零做起,没事的时候动动笔,动动自己的思维。今天我看看网上别人写的文章,试试能不能激发自己的写作灵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看到网上发布的文章,一篇比一篇精美 ,一篇比一篇富有感情 ,我知道我该怎样做了。我回想 我进高级后的几年,直到儿子说我之前的时间 ,我沉迷于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中,我为剧情中主人公的悲欢而悲欢,除了跟着剧情流泪、傻笑外,我又收获了什么呢?现在看来,看电视剧的画面与看文章的描述,差距是很大的,电视剧的画面和情节只能使人得到精神的暂时满足 ,而语言文字 的美妙可以让人回味无穷。所以,以后,我要少看一些电视剧,多阅读一些好文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让自己太落伍。

    篇2:生活随笔日记

    生活的重担,命运的磨砺,曾以为自己这颗被生活慢慢打磨的心固若金汤。

    以往,感到空虚的日子,还可以自娱自乐,一个人,一首歌,一篇文,一天就这样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寂寞并畅快着 ……

    好久好久了,我以为自己的眼泪干了,不会再落泪了。可现在这不争气的眼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泪,我讨厌自己的眼泪竟会是这么的贱,总是这样模糊我的视线 ……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陷进情感的漩涡 ……不想这么痛,不要这样伪装的坚强, 我却失去了该有的理智。这难以拼成的碎片,却无法可以做到舍弃。

    以为自己已经满足习惯了现状的安宁和平静,遇上他,对爱相同的觅求与渴望,认同他与自己同为天涯沦落人,那份内心孤独被抚慰熔化 …… 把他视为我生命里找寻的那盏灯,是唯一照亮我,温暖我人生的光芒。便以为是上帝对我的垂怜,心底爱的渴望像火山一样喷涌而出。

    原来总会有个人会把你的心盛开的像朵花,也能随时牵痛你的心,可以把你的固执退化,骄傲尽失。放下个性,放下自尊,也都是因为放不下心上那个人。

    在有爱的日子里,每当我特别想你的时候,在大地只露出一线曙光的时候,就起床,到空旷的广场上,吹吹风,望着天边,你在的方向,轻唤着你的名字 ……与你一起的日子,我们有多甜蜜多幸福……感觉空气也如此清新,沁入心扉,看山似花,凝水如画,心中是那么的快乐,美好!

    如今的日子泪水倾城,人世沧桑有着说不出的惆怅,说不出的忧伤,说不出的心碎与落寞。从此,没有你的日子,我的心不再属于我,我咀嚼着这苦涩滋味,那些幸福的往昔变成无尽的酸楚 …… 没有你,我好怕,心好慌,我的视线里没有了你,我不敢相信你不在我的视野里。再也无力强颜欢笑。每天每天脑海里满满都是你的样子,想着你,望着你的笑容直到自己力不可支 精疲力尽 …… 午夜梦醒时分,孤独中又放歌一曲又一曲 …… 远离了你,就远离了快乐 ……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而你决定了我的悲欢。

    我的生活里可以没有你,可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你。那些说过的话,许下的诺言,一直没有改变过 ……女人可以为他所爱的人,奉献一切 …… 只因人的一生,最纯最真的情感,一生只有一次,只能是唯一,永远都不可能重复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 唯有的一颗心,给了,也就掏空了。没有你的日子,不是我失去了你,而是我丢掉了自己 ……

    篇3:生活随笔日记

    最近几年,走过了不少地方。最多的还是乡村,城市是很少涉足的,我也没有在繁华卖场穿行的余钱和爱好,那里也太闹。

    大学后,随着学习的深入,开始有意无意的探寻文人笔下的乡土中国。到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过山海关古城外长城脚下的村落,到过海滨的“导游村”,在青龙深处的双山子教过学,领略过凤凰山碾子沟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当然在我现在所在地方的周围也留下过足迹。自然风物自然美不可言,而村居乡情更是可爱。在我所到过的地方,都逃不过一个情字。婚丧嫁娶,春种秋收,每家每户都会遇到,也最能体现情字,有家娶亲,来喝喜酒的会有大半个村子,即便不去喝酒,也会把礼钱捎到;没了人,即便是大年初一,也会找到上杠的;没听说过有人家会因为人手不够而把庄稼烂在地里的;只要时令到了,田地里的农活是会按时干的。当然这些本很正常,农村相对而言比较封闭,同族聚居,相隔不会太远,守望相助是很自然的事情。可就算关系比较远的,也是有求必应。而这些的背后,正是流淌在乡民血液中的符号,我不曾在城市久住,不能横向的对比,足迹所到之处也只是共和国版图上的星星点点,只好将我眼中有代表性的村居生活笼统介绍。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做一个行者,记录万里河山的大好风物,记录亿万生民的喜怒哀乐,偶尔有幸有文字传之久远,那应该是人生的一大乐事了吧!

    篇4:生活随笔日记

    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走在公园小道上,让绿色将心情包裹,呼吸着那自由欢畅的空气,喜欢与不喜欢,开心与不开心都烟消云散,人也落得个清新干净。

    今天第一次上微信聊天,我是相信缘分的,摇出了好几个陌生朋友。突然间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外面的世界是那么多彩,倾听着不同人的心声,将自己的思想与他人交换。可是聊了一大堆,依旧会回到男女情感的话题,这是我无法忍受的,可是又觉得可以理解,现在的社会,抑或是以前的社会不都是这样吗、人是社会中的人,非适应不可。

    我觉得对社会和我对于绿色、对于大自然很像,我喜爱绿色,尤其是在雨后踏入湿漉漉的公园,这种宁静吸引着我,可是,每回从公园回家,身上便会无名瘙痒,皮肤又开始过敏,所以对于绿色我总是又爱又怕。生活中很多事都是相通的,就像不断链接的网页,使我们理清楚很多繁琐杂乱之事。

    最后祝文友们七夕快乐,总有一份缘分在远方等着你的。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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