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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1-2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范例推荐)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2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务必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务必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持续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贴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持续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务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务必立即向*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务必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务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务必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网务必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个性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个性是板筋,务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务必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务必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务必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务必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务必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务必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个性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状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务必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职责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务必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务必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理解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务必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务必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务必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务必到达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务必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务必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务必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务必向甲方带给《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务必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带给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状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务必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用心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务必有值班工长外,还务必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带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带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务必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持续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务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务必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带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务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潜力和水*,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务必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务必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务必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务必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状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务必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务必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务必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状况。配合协调状况、约定事项的执行状况、材料供应状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务必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务必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状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务必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务必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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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1)

    ——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3篇

    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2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3)

    ——粮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粮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界定

      为进一步加强粮库内部管理,做到分工科学、运转高效、分级负责、权责统一,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情况,经研究,设置综合部等6个部门,职能界定如下:

      一、综合部: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工资、员工福利;党、团、工、青、妇;宣教、计生;文秘、档案、文印、收发;效能建设、考勤考核;会务、接待;办公用品、车辆、食堂、菜地、鱼塘、果树等管理工作。

      二、仓储部:负责粮油仓储及出入库业务管理,对存储的粮油数量、质量负责。负责粮情监测、粮食熏蒸、安全生产及培训、储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仓储工作的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储粮器材、机械设备、熏蒸器材和药品的使用管理;装卸队的管理。

      三、购销部:负责各类粮食出入库计划安排、购销经营、调运组织;磅房的管理,计量设备的维护,计量记录的归档;客户档案及合同管理;粮油市场调研分析、制定粮食轮换方案;制定政策性粮紧急动用执行预案等工作。

      四、质检部:负责粮油生产质量的调查;出入库粮油的质量检验;定期对储存粮油进行质量跟踪检验;根据粮情分析需要,随时对粮油质量进行全部或部分指标检验;建立健全粮油质量管理档案;化验室档案、试剂及仪器的管理;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校定。

      五、财务部:负责会计、统计、内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联系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做好财务分析、财务预算、企业内部控制、全面预算管理等工作。

      六、后勤部:负责基建及后勤保障。负责库内仓房、办公、生活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机械设备、物资器材、水电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安全保卫、保安、绿化管理;库区空地和水面的管理利用;办公、生活区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为本库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2、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库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议可根据需要决定列席人员。

      3、主任办公会议由库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决定职工聘用、研究决定职工奖励和违纪职工处分。

      (2)根据中层干部竞职、述职演讲报告,结合职工民主评议结果,研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

      (3)研究决定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决定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

      (5)研究决定本企业重要业务管理办法和内部规章制度、分配制度。

      (6)研究决定本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基本建设管理和重要项目投资决策。

      (7)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5、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任负责原则,会前应通知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准备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库主任可直接决定或与有关副主任商议后决定,事后再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

      6、会议应做好记录,重要内容须编印会议纪要存档。

      三)、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粮库党组织建设,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各支委应带头学习“*”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支部应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号召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粮库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党员对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障党员权利。

      3、党员要认真学习“*”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教育、管理、监督。

      4、完善和健全党员发展择优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视在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中培养和发展党员。

      5、健全党支部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

      6、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形式灵活多样。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正气。

      7、重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倾听职工呼声和建议,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四)、民主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职工*制度,职工代表每二年改选一次。职工*由工会*主持召开,每年举行一次,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职工*听取并审议库主任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企业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审议企业经营管理的方针、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经营成果,对企业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企业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4、企业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管理规定

      的职工进行处罚。受罚职工本人可以向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提出辩解和申诉。

      5、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会议所讨论、审议通过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决策不得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6、建立健全库务公开制度。

      7、职工代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对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五)、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1、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水*。

      2、成立粮库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库主任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勇于开拓,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粮库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4、制定科学、系统、规范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奖罚分明;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积极开展科学保粮活动;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企业经济效益显著。

      5、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和技能比武以及其他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企业有坚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6、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秩序安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库务公开制度落实,坚持和完善职工*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全体职工无超计划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7、环境整洁优美,库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清洁卫生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库内地坪硬化,环境绿化、美化和亮化。

      8、促进粮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发展。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增强优质服务意识。

      9、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档案”。

      六)、工会工作制度

      1、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落实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坚持以提高绿色科学保粮技能和加强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管理为中心的业务工作重点,促进粮库和谐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岗位工资加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以职工*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并规范库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定期召开粮库职工*,听取粮库主任工作报告,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织和发动职工参与粮库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

      5、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文娱活动。加强对职工文化水*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6、建立“职工之家”,关心职工生活,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搞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事故隐患整改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下达“整改通告书”,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考核,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一、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全面负责全公司的工作,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具体由业务主管统一执行。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产能力,由副总经理于每年1月份分别编制营运生产及经济项目的年度、月度计划,同时将计划任务下达到船舶(游艇),作为各船的生产责任目标。

