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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完整)

    时间:2022-12-29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023养老金认证开启1  进入2023年,退休人员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养老金认证工作,当前,已有多地发布了相关通知,比如湖北天门市,2023年4月1日至今,全市所有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进行资格认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完整)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

      进入2022年,退休人员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养老金认证工作,当前,已有多地发布了相关通知,比如湖北天门市,2021年4月1日至今,全市所有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完成认证。

      要知道,国家为了避免养老金被居心不良的人盗领、冒领,养老金认证对退休人员来说可谓是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着养老金是否可以按时发放。而关于养老金认证,希望大家多多注意这4件事。

      第一,养老金认证周期改变

      以往退休人员在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时,各地都会明确规定一个认证的截止时间,然而每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逾期的情况,非常耽误养老金的领取。不过现在很多地区都开始实行365天递延认证,认证时间更自由一些,比如,你今年是在1月15日进行的认证,那么下一次认证就要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第二,养老金认证方式升级

      当前我国的养老金认证方式还是非常多的,比如亲自去社保经办机构做现场认证,在手机APP或者官网上刷脸认证,或者采取亲友协助以及原工作单位帮助认证等方式。

      然而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养老金认证方式也会与时俱进,现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推行静默认证,这种方式主要依托于大数据,相关部门会根据退休人员的日常出行、购物消费、就医买药等行为,来确认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并且判断退休人员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轻松实现零打扰,零接触认证,更加节省退休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不放心或者担心认证有误,那么也可以进行自助认证,总之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第三,事退人员也要进行认证

      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以要想按时领取养老金,必须每年完成养老金认证才可以。比如陕西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完成认证;比如柳州,从2022年1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在本市各认证网点完*脸建模,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要认证一次。如果超期未完成认证的,养老金待遇将会暂停发放,十分影响正常生活。

      第四,各地打击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相继发布了《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回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告》,意味着从今年起,国家将严查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要全数退回,还要承担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骗取数额较大的,甚至还有牢狱之灾,非常不划算,所以大家千万别因为一己私欲,故意隐瞒参保人去世消息,冒领养老金。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2

      养老金认证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公布了,一些地区已经发布了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知,有一些新要求需要注意。

      如果是按年认证的,且认证时间有限制的话,那么,咱们就需要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认证,不然咱们的养老金就会暂停发放,比如湖北天门市,就表示2022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是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若在规划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认证的,从2022年4月起就暂停发放养老金,所以,退休人员一定要注意认证时间,不然对不利的咱们的养老金发放了。

      养老金认证通知陆续发布

      所谓养老金认证,其实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也叫做养老金年审,通过认证,验证养老金领取人员还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包括没有去世、没有失踪、没有服刑,确保退休人员没有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以确保养老金发放到本人,不被人冒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养老金认证时间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个自然年内认证一次,也就是在1月1日到12月31日任意时间认证即可。二是365天内认证一次,这跟自然年认证周期不同,退休人员的上一次认证时间,决定了下一次认证时间,两个时间不能超过365天。

      而当地开展养老金认证,一般会公布养老金认证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认证的时间、认证的方式等要求。有哪些新要求需要注意呢?

      第一,严查冒领养老金的人。

      2022年,多地社保部门开展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严打工作,因此,在很多地方的2022年养老金认证通知里,也加上了严查冒领、多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相关内容,告知相关后果,要求相关人员尽快报告和清退。

      比如,辽宁朝阳社保部门在认证通知里提示,已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发生死亡、失踪、被判刑、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等情形的,在七天内,本人或亲属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如果不及时报告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养老金,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涉嫌诈骗行为,将依法处理。所以,现在冒领养老金的人员,不要再心存侥幸了,赶紧报告和退还养老金吧。

      第二,注意新的认证方式。

      2022年,更多的地区开始采用大数据比对的方式认证养老金,也就是实现静默认证,顾名思义,退休人员如果有就医、出行、户口等数据,可以验证,那就不需要退休人员自己动手认证了,靠大数据认证即可。

      比如,吉林市明确,目前信息比对已覆盖人群一是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二是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人员,这两类人群就无需认证养老金了。

      第三,注意认证的截止时间。

      不同的地区,养老金的认证周期不一样,2022年的养老金认证截止日期也有早有晚。比如,辽宁朝阳市明确,今年8月31日前未进行养老金认证的人员,将于2022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天门企业离退休人员要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认证,逾期没有认证,4月开始就暂停发放养老金。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阅读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1)

    ——2022养老金认证注意事项150篇

    2022养老金认证注意事项1

      2022年正式拉开帷幕,新年的第一个月,很多地方又要求开始做2022年的养老金资格的年审和认证了,还有一些地方则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特殊要求”,2022年有地区要求一些人员一年认证一次、有的人群则是要求一年认证两次,还有部分人可以免认证—— 同时到了今年国家会严查冒领和重复领取的行为,关于养老金认证,也有新的细节要求,凡是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不仅会追回所得还会面临处罚!

