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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1-0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茉莉传奇》读后感1  我读完《茉莉传奇》这个故事后,被书中一个叫茉莉的小女孩儿深深感动了。因为她从小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个人,在孤儿院里过着孤单而贫穷的生活,院长和那些大孩子都不喜欢茉莉,茉莉,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

    《茉莉传奇》读后感1

      我读完《茉莉传奇》这个故事后,被书中一个叫茉莉的小女孩儿深深感动了。因为她从小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个人,在孤儿院里过着孤单而贫穷的生活,院长和那些大孩子都不喜欢茉莉,茉莉,只有一个朋友,就是一个男孩,他叫洛奇,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对美国夫妇,把它他领养并带走了,茉莉伤心极了,她就去图书馆看书,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伤心的事情,偶然间,她看到了一本,催眠的书,书中讲到了催眠的"技巧与本领,虽然,催眠的技巧与本领,非常难,但是茉莉却坚持的读完这本书,并反复的读,最后她终于掌握了催眠的本领,于是她大胆地走出了孤儿院,去美国纽约,找她唯一的朋友,洛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经历了千辛万苦,各种磨难后,终于找到洛奇,读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坚持到底,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所以,我以后向要向茉莉学习,不管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坚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管过程有多难,有多苦。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1)

    ——《茉莉传奇》读后感作文3篇

    《茉莉传奇》读后感作文1

      我读完《茉莉传奇》这个故事后,被书中一个叫茉莉的小女孩儿深深感动了。

      因为她从小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个人,在孤儿院里过着孤单而贫穷的生活,院长和那些大孩子都不喜欢茉莉,茉莉,只有一个朋友,就是一个男孩,他叫洛奇,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对美国夫妇,把它他领养并带走了,茉莉伤心极了,她就去图书馆看书,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伤心的事情,偶然间,她看到了一本,催眠的书,书中讲到了催眠的技巧与本领,虽然,催眠的技巧与本领,非常难,但是茉莉却坚持的读完这本书,并反复的读,最后她终于掌握了催眠的本领,于是她大胆地走出了孤儿院,去美国纽约,找她唯一的朋友,洛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经历了千辛万苦,各种磨难后,终于找到洛奇,读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坚持到底,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所以,我以后向要向茉莉学习,不管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坚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管过程有多难,有多苦。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2)

    ——《野马传奇》读后感

    《野马传奇》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野马传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野马传奇》读后感1

      野马传奇中的那匹枣红色的汗血野马,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的主人公是君玛德力,一个与枣红汗血野马结下深深仇怨的人。他的爸爸为了抓枣红马的父母,咯血而死;而他的爷爷,在五十年前抓住了枣红马的爷爷。它的爷爷三天不吃不喝,力竭而死。现在,君玛德力要去捉住枣红马,不玷污他祖先的英名。他用了种种办法,还失去了一匹白色小母马,他在最后一次,用他失而复得的小母马成功抓住了枣红马,并成功在它身上烙下了一个印子,可被他妻子放走了,他又追上了它,最后,枣红马带着君玛德力,飞身跳下了峡谷,摔死了。

      枣红马这种追寻自由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是啊,向往自由,并有勇气冲破囚禁自己的生活的牢笼的人,估计是很少的。

      而枣红马做到了。它冲破了囚禁自己身躯的马栏,逃了出去,就算是再一次被抓到,为了自由,为了不忍受被驯服的屈辱,它宁愿去死。这种向往自由的强烈情感,是很少有人会这样的。我们这些被生活囚禁的人,就想马圈中的马,而那些追寻自由,遵从自己意愿的人,就像是枣红马,他们,是最让自己骄傲的。因为,他们追寻了自由,很快乐,冲破了牢笼,拥有勇气。

      所以,《野马传奇》带给我的启示:追寻自由,遵从自己的心,不要惧怕,要拥有勇气,拥有一颗追寻自由的心!

    《野马传奇》读后感2

      我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尤其是《野马传奇》这一本,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且还让我看到了外表潇洒美丽而内心孤独坚强地汗血野马。

      故事主要讲的是汗血野马的父母都是纯种的草原汗血野马,然而,可恶的人们却开始疯狂地捕捉它们,要知道,得到了它们,就能成为整个草原上最优秀的牧人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离弦的箭还要快,但是,这些汗血野马最终还是死在了人们手中,只留下它们的儿子,这匹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

      汗血野马又回到了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们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人们又把它的妻子打死了,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报仇,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汗血野马一次又一次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只为奔向自由。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引人入胜,我为汗血野马最后摆脱了人们的捕杀,奔向自由的草原而感到快乐与激动,为它的父母死在人们手中而愤怒与落泪。

      我们要学习汗血野马这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品质,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不应该畏惧困难和挫折,要坚定目标、勇往直前!

    《野马传奇》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系列之《野马传奇》。这本书里的汗血野马为了亲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让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野马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在胡杨林里孤独又顽强长大的汗血野马,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在大草原上自由的生活,但是人类的残忍却处处追随着它。草原上的牧人--君玛德力,为了不让他祖父和爸爸驯服野马的英名在他手上断送,他用尽办法,最终残忍的杀死汗血野马的妻子,如愿的诱捕了汗血野马,但是君玛德力善良的妻子,却被汗血野马的顽强所打动,并放走了它,君玛德力为了牧人家族的荣誉,奋力追赶,就在汗血野马面临选择是可以躲避追捕,进入曾经藏身长大的胡杨林,还是选择断送性命的悬崖时,最终,汗血野马为了还在胡杨林里藏身的儿子不被发现,为了像它的祖先那样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为了自由,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君玛德力骑上它的时候,它纵身跃入了千丈大断崖。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牧人君玛德力的贪婪欲望最终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动物们在面对人类的残忍时是很无奈和绝望的,同时汗血野马的不屈服和保护亲人的精神也让我深深受到感动。从我做起,做一个保护动物的人,做一个爱护大自然的人。

    《野马传奇》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野马传奇》这篇小说。

      一匹漂亮而健壮的汗血宝马,终于顽强地长大了,出现在大草原上,它聪明,机智,一次又一次地摆脱了追它的人,几年后。它有了一匹和它一模一样的小马驹。它本想放下对人的仇恨,与世无争,可是一名叫君玛德力的人抓住了它的妻子,为了救出妻子,它勇敢闯进君玛德力的陷井,它带着它的妻子冲出栅栏时,君玛德力凶残地打死了它的妻子,最终,它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为了摆脱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跳下了千丈断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

      贪婪的君玛德力,明明已经向人们证明了自己的历害,还不惜用尽所有手段套住野马。为了让那些男人们女人们羡慕自己,他残忍地杀死了野马的妻子,明明自己已经有了许多好马,还嫌不够,一定要抓住这匹汗血宝马。可恶至极!