      3、公司业务主管要认真负责组织招揽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积极争取客源,并与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联系,落实计划旅游线路等。

      4、为保证客源计划的实现,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结合的办法,争取长期持续稳定客源,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船舶在带客过程中,必须向公司业务部随时报告运行情况。到景点时,首先向业务部报到挂号,作为到达次序的依据。各船舶 (游艇)要绝对服从公司的调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运输过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负责。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2、生产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线路计划的编排,并向总经理提供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为管委会决策的依据。

      3、为确保任务完成,有计划地掌握船舶的经营生产动态,凡是发生海损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报停航的,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4、为加强船舶(游艇)管理,促进企业事业发展,巩固企业经济,凡属公司管辖的经营船舶(游艇),应按规定缴交企业管理费。

      5、各经营船舶(游艇),在经营期间所需的各项成本和规费、税费、社会负担费均由船方自行负责。

      6、发生海损费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处理的,公司除负责出差人员的旅差费外,其它一切费用均由船方负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总则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以下管理制度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将其内容合并到相关制度中去

      1、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9、承包商管理制度。

      10、供应商管理制度。

      11、变更管理制度。

      12、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3、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第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天晨会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符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责任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闭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责任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责任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马上整改时,由责任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责任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现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1、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第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jiǎ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字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保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第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十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1t;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1t;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1t;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6)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篇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 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

      第五条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 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 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 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 大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 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 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 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 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 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 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 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 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 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7)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3篇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优秀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时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十三、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培训资料及公司保密事项。

      十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七、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八、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十、培训部应在每年开课前做好年度培训规划,提交总经理审核。

      二十一、各部门预期每期开办费用并制作报表经总经理审核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门应在每期开班前联系开班所需教室,进行教材筛选。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应发出开班通知给各部门,通知学员和任课教师。

      二十四、任课教师课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及检查课件,及时填写培训人员签到表,教师备课笔记每周日上交,课后做好与培训人员的交流沟通机制,反馈培训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师上课期间禁止在培训教室吸烟,违者罚款。

      二十六、培训部应每周组织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检验、测试,并保存好有关资料和学员检验、测试成绩单,在月末提交总结报告。

      二十七、培训过后的追踪,应向学员所在的部门调查培训结果,将反馈回来的信息交由管理部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高。

      二十八、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九、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三十、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十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十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三十四、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三十五、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照被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三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饮水必须清洁。

      三十九、洗手间、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四十、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8)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3篇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1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随时接受上经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消防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由院长确定一名院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病房护士长是本科室、病房防火责任人,对所在科室、病房防火工作负责。各岗位的职工对本岗位的防火工作负责。

      3.医院各级、各岗位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4.任何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5.医院应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医疗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防火工作: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观念。积极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的措施和方法。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配备足够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4)制定、建立和完善医院防火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并开展训练活动。

      (5)听取防火职能部门对医院防火工作的汇报,采纳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医院在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对*面布局、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供水等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

      6.各级防火责任人应做好本部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教育本部门和各岗位人员遵守执行医院制定的以下防火制度:

      (1)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处吸烟、烤火或其他火源热源的使用。

      (2)不准私烧电炉或高温电热器具,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领导批准,允许使用的科室,要加强管理,定人使用,并做到人走、停电时关闭电源。

      (3)用火、用气、用电和电器使用部门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和因素,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有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并经常对设备、仪器及电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压不正常时不得使用,人走、停电时应关闭电源。

      (5)各科室各部位要爱护和保管好所在科室、部位的灭火设备和器材,使之良好好用,不得随意损坏,一旦发现损坏,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视情况赔偿。

      (6)不得隐瞒火灾,发生火灾时要勇于扑救,并报火警电话“119”。

      7、违反本制度的科室或个人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触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或报请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2

      一、 凡在项目工程内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种防火规章制度,增强防火责任心,杜绝人为火险、火灾事故发生。

      二、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区域内(施工需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 重申“六不准”的规定,即不准宿舍内照明用60瓦以上的灯泡,严禁在灯泡周围烤衣服;不准个人私烧电炉;不准吸倒床烟;不准用汽油、香胶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准在宿舍内和禁止用火范围内用火;不准在大房间内私自搭设小房间。

      四、 施工现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动用明火,确实需用明火时,必须由上级的动火批准手续。

      五、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与油类物资以及性质向抵触的物资混存。在存放地周围10米内禁止吸烟动火,在高空焊接作业时,应将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点的场所焊接时有专人看守。

      六、 施工现场的木工房间,不准熬胶、生火、吸烟,生产中留下的一切废料每天都要工完场清。

      七、 严禁在现场(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安装漏电开关。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如火险、火灾发生,任何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119),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 严禁动用和损坏施工现场(宿舍)区内的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撕毁损坏防火宣传标语、标记、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 项目防火负责人在接到施工任务时,应将消防布局、消防给水、消防通道等统一规划,坚持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在自身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便于及时整改和处理。

      十、 施工现场(宿舍)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一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篇(扩展9)

    ——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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