      凡是未通过认证的人,不仅影响重算补差、还可能影响到参与今年养老金上涨,哪些地方又通知要认证了呢?一月起,至少包括八个地区,关于2022年认证大家要注意做好五件事,养老金才能按时足额发放到账,十分重要,子女们看了、也记得转告给爸妈。

      1)第一件事:要注意递延认证的时间周期截止,上次认证间隔快到一年的人要特别注意了!

      我国目前许多地方都推出了养老金递延认证的新模式,比如福建、陕西、广西部分地区等,那么只要两次认证的间隔不超过365天即可——现在到了2022年1月份了,因此,如果你的上次认证是去年2021年的1月份左右,需要特别注意啦,因为你的有效期要到期了(如下图),记得在近日抓紧认证一次即可,不然,你的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

      递延认证,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很方便、很人性化:比如你2022年1月10号认证了一次,那么下一次在2023年1月9号之前认证即可(间隔365天内),但是如果你在2022年6月30号又认证了一次,那么你的有效期会自动顺延——下一次在2023年月29号之前认证一次即可(不必在2023年1月份再做重复一次认证了)这就是它最大的"优点,就是说每认证一次、能自动顺延有效期。预计这个方式在几年会普及到更多地方。

      2)第二件事:注意2022年一月起,你当地养老金认证日期节点和人员要求的范围!

      2022年1月份,有许多地方又最新通知企退和事退人员等等,要做今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了,至少包括8个地区:

      陕西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22年4月30号之前完成;

      安徽合肥市的庐阳区:企退人员的2022年养老金资格认证,于1月份正式开始;

      河北邢台市:要求事退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要求企退、事退、城乡居民、遗属、老农保等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在2022年6月30号之前完成;

      吉林省的吉林市:要求企退、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在2022年12月31号之前完成;

      湖北天门市:要求企业离退休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除了上面的吉林市和阿拉善左旗,还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始做认证:

      河北邯郸市永年区:要求去年年底之前领取了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在2022年1月5号~2月28号之间完成认证......

      陕西咸阳市下辖的泾阳县:要求年满60岁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开始做养老金资格认证;

      注意:以上八个地区只是目前发现的一部分代表,到了今年一月份,其实还有很多地方都通知要开始认证了,小编在此提醒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近期要及时关注你当地的最新通知!

      3)要注意2022年当地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一些新要求和“特殊要求”!

      有一些地方,社保机构对于养老金资格认证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湖北的天门市和陕西宝鸡市,湖北天门市是要求主要通过线上网络进行认证,而陕西宝鸡市考虑到疫情影响,非常贴心的提醒各位退休人员,如果无法使用手机线上认证成功的,则可以联络社保机构和原所在单位,然后协助一起解决。

      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要细心留意了:比如上面说到的吉林省下辖的吉林市,有两类人员本次是可以免认证的:一是享受吉林市高龄津贴的人员;二是吉林市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的人员:这两类人群无需认证;

      另外,河北的廊坊市,今年2022年的认证要求比较复杂,两类不同的人群,认证截止时间和认证的频次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4)第四件事:注意2022年最新推出的认证方法,记得跟上时代的脚步

      2022年,使用手机刷脸认证已经比较普及了,但是不少网友留言说,有时候会加载缓慢,或者认证失败,因为年纪大了相貌发生了变化——因此,2022年许多地方推出了大数据静默认证,通过存活痕迹数据对比(比如刷脸支付记录、医保卡某些记录、银行某些办事记录等等),对比成功就能让你自动通过认证了,比如目前山东省静默认证的覆盖率非常高。

      然后手机刷脸认证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到社保机构认证、或者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帮你做认证——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静默认证,必须是你当地已经开通此项服务,然后并且你本人进行过成功注册登记过,才能使用这种方式认证!

      如果你所在地区暂时没开通这个静默认证,你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完成认证,无论你用何种方式只要认证成功,都是不影响你的养老金发放的——顺带说一句,近日官媒《央广网》和《华夏时报》都发文章说到:2022年养老金将大概率实现18连涨,所以大家务必重视认证,避免养老金被停发、而影响参与18连涨。

      5)第五件事:特别提醒,家属在老人去世后,千万不要冒领养老金!

      近期宁夏发布了打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回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通告,其他地区也是一样,凡是冒领或者违规领取养老金骗保的,一经查实不仅会被追回所得,还会被罚款、面临严厉处罚!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如实上报老人去世的时间,不要冒领养老金,否则必将得不偿失!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2)

    ——2022养老金认证时间截止日期150篇

    2022养老金认证时间截止日期1

      养老金认证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公布了,一些地区已经发布了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知,有一些新要求需要注意。

      养老金认证通知陆续发布

      所谓养老金认证,其实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也叫做养老金年审,通过认证,验证养老金领取人员还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包括没有去世、没有失踪、没有服刑,确保退休人员没有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以确保养老金发放到本人,不被人冒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养老金认证时间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个自然年内认证一次,也就是在1月1日到12月31日任意时间认证即可。二是365天内认证一次,这跟自然年认证周期不同,退休人员的上一次认证时间,决定了下一次认证时间,两个时间不能超过365天。

      而当地开展养老金认证,一般会公布养老金认证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认证的时间、认证的方式等要求。有哪些新要求需要注意呢?