      勇敢的汗血宝马,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英勇地跳下悬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让我倍受感动。

      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珍珠鸟》,文中的作者和珍珠鸟不是和谐相处了吗?不是在一起愉快地生活了吗?君玛德力也可以和汗血宝马和*友好地相处啊。可他却一心想将汗血宝马占为已有。多么可恶!多么令人气愤!他的心理是多么的罪恶啊!

      君玛德力和野马的故事多么让人感到强烈的愤怒与惋惜啊!我喜欢野马的勇敢,憎恶君玛德力的贪婪,我们一定要做善良友好的人,与动物和*友好地相处,让世界变得更好的美好!自由!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3)

    ——《传奇》读后感

    《传奇》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传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传奇》读后感1

      前不久,我读了《超级控卫传奇》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活灵活现,恰到好处的描写出了篮球比赛中激烈,精彩纷呈的过程。还不忘了适当的展现出人们的悲欢离合和七情六欲。在比赛中用到各种技术名词。

      文章中主要讲了主人公薛郁从大学篮球联赛,CBA,带领山东黄金夺得CBA总冠军,再到NBA被金州勇士队以每年75万美金的薪水人率队杀进西部决赛,虽未夺得总冠军担仍将当时如日中天的湖人队拖入了抢七大战。可谓虽败犹荣。但请记住当时的薛郁才18岁。因为当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男篮最终选人阶段,薛郁被当时的*男篮主教练尤纳斯破格招入国家队。当时的*男篮巨星云集:集结了姚明,易建联,孙悦,刘煜(文章中的假设人物,2009年NBA选秀大会状元大热门,现效力于杜克大学男篮。球场上司职得分后卫),郭海云(也是假设人物,现效力于莫斯科中央陆军篮球队。司职小前锋)还有一些不错的投手如朱芳雨,王仕鹏等。可谓夺冠大热门。一路上*队过五关斩六将,以全胜战绩昂首挺进决赛,与美国捉对厮杀。尽管是拼尽了全力,比赛中甚至有人抽筋被抬下场其中就包括薛郁。但薛郁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选择了继续战斗。这种举动激励了*队上下,薛郁几度奉献绝杀。但无奈,*队还是以109:110惜败给美国队与金牌擦肩而过。后来薛郁刻苦训练终于在2009-2010赛季率勇士队获得总冠军。并在2010土耳其世界男篮锦标赛上获得冠军。他以场均21.2分,10.2助攻,2.2抢断获得MVP。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薛郁头上无数的奖项与头衔。更需要知道薛郁在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辛苦与汗水,克服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很显然,这些困难是数不甚数的。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也是很多的。我们不要放弃,要像薛郁一样克服困难,逾越坎坷。因为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需要抬起头来,准备吧!

    《传奇》读后感2

      对大自然我们已经越来越陌生了。

      看看上世纪初苏联作家维?比安基为孩童写的《森林报》,他虚拟现代传播方式为孩子讲述自然,在他看来只有熟悉大自然的人,才会热爱大自然,在他的“报刊”里,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爱憎分明,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追逐中包含着温情,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和猎杀,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和猎杀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衡才得以维持。再看看两个世纪前英国的一位乡村牧师怀特,他用数十年的时间细微地观察生物,详细记述自然的变化,为我们留下一本《塞尔彭自然史》,他的著作直接影响了达尔文的研究。从生态角度上说,这是一本改变世界的书。他从不曾将那些鸟兽虫鱼当做死的被生物学家分门别类的标本来研究。他将它们当做是自己的邻人,自己的朋友,或是偶然路过塞尔彭的一位客人来观察,因此书中到处充满了亲切,超越了时间和环境。

      他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物学家,但因为对大自然的爱,都在生物学历史上留下光荣的位置。

      怀特时代曾有这样的诗句他喜欢潺潺的流水,喜欢驻足歌唱的画眉,他喜欢嗡嗡的小虫,飞舞于桃树繁花间;他爱看落日的余晖,返照于爬满常春藤的果园的墙,或安神片刻,谛听远方的榉树林的布谷声。这是已经消失的生活。那如牧歌般的流韵,我们只好隔着遥远的距离与百年的光阴,向怀特们投去艳羡的目光。

      如果我们还热爱自然,那就从现在开始,从植物开始,循着叶子的绿色,嗅着花儿的芬芳。因为所有植物都是一盏明灯,让植物给未来启示,让自己从梢到根弄懂一朵小花,因为每一棵植物都是传奇。

    《传奇》读后感3

      我看过的电视剧有许多,但我印象最深并最喜欢看的一部电视剧就是《楚汉传奇》了!这部电视剧主要呈现了秦末汉初楚汉相争激烈战斗的情形。

      《楚汉传奇》是一部整整八十集的大片。内容主要讲了:秦末,嬴政驾崩,在秦二世胡亥的*下,秦国一天天走向衰落。此时,楚将项燕之子项梁统领的项家军开始参与反秦,项梁死后,侄儿项羽继任他的位置。

      泗水亭亭长刘邦是一个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他在萧何和一群兄弟们的帮助下,当上了沛公,带领着一支实力非常弱的小军队参加了反秦队伍。一次,他求项羽帮助,两人联手起来,消灭了秦朝。

