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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妊娠中毒症诊断慰问金及流产慰问金保险条款

    时间:2021-08-0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妊娠中毒症诊断慰问金及流产慰问金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备-疾病保险)[2016](附)037 号

    1 1

    投保附加险的条件

    本条款系本保险单约定的主险条款的一般附加险条款。

    2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下列一项或两项保险责任,经保险人同意后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人按如下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 ( 一) ) 妊娠中毒症诊断慰问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释义见 5.1)并被专科医生(释义见 5.2)确诊为本条款附表中列明的妊娠中毒症,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妊娠中毒症诊断慰问金。

    ( ( 二) ) 流产慰问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流产(释义见 5.3),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流产慰问金。

    2.2 2

    责任免除

    2.2 2..1 1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罹患妊娠中毒症,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1 )

    既往病症 (释义详见 5.4 )

    及其并发症 ;

    (2 2 )遗传性疾病(释义详见 5.5 5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释义见 5.6 6; );

    (3 3 )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 4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 射;

    (5 5 )恐怖袭击;

    (6 6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

    (7 7 )艾滋病( AIDS )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HIV )(释义见 5 5..7 7 )。

    2.2 2..2 2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流产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1 )人工流产,但治疗性流产(释义详见 5.8 8 )不受此限制;

    (2 2 )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

    (3 3 )

    药物 过敏 ;

    (4 4 )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 5 )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治疗使用的药物不在此列;

    (6 6 )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流产;

    (7 7 )既往病症及其并发 症;

    (8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 9 )

    从事高风险运动(释义见 5 5..9 9 );

    ( 10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11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1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13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见 5 5..10见 )、无有效驾驶证(释义见 5 5..11 )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见 5 5..12 )的机动交通工具。

    ( 14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 15 )恐怖袭击;

    ( 16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 或暴乱;

    ( 17 )艾滋病( AIDS )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HIV )。

    3 3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的起始时间与主险合同相同;保险期间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先发生者为准:(1)主险合同的终止时间,(2)分娩后第

    42 天的 24 时。

    4 4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供。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妊娠体检病历、临床诊断报告、住院病历以及出院小结;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5

    释义

    5 5..1 1

    发病及 首次发病

    发病,是指被保险人出现本附加险合同所约定的疾病的前兆、症状或异常的身体状况,或已经显现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治疗或护理的病症。

    首次发病,是指被保险人第一次发生并首次被确诊患上本合同约定的疾病。

    5 5..2 2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5 5..3 3

    流产

    是指本条款附表 3-11 项中列明的流产的情况。

    5 5..4 4

    既往病症

    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等待期内已患有的疾病,或存在任何症状、体征而引致一个正常而审慎的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或曾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

    5 5..5 5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5 5..6 6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5 5..7 7

    艾滋病( AIDS )或艾滋病病毒( HIV )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5 5..8 8

    治疗性流产

    是指因母体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如活动肺结核、严重心脏病等)或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者,需进行的人工流产。

    5 5..9 9

    高风险运动

    指潜水、跳伞、热气球运动、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保险单载明的其他运动。

    (1)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但穿着救生衣在水面进行的浮潜活动除外。

    (2)热气球运动:指乘热气球升空飞行的体育活动。

    (3)攀岩活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4)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非固定路线徒步、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5)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6)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5 5..10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后驾驶。

    5 5..11

    无有效驾驶证

    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5 5..12

    无有效行驶证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驾驶的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机部门等政府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行驶证不在有效期内,或该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6 6

    主险与附加险关系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妊娠中毒症及流产》 本表中列明的分类编码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分类 项目

    ICD- -0 10 分类 编码

    1.妊娠[妊娠引起的]高血压, 伴有有意义的蛋白尿 O14 2.子痫 O15 3.异位妊娠 O00 4.葡萄胎[水泡状胎块] O01 5.受孕的其他异常产物 O02 6.自然流产 O03 7.医疗性流产 O04 8.其他流产 O05

    9.未特指的流产 O06 10.企图流产失败 O07 11.流产、异位妊娠和葡萄胎妊娠后的并发症 O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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