      刘邦因抢先到达关中,引起了项羽和范曾的怀疑。之后,项王请刘邦来赴鸿门宴,想伺机杀了刘邦,但刘邦在张良的帮助下,巧妙逃脱了。后来,刘邦被项羽分到了穷困的巴蜀地区,封汉王。汉王心中不*衡,卧薪尝胆,拜韩信为大将,讨伐各地。最终在垓下和项羽决一死战,项羽被逼在乌江自刎。刘邦称帝,始称汉高祖。

      一个布衣*民战胜了世人皆知的一代名将,简直是件无稽之谈。但是历史选择了刘邦,并证实了这一切。但这会使人们非常不解。原因就是项羽太骄傲了,虽然他的武艺是举世无双的,但他寡不敌众,还开始怀疑自己的部下,最终还是败在了刘邦的手下。刘邦为了成就大业,以屈求伸,并有很强的领导力,取得了胜利并称了王。并且,项羽随时都可以灭了刘邦,但他不机智,三番五次地放走了刘邦,还认为以后的机会多的是,何以顾及这几次。最后只能沦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

    《传奇》读后感4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许多人成为了古龙的拥护者,当然也包括我。从不看小说的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借阅了站上阅览室的《陆小凤传奇》这本书,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古龙善将诗歌、推理、戏剧等元素带入小说中,并融入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让读者除了感受武侠小说的魅力外,从而对人生、情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陆小凤传奇》共有七册,每一册都是围绕陆小凤深陷奇案且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破获案件而展开叙述。在古龙笔下,陆小凤是个长着四条眉毛,风流倜傥、爱管闲事、重情重义的人,他武功高强,每每遇到困难都能绝处逢生,化险为夷,他喜欢交友,但更爱好酒。他四海为家,不为名利,正义凛然,即使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做了错事,也绝不会手下留情。天下人都喜欢陆小凤,因为有他在的地方,就不会有邪恶。

      许多人说,看武侠小说是浪费时间、玩物丧志之举,那是因为你只看到了刀光剑影,而忽略了小说中的善恶与舍得。武侠世界里的江湖豪情、儿女私情相互交织,从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英雄儿女故事。人生太短暂,又何必压抑真实情感。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凡是求个明白。“死”或许是武侠小说里最不值一提的事,因为它随时会发生,但若将死之人有悔改之心,那么宽容就是对其最好的惩罚。留下性命用一生还债让其重新做人,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珍惜,是一种大爱、大义。

      反观现实社会,若我们对各种诱惑勇敢拒绝,凡事讲求公*公正,对人若能够友善宽容一些,像个侠客,一生钟爱一件事,从一而终,岂不也快哉!

    《传奇》读后感5

      在夏天的一个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赶走了闷热的天气。蒙蒙的细雨洒在大地上,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青纱。青草和野花在细雨的滋润下伸直了腰,都微笑地向小雨道谢!鸟儿们在细雨中又唱又跳。伴随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翻开了《荒野传奇》这本书,开始细细品味猛犬暴雪的故事。

      这是一篇关于一只猎犬的故事。暴雪是一只生活在牧场上的狗。它和它的母亲后来被列入专职猎犬的工作里。暴雪为展现自已的才华,独自杀了一只云南豹,让老牧民们赞叹不已。后来因为效忠于主人而弑母,被主人赶了出去,让它的辉煌猛犬生涯从此结束。

      我最喜欢里面的暴雪,我觉得暴雪的行为怪不了它。这是因为它的主人在训练它时,只训练了它的勇猛与机智,把它的天性扭曲了。把孝顺转移到了主人身上,因此当它的母亲要咬它的主人时,它效忠主人而咬死了自已的母亲。我觉得暴雪很委屈,那条以前被称为“猎犬之魂”的猛犬,敢于向豹子挑战的猛犬,却被主人强行赶出家门。而多年过去了,它在外面仍然想念主人,但它终究不懂得主人为什么将它赶出去。

      此时我想到了我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涂涂,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它有着像北极熊一般硕大的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后,我的好朋友伊伊在和涂涂尽情玩耍,你追我赶的,整个客厅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原来伊伊的腿被涂涂的爪子抓伤了。我刚要跑过去看看,这时涂涂立刻跑到厨房。我以为它是要逃跑,而我错了,只见它叼着纸巾飞快地跑到伊伊面前,把纸巾使劲往伊伊的手里塞。我欣慰地点点头,透过那金色的阳光,我看到涂涂的眼角有一丝丝泪水。伊伊临走时对我说:“涂涂真是一条既善良又温顺的小狗!”

      大自然就是这么奇妙,暴雪忠诚而勇猛,涂涂善良而温顺。如果让狗变得既忠诚又善良,既勇猛又温顺。恐怕谁都无法做到,谁都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书能供我们探所奥秘,让我们发现新知,带我们遨游世界,懂得更多的人生道理。

    《传奇》读后感6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习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传奇》读后感7

      《课堂上学不到的数学传奇》果真如书的名字一样,让我在学习数学的同时了解了数学的历史、数学的发展过程、数学的原理,以及所谓的文科数学。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许多课外的数学知识。这些文字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原来发现数字,从概念变成抽象需要多么长的时间。我们现在学的数学,是经过我们人类几千年来总结出来的智慧的精华。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无限不循环小数:π。在这本书中,也有关于π的详细介绍。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π的计算经历了三个时代:几何时代、分析时代、机械时代。这也是数学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从这句话中,从这一章中,我看到了前人前赴后继、知难而进的刻苦研究数学的精神,这种精神绝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无数数学家都为了π这个难题而做出了他们毕生的奉献,才得以让后人体会到π的深刻含义。从一开始的刘徽,到祖冲之,到阿尔?卡西,到鲁道夫?范?科伊伦……再到现在,我们能通过计算机去算出π小数部分的第二十亿位。这些如果不是前人为我们发现、创造、努力去研究数字背后的真意,我们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让π运用于数学、天文、物理……华裔数学家陈省身曾经说过:π这个数渗透了整个数学。

      如果我们也有前人那样刻苦钻研的精神,我们也能创造出像前人那样的辉煌。做错了一道题,就应该认真思考自己哪里错了,不懂就问;在哪一方面不太擅长,就要深入研究。也许,经过这样一点一滴的努力和积累,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数学的辉煌!

    《传奇》读后感8

      最近,我刚读完了我国当代大自然文学之父刘先*写的《大熊猫传奇》。这本书主要写了险象环生的探险之路和震撼人心的国宝传奇。

      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到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那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俊秀,以及冷俊秀的儿子果杉、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理。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并带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忍饥挨饿,正当果杉和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牛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个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原来这只“独眼”是一只金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与它斗了几十年却只打瞎了它的一只眼。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说明大熊猫现在危在旦夕……

      这本书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的描写,同时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另外,我被书中的小姑娘李心仪感动了,她为救大熊猫付出了一切,当她看到大熊猫危在旦夕时,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大熊猫的面前保护了大熊猫。恶狼眼里闪着绿光,向李心仪扑去,李心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刘先*先生曾经说过,只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之花才会遍地开放!

    《传奇》读后感9

      在薄荷阅读中开始读第二本英文书《纳尼亚传奇:魔法师的外甥》,读了一半太想知道后面都讲了什么,于是一口气看完了纳尼亚,七部中有三部拍成了电影,所以只看了四本原著。

      故事情节很棒,文字难免有点儿低能,毕竟是享誉全球的少年读物,感觉可以在儿子上三年级的时候推荐给他看。

      因为从第一部纳尼亚的诞生一直到最后纳尼亚的毁灭,整个故事有一个完整的构架,甚至在最后有一个意识形态的描写。尤其是文末时这个纳尼亚灭亡了,又进入到另一个更好的世界,你也可以叫它纳尼亚,算是将之前的纳尼亚净化一遍。如果可以想见,你可以创造一个N层世界,每个世界从诞生到消亡,会由善派生出恶,到最后恶会被毁灭,善的上天堂——更纯粹的世界。在这个更好的世界里,人们也都呈现出人生中最美好的样子来,所以说这也许是天堂的影射,从这个世界看到的英国也是更好的英国。当所有七本书中的的亚当的儿子和夏娃的女儿出现在更好的纳尼亚中时,也意味着他们生命在real world 的终结,知道这个结局我有点儿悲伤,毕竟他们火车失事了现实中就没有他们了,却又很矛盾,因为他们在纳尼亚这个世界里获得了永生,并且和一众本已失去的好友团聚了。

      三部电影拍的还是很有感觉的,羊怪萌萌的,《狮子,女巫和魔衣橱》中四个小朋友颜值在线,女王诠释的也很有感觉。到目前为止第一部的英文原版才进行一半,对于其中描写的森林中转地带印象深刻,每个世界都是一个小水坑的说法也很独特。可能初次接触纳尼亚就是这本《魔法师的外甥》所以对这部最有感情。里面阿斯兰创世界的描述也是美轮美奂,不同于*的*开天地,又借鉴于西方的创世纪。又如同诺亚方舟一样,选择一对动物成为能言兽,如果不能善待、珍惜,忠于纳尼亚,还是会回到哑兽中去。

      纳尼亚,却是一场盛大的旅行。真希望有一部写白天鹅女王统治时期的故事。

    《传奇》读后感10

      张爱玲把她的小说合集取名《传奇》,从此“传奇”成了她的个人标签。实际上,她写下的个个字都在反传奇。

      《倾城之恋》算是她小说里结局最圆满的,然而白流苏范柳原的恋爱,无时无刻不在勾心斗角机关算尽,两个人,哪个不是费尽心机迂回试探,谁不想在确定了自己的未来收益之后才决定是否投资、投怎样以及多少的资?流苏不过想找一个安全的饭票先生,柳原的爱——也就那么一点儿,只够跳一跳探戈舞——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所谓“倾城之恋”,并非一场旷世绝尘的爱情令满城的人倾倒不已,而是倾毁一座城这样大的外力才使得一对“爱得太精刮”的男女成了夫妻。《沉香屑,第一炉香》里与其说有爱,不如说是有爱的本性——盲目的蛮暴的热情,薇龙受制于它,也受制于女人物质主义的天性,她嫁了乔琪乔,何尝不是得其所愿?然而因为太知道对方,即使嫁了所爱,也一生不会快乐了。《第二炉香》和《茉莉香片》,都是因太可怜而太不堪,因太不堪而太恐怖的故事。倒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尽是现实普通生活里不易觉察习以为常的沉沦,不知不觉就沉沦下去。

      张爱玲自己说喜欢写“小奸小坏”,她倒不是没写过纯真的爱恋的,顾曼桢和沈世均,虞家茵和夏宗豫,但是都没好下场,和身边的奸坏相比,简直好比鸽子蛋和铁棍,经不起哪怕轻微的一触。曼桢还挣扎过一会子,家茵是连挣扎都放弃了。两对“好人”,看到终了,也觉不出他们的眉眼轮廓,都像是淡淡的人影子。倒是曼璐和鸿才、虞父和姚妈,乃至小蛮那浑浑噩噩的孩子,都是呼之欲出的,眉眼身段动作都像是立在字纸里,合上了书还兀自扭动个不了。

      但凡是小说,她全用第三人称,连自传都要用第三人称来写。第三人称,是她冷静尖利的语言之花的土壤。

      人生何曾有传奇,略有些荡气回肠的段落,不是被时间蒸发,就是被糟践殆尽。临到老了,张爱玲还写了个《小团圆》,一举反了自己的传奇,顺带扯下了一群人的遮羞布。虽然凄惨,至少图了个彻底。

    《传奇》读后感11

      饮下一碗孟婆汤,前尘往事,可曾忘?对于孟婆,你的印象是什么?_?我想,如果说要说孟婆,那么有两个词是与她密不可分的:奈何桥,孟婆汤。那么你还了解其他与孟婆有关的事情吗?

      《孟婆传奇.渥丹篇》告诉你一个不一样的孟婆故事。作者李莎笔触细腻,通过一个个扑朔迷离,带有神话色彩的故事,使孟婆这个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起来。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知道孟婆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姑娘,她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看到皇帝昏庸无度,会忍不住把匕首放到皇帝身边;了解到战场的残酷。会去探究触发战争的根源,并想努力的免掉战争;看到那些因为战争而被爱情伤害的姑娘,也会发自内心的同情她们,为她们感到哀伤。在经历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之后,孟婆也有了人间所独有的情感。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专管忘记人间的是是非非的孟婆也会因为人间的事情而感到哀伤,也会伤心难过。

      《孟婆传奇:渥丹篇》将孟婆从一个存在于神话故事中的孟婆,变成了一个有爱有恨的姑娘,但最终的归宿却是一样的,都是在奈何桥上来往生的鬼魂喂食孟婆汤。或许孟婆的归宿与使命就是这样的吧!所以,她的爱情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第一世的时候,她的爱情是被算计的,爱情使得她的国家灭亡了,这个爱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她的爱人塞奎所在的国家最终还是破了她的国。她不甘心,其中的一缕魂魄又跟随着投胎转世,却遇到了和前世一样的结局。爱情可以说是惨淡收场。或许她的爱情太过脆弱,又或许,上天注定要让她成为孟婆。

      孟婆,不知道她在奈何桥上听到他人的悲欢离合,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呢?她送出的一碗碗孟婆汤是否也有强迫自己忘掉的意愿呢,这些深究都需要我们到书中去探寻。

    《传奇》读后感12

      这个暑假,有一套书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刻在了我的骨头上,令我难以忘怀。它的名字非常简单,是用主角的名字与另外一本书的名字结合起来的,它就叫《汤小团两汉传奇卷》。

      在这一套书中由汤小团、唐菲菲、孟虎组成的冒险三人组来到了《 两汉传奇》书中(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他们是书世界守护者的助手),想要在这本书里找到封印书魔的"第二把钥匙__神农琴( 冒险三人组已经在《东周列国志》 中找到了第一把封印钥匙__天子剑,详情见书。)。传说神农琴是由神农大神一手制作的,只有天下太*时才会出现。它全身朱红色,上面雕有凤凰纹路,整张琴共有五根白如雪弦,每根弦都拥有不同的奇异功能。

      事实上,神农琴多次出现在冒险三人组面前。第一次,他们是和神农神殿守护者虞姬一起在秦始皇陵发现神农琴,可惜,因为水银的阻碍,他们没有取到神农琴;第二次,他们在大汉将军卫青手中发现神农琴,但是,神农琴跟着卫青将军走了;第三次,神农琴在汉光武帝刘秀手中出现,他们才成功取得了神农琴。

      为了得到神农琴,冒险三人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楚汉争雄时,他们得知张良有神农琴的消息,一个劲儿地求他告诉他们;后来,他们觉得项羽有资格得到神农琴,还跟着他去用一万兵力攻打二十万秦兵;在秦始皇陵时,他们为了拿到神农琴,差点被水银腐蚀身体;然后,他们知道了刘邦是汉高祖,又陪他赶赴鸿门宴……做了这么多,他们还是没有如愿以偿的找到神农琴。汉朝建立以后,冒险三人组又帮助汉景帝*定“七国之乱”,跟着汉武帝派出的卫青将军一起去抗击匈奴……希望唤出神农琴,但依旧没有成功。西汉灭亡以后,他们又寻找到了刘氏后代光武帝刘秀,想要把汉室江山还给他。于是,冒险三人组又跟刘秀打小长安,帮刘秀守昆阳城,迎战巨无霸、百兽大师和百兽军团……面对得到神农琴之前的一切, 冒险三人组都不害怕,因为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勇者无惧!

      勇者无惧!是的,勇敢的人又会惧怕什么呢?

    《传奇》读后感13

      首次看一部文学作品获得的认识既感性又真实,所以在未第二次读书本或者看别人评论下,即动笔将感受写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故事虽简单,收获却不一般。一条胡同、三个家庭、一个“疯子”和两个娃。少量的人物,简单的人物关系,很严密推演出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我”的纯真和“疯子”交友、“我”的慧性将素不相识的母女联系到一块去,“我”的善良竭尽所能要促成秀贞一家人团聚。除了“我”,妞儿的倔强和老成、秀贞对爱的执着和对骨肉的痴想。这些人物形象在作者笔下刻画得很丰满,人物演绎的悲喜剧感人至深,意味深长。

      回忆30年前,感觉发生在今天。作者高超的文学功力展现在秀贞和妞儿相认的戏中。“我”在促成她们相认的过程中,面临身体发烧和心里“发烧”双重考验。为了给她们备足盘缠,“偷”走母亲的金手镯;尽管下着雨,有大人们的妨碍,却丝毫挡不住“我”噗吱脚步。“我”的急切想促成母女相认,却似乎被什么横亘着。“我”计划周祥,却一直持续着紧张:心跳手抖、全身都在抖、胸口发痛、倒吸着气、甚至到最后要扶着床栏才站的住。这一切让人看着都感觉心在发抖,牙齿也在发抖。

      冥冥之中已经注定。骨肉之情,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作者用了很多语言去描写、渲染和铺垫,尽管母女相认只是瞬间,却一点也不突兀。结局无比的落寞,让人无法去面对,就像“我”被迫要换个家,远离椿树胡同和“惠难馆”,忘记那些有缘无分的人,忘却那段痛苦的记忆。

      地域语言很有特色。闽南语频繁出现,如“北仔鬼”、“天黑黑,要下雨,阿公……”,丝毫没有违和感,让人读了觉着很有特色,尤其熟悉闽南语的人倍感亲切!语言也不失童趣,如“’我’给秀贞手镯时,秀贞毫不客气接过去,立刻套在她的手腕上,也没有说声谢谢,妈妈说人家给东西都要说谢谢的”,间接表达了“我”对秀贞失礼的抱怨。

    《传奇》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百家讲谈——传奇王阳明》的书。这本书是讲明朝最伟大的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战术家,他还创立了“心学”这一学派,他是谁?他就是——王守仁。

      王守仁一生坎坷,坚持不懈的他打败了许多年都无法消灭的少数民族武装,*定朱振濠准备十年之久的谋反却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创立心学收了无数弟—子,身有疾病却在钱宁、江彬这帮小人的排挤、陷害却坚强的挺了下去……

      而且王守仁是带着忧虑、神奇、不可思议来到世上的,你们想不到的事就要发生了……

      一天,一位老太太正在担心:这儿媳妇都怀了十四个月的胎了,咋还不生呢?

      正在担心的这位老太太是王守仁的祖母,她姓岑,我们就叫她岑老太太吧。

      岑老太太所指的儿媳妇正是王守仁的妈妈,叫郑氏。

      和岑老太太同样担心的,是她的丈夫。叫王伦。

      他(她)们就急啊,可是,急有什么用啊!恰巧就在这天夜里,岑老太太梦见一位仙人踏着祥云下来把一个孩子塞到她手里,据说,注意,这是据说,据说就在这个时候,郑氏的房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把她吵醒了。

      看,王守仁的出生是多么奇妙啊!我再讲一讲王守仁在贵州龙场驿站悟道的故事吧。

      驿站,实际上就是招待所,王守仁被派去当的是驿城,就是招待所所长。

      当所长是件好事,但在王守仁这边那就是件苦差事,因为贵州龙场是十分贫困的地方,而且凶悍的苗族人时不时的就来打闹一下,那里也没房子,无法看书、避雨呀!

      我就不多说了,一天夜里,王守仁正在想着:我终于悟道了!当然,他到底悟了什么道,我不知道。

      王守仁的一生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并且知道了“道”是什么意思:就是“知行合一”。

    《传奇》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纳尼亚传奇》,《纳尼亚传奇》是由《狮王、女巫、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银椅》、《最后一战》组成的七部书。

      我读的是《狮王、女巫、魔衣柜》,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世界大战的时候,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叫: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 他们被送往一位老教授的家里。有一天,小妹露西意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衣柜,而它正是魔法王国纳尼亚的入口,露西进入这个动物也能说话的奇幻世界,并且与和蔼可亲的羊怪图姆纳斯先生成为了好朋友。当露西返回现实将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哥哥和姐姐时,他们并没有相信这个特别爱幻想的妹妹,不相信露西。有一次,他们决定玩捉迷藏的游戏时,露西有一次去了纳尼亚,这会爱爱德蒙看见露西消失在衣柜里,他也去了纳尼亚。在纳尼亚,爱德蒙碰见了白女巫,白女巫,给他喝饮料,给他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不知道这是施了魔法的糖,吃了以后越想吃,白女巫对他说:“下次再来,一定要带彼得、苏珊、露西、过来才可以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露西,他们一起回去了。他们再一次不相信露西的话,爱德蒙也坚决不说。而由于一次意外情况,他们也进入魔衣柜,并随着里面幽暗的灯光踏上纳尼亚的路,开始了四个孩子在魔幻王国的冒险。他们发现图姆纳斯先生被被白女巫抓走了,他们发现海狸,海狸试图暗示让他们跟着他走,告诉他们阿斯兰马上就到了。他们准备发上出发去找阿斯兰时,爱德蒙跑走了,他去找白女巫了。他们收拾东西出发了。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告诉你了,自己去看吧!

      《纳尼亚传奇》这套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作家写的,我很喜欢C?S?刘易斯作家写的书,让我受益回穷啊!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4)

    ——《兔侠传奇》观后感3篇

    《兔侠传奇》观后感1

      在我看来,《兔侠传奇》首先是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

      卖炸糕为生的兔二,偶然间救了武林高手并得到了他的武术传承,高手临死前请求兔二把武林盟主的命牌交给他的女儿牡丹,兔二历经重重困难,战胜了凶狠狡诈的熊天霸,终于不负使命,将命牌交给牡丹。

      兔二是一个表面憨实、内心温暖,貌似胆小,却会拼死助人的小人物。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兔二被熊天霸打倒后,又顽强地站了一起来,对台下的.牡丹说:“我答应你父亲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的!”说完,他又冲了上去,一次次地被打倒却又一次次地爬起来……他甚至已做好了准备,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扞卫自己许下的诺言。终于,兔二抓住了熊天霸的弱点,打败了熊天霸,夺回了武林盟主的命牌交给牡丹,实现了对老盟主的承诺。

      至于熊天霸,大家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个恩将仇报、奸诈阴险的坏人。但我觉得,其实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只是他把自己的聪明用错了地方,最终害了自己、害了大家。如果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绝对会是天下第一大侠。

      所以,《兔侠传奇》又是一个善良战胜邪恶的故事。任何再高明的武艺,都敌不过一颗善良而勇敢的人。

    《兔侠传奇》观后感2

      今天我和妈妈去看电影,名字叫《兔侠传奇》。

      故事是这样的——武林盟主猴爷爷给兔二一个令牌,让他交给‘牡丹’,没想到兔二遇到很多坏人,把他拉到武馆去干活,兔二干了一天一夜,终于能睡觉了,他做了一个梦,他对猴爷爷说,我怎么才能把令牌交给牡丹呢?爷爷告诉他,练会武功就能找到牡丹,兔二就每天从早到晚练习武功;

      大坏蛋雄天霸召开武林大会想当盟主,乌龟爷爷败下阵来,虎兄虎妹也败下阵来,牡丹不想让坏人称霸武林,就和雄天霸打了起来,在牡丹出现危险的时候,兔二就冲出来把坏蛋雄天霸打死了,兔二把令牌交给牡丹,牡丹就顺利地当上武林盟主。

      牡丹问兔二以后有什么打算,兔二说,我就会做炸糕卖炸糕,这时突然有人喊:救命啊!救命啊!兔二一边跑一边喊——路见不*,我拔刀相助……

      我要学习兔二的认真,讲信用;兔二答应别人的事情,不管多难都要完成,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5)

    ——《卫斯理传奇系列之黄金故事》读后感3篇

    《卫斯理传奇系列之黄金故事》读后感1

      说实话,《黄金故事》第一节让我看的很勉强,觉得不像卫斯理其它故事那样吸引人。甚至还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感觉。我也做了一些故事可能发展的假设,后来证明都不对。

      看到后来,自然是越来越吸引人。不过已大致明白作者要表现什么了。

      作者说《黄金故事》采用了一种新方法的写作,但其实在叙事的手法上自然还是卫斯理式的。

      这种新的方法也确实有与其它卫斯理显然不同之处,最明显的就是不时插那么一些普通的科学知识进来,说普通,我是指拥有高中理化生知识的人都明白。当然这些科学知识不是乱插,总是在讲到相关时插入,不过部分还是觉得有些多余。

      例如说杀一个人,先说是刺到哪些肋骨之间,再接着说那正是心脏的所在,于是就顺便告诉了你一个人体结构的知识。

      写的比较好的,要数刺杀哥老会龙头那一段。作者于动作描写中穿插了一些物理规律,如开普勒定律公式,牛顿第三定律,以至后来讨论子弹的速度和声音在什么温度下的速度,感觉很是那么回事。

      如果没有“卫斯理系列小说是科幻小说”这种新入为主的干扰,在开始到后来的大篇幅内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什么科幻小说,甚至幻想类小说也说不上,不过那种推理性还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说卫斯理系列中许多小说是穿了一套科幻的衣服,那么《黄金故事》顶多也就是戴了一顶科幻的帽子。甚至可以这样讲:如果卫斯理向读者摆掉那种似真还假的感觉,这个故事可以完全不与幻想小说沾边。

      但此篇卫斯理却还真不能摆脱,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它所要表现的东西却又是实实在在的。这种实际的存在是固有的,是人类社会无法回避的,不受人类社会时空的限制。或许正是基于此,文中的科幻色彩,故事情节正是通过两个不受时空限制的人来表述。(这两个人是谁?在故事中将要说而未说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我想这是一直看卫斯理小说后自然形成的,看来我“中毒”也不浅了。)

      文中,尤其是开头出现了许多很有道理的话,但无疑都是对人类劣性的概括。这些语句富有一定的哲理性,好似古龙小说的写法。谁叫两位大家本就是很要好的朋友呢?

      如:

      对于一个一生之中,只有*意念的人来说,要他悔改,是不可能的事。这可以是一个公式,可以用任何字眼来替代“*”,例如说:对于一个一生之中,只会争权的人来说,要他悔改,是不可能的事……

      或许,只有在濒临死亡之前的一刹那,才会有一丝悔意,然而,一当有了一线生机,原来的意念,立时又会掩盖一切。

      像这样的话,到底算不算真理,我不敢说,也无法去印证,但给人的感觉却总是很有道理的。最巧妙与智慧之处,居然是倪匡先生竟将他的哲理提炼为一种公式。对人性的分析真可谓透彻了。而这篇故事也正是透彻的鞭笞了人类的劣根性。

      人类就是人类,强者为大的社会(相关著名小说如《射雕英雄传》之黄药师为人,显而易见的现实如当今之美国),如文中所写:

      只不过,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脑袋碰赢过钢刀的例子,要碰赢钢刀,唯有更利的钢刀。一次一次下来,人类的文明,遂得以进步,从石块到铁器,从铁器到火器,乃至今日的火箭大炮核弹,花样翻新,科学进步,可是原则却一直存在,没有变过。

      这其实是一种矛盾,人类的文明是在人类野蛮的行径中得来的。事务在矛盾中得到发展。

      从卫斯理系列小说的时间上看,该篇是第一次正面提到文明的进步是因人类的劣行。以往的小说基本上都是鄙视人的.残忍可怕,羡慕外星文明的纯洁。

      这篇小说叫《黄金故事》,自然是表现人在金钱诱惑下的丑态,扩展开来,就是人类在利益驱使下的丑态,这是一种本质。作者也不清:这到底算是正常的还是变态的。当然,故事不能枯燥,于是其间还包括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爱情是神圣的。我自然还不清楚这是一句真理,或者只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与追求。白素认为爱情可以超越物质什么的,而卫斯理则和我的想法有些一致:一切的基础首先是物质的。

      再说一点关于该篇小说的,文中有两处地方,很明显是悬念:一是卫斯理打哈欠突然没听到的话;二是白老大欲说而突然被车声打回去的话。后者后来很快就有了结论,而前者直到该篇小说结束也没有再提,是不是为卫斯理以后的小说作伏笔,现在自是无可知道。

      《黄金故事》发生的地点是金沙江。在《千字文》中就有提到“金生丽水”,这个丽水就是指的金沙江。本人于20xx年5月到过丽江香格里拉那一带,远眺了玉龙雪山,也远看了金沙江,感受了长江第一湾。身临其境中彻底鄙弃了看到“金生丽水”后产生的淘金想法,看了《黄金故事》后,想想当初的想法,只觉更加荒诞不经。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6)

    ——《野狼谷传奇》读后感3篇

    《野狼谷传奇》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野狼谷传奇》这一本冒险小说,作者是牧铃,《野狼谷传奇》读后感450字。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它一半是以日记的形式告诉我们现在发生的事,一半是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主人公以前大战群狼和匪首的经过。

      主人公的孙子以前是认为爷爷是一个非常懦弱的人,但和爷爷相处了两个星期之后,知道那个故事里的“班长”就是爷爷之后竟然为自己有一个这样的爷爷而感到自豪了,爷爷不但没有因为自己的经历而自豪,反而因为自己杀了那么多狼而内疚。退伍后做了一个“森林卫士”。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被困狼谷时的镇定,机智,勇敢,不向困难低头最后终于克服种种困难活捉匪首逃出狼谷。我被他的这种精神折服了,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有不怕困难的精神,做题目时不要被看上去难的题目所迷惑,我们应该要勇于挑战难题,只有这样你的学习成绩才会上去,读后感《《野狼谷传奇》读后感450字》。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正是不想困难低头才可以成功的:爱迪生发明电灯做了1000多次实验,斯帕拉捷通过不断实验才发现了蝙蝠的“超声波”造福人类........

      这本书讲述了人与狼之间扑朔迷离的故事,是当代文学的冒险巨作,我推荐大家也去看一看。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7)

    ——哪吒传奇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3篇

    哪吒传奇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1

      文中讲述了,有一次哪吒让两个哥哥教他武功,他的两个哥哥让他到轩辕阁里去拉动轩辕弓,才教他武功,轩辕弓是一张连大人也拉不开的弓。但哪吒不仅拉开了弓还把上面的一支轩辕箭给射了出去,轩辕箭被哪吒射到了商纣王的床栏上纣王发现是哪吒家的箭后,哪吒给他们家带来了麻烦。勇敢的善良的哪吒觉得自己干的事自己负责哪吒向爸爸承认了错误。

      我今后要向哪吒善良、勇敢的好品质。我也要向他学习知错就改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做个知错就改的好学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哪吒传奇”。读后,我深深地喜上了书中的主人公——哪吒。

    哪吒传奇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2

      哪吒有正义感:他不满纣王的残暴统治,协助姬发推翻纣王。哪吒勇敢:石矶是一个大魔头,她偷了东海的龙珠,增加自己的功力,要干坏事。哪吒等人不怕石矶的威胁,夺回了龙珠。哪吒信任自己的朋友:大魔头石矶将小龙女变成自己的妖怪,让小龙女杀哪吒。哪吒相信小龙女的"善良一定能战胜石矶的魔法。在哪吒的帮助下,小龙女恢复了理智。哪吒遇事不蛮干,肯动脑筋:赵公明有五色神功,他受了石矶的骗,向哪吒挑战,哪吒打不过。在师-父的提醒下,哪吒开动脑筋,想到真正的赵公明只有一个,打-倒了赵公明的真身,五色神功就不攻自破了。就这样,哪吒打败了赵公明,粉碎了石矶的阴谋。

      看看哪吒,想想自己*时的表现,我感到自己身上有很大的不足。我一定要学习哪吒的优秀品德,作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我读了哪吒传奇的书,书中体现出了哪吒的勇敢和调皮。写的是哪吒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成长到一个英雄的故事。


    《茉莉传奇》读后感3篇(扩展8)

    ——茉莉香片读后感 (菁选2篇)

    茉莉香片读后感1

      有人说:“只有张爱珍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有人说:“她要的就是没有一朵花,没有一瓣眼泪送她退场,一个世纪的喧嚣华丽风流云散的寓言”。

      张爱玲出身贵族,才华非凡,性情怪僻,两次成功的出走,两次无论如何都算不得成功的婚姻,一个传奇的女人,无数的人甚至说不清是为她的文字所折服,还是为她的传奇所吸引。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

      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茉莉香片读后感2

      《茉莉香片》就像开头描述的,让人感到苦涩。整个基调让人感到非常的沉郁。聂传庆内心的扭曲与变态,是在过度压抑的环境中生活太久造成的。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多以女子做为阐述的主线,但在《茉莉香片》中却着重的刻画了聂传庆一个带有女性气质的男子形象。

      聂传庆是一个孤傲的形象,他不招人喜欢,别人不喜欢他。但他同样也不喜欢别人。他耳朵有点聋,最讨厌在公车上遇到熟人,但在公车上偏偏遇到了言教授的女儿丹朱。丹朱是一个开朗热心的“善”女人。他和聂传庆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但朱丹却很愿意去找聂传庆和他交谈。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帮聂传庆。让聂传庆从孤独中走出来,但她却不知她的举动却在不轻易间“诱惑”了聂传庆,虽说她不是有意的。

      聂传庆对丹朱内心充满着茅盾,他一面对丹朱及其的憎厌,只因为丹朱是言教授的女儿,他变态的认为是丹朱抢走了他的一切,抢走了他的幸福。但另一面他又知道丹朱是一个好女人,他自己也不得不被她吸引。但丹朱一直把聂传庆当做朋友,甚至是个“女人”。就是因为聂传庆的懦弱与孤僻。使丹朱不把他当做一般男子来看,甚至对他没有一点的防备。在寂静的夜里和聂传庆单独走在一起也不会有一点害怕。对于这些聂传庆内心是知道的。每想到这些他就更加的憎恨丹朱。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切不幸都是丹朱造成的。甚至认为丹朱就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享有丹朱一切的应该是自己。包括丹朱的积极,进取以及她的朋友。

      聂传庆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在没有的环境里,造就了他扭曲的性格。他确实活得很不幸,活的很压抑。但他对丹朱的憎恨是无知,对丹朱父亲的倾慕是变态的,他为何不把自己的不幸怪罪于言教授呢?只因为他和他的母亲一样“爱上”了同样一个人。对于他的“精神偶像”他又怎么恨得起来呢?对言教授的倾慕让他无法安心读书,言教授的责骂会让他感到心痛难过。父亲再怎样骂,骂他狗猪他也不会有一点难过,因为他对他的父亲除了憎恨外,更加的是看不起。他把与丹朱结婚当做自己可以逃出地狱的救命稻草。变态的认为只要和言家有关系,哪怕是婚姻自己也能得到幸福。甚至认为只要和丹朱结婚,便可以支配她,他可以从精神施虐她,从中得到满足。聂传庆不仅自己是无能的,他的想法更是可耻的。

      在故事的结尾,聂传庆积累在心中的怨气火山似的爆发,他无情的用脚摧残着丹朱,流露的是残忍与邪恶。和他懦弱的性格完全不符合。这种转变只因为性格的扭曲与压抑,无法发泄所导致的恶果。

      《茉莉香片》确实苦的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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