      第一,严查冒领养老金的人。

      2022年,多地社保部门开展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严打工作,因此,在很多地方的2022年养老金认证通知里,也加上了严查冒领、多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相关内容,告知相关后果,要求相关人员尽快报告和清退。

      比如,辽宁朝阳社保部门在认证通知里提示,已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发生死亡、失踪、被判刑、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等情形的,在七天内,本人或亲属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如果不及时报告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养老金,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涉嫌诈骗行为,将依法处理。所以,现在冒领养老金的人员,不要再心存侥幸了,赶紧报告和退还养老金吧。

      第二,注意新的认证方式。

      2022年,更多的地区开始采用大数据比对的方式认证养老金,也就是实现静默认证,顾名思义,退休人员如果有就医、出行、户口等数据,可以验证,那就不需要退休人员自己动手认证了,靠大数据认证即可。

      比如,吉林市明确,目前信息比对已覆盖人群一是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二是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人员,这两类人群就无需认证养老金了。

      第三,注意认证的截止时间。

      不同的地区,养老金的认证周期不一样,2022年的养老金认证截止日期也有早有晚。比如,辽宁朝阳市明确,今年8月31日前未进行养老金认证的人员,将于2022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天门企业离退休人员要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认证,逾期没有认证,4月开始就暂停发放养老金。

    2022养老金认证时间截止日期2

      2022年正式拉开帷幕,新年的第一个月,很多地方又要求开始做2022年的养老金资格的年审和认证了,还有一些地方则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特殊要求”,2022年有地区要求一些人员一年认证一次、有的人群则是要求一年认证两次,还有部分人可以免认证—— 同时到了今年国家会严查冒领和重复领取的行为,关于养老金认证,也有新的细节要求,凡是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不仅会追回所得还会面临处罚!

      凡是未通过认证的人,不仅影响重算补差、还可能影响到参与今年养老金上涨,哪些地方又通知要认证了呢?一月起,至少包括八个地区,关于2022年认证大家要注意做好五件事,养老金才能按时足额发放到账,十分重要,子女们看了、也记得转告给爸妈。

      1)第一件事:要注意递延认证的时间周期截止,上次认证间隔快到一年的人要特别注意了!

      我国目前许多地方都推出了养老金递延认证的新模式,比如福建、陕西、广西部分地区等,那么只要两次认证的间隔不超过365天即可——现在到了2022年1月份了,因此,如果你的上次认证是去年2021年的1月份左右,需要特别注意啦,因为你的有效期要到期了(如下图),记得在近日抓紧认证一次即可,不然,你的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

      递延认证,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很方便、很人性化:比如你2022年1月10号认证了一次,那么下一次在2023年1月9号之前认证即可(间隔365天内),但是如果你在2022年6月30号又认证了一次,那么你的有效期会自动顺延——下一次在2023年月29号之前认证一次即可(不必在2023年1月份再做重复一次认证了)这就是它最大的优点,就是说每认证一次、能自动顺延有效期。预计这个方式在几年会普及到更多地方。

      2)第二件事:注意2022年一月起,你当地养老金认证日期节点和人员要求的范围!

      2022年1月份,有许多地方又最新通知企退和事退人员等等,要做今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了,至少包括8个地区:

      陕西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22年4月30号之前完成;

      安徽合肥市的庐阳区:企退人员的`2022年养老金资格认证,于1月份正式开始;

      河北邢台市:要求事退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要求企退、事退、城乡居民、遗属、老农保等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在2022年6月30号之前完成;

      吉林省的吉林市:要求企退、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在2022年12月31号之前完成;

      湖北天门市:要求企业离退休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除了上面的吉林市和阿拉善左旗,还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始做认证:

      河北邯郸市永年区:要求去年年底之前领取了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在2022年1月5号~2月28号之间完成认证......

      陕西咸阳市下辖的泾阳县:要求年满60岁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开始做养老金资格认证;

      注意:以上八个地区只是目前发现的一部分代表,到了今年一月份,其实还有很多地方都通知要开始认证了,小编在此提醒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近期要及时关注你当地的最新通知!

      3)要注意2022年当地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一些新要求和“特殊要求”!

      有一些地方,社保机构对于养老金资格认证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湖北的天门市和陕西宝鸡市,湖北天门市是要求主要通过线上网络进行认证,而陕西宝鸡市考虑到疫情影响,非常贴心的提醒各位退休人员,如果无法使用手机线上认证成功的,则可以联络社保机构和原所在单位,然后协助一起解决。

      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要细心留意了:比如上面说到的吉林省下辖的吉林市,有两类人员本次是可以免认证的:一是享受吉林市高龄津贴的人员;二是吉林市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的人员:这两类人群无需认证;

      另外,河北的廊坊市,今年2022年的认证要求比较复杂,两类不同的人群,认证截止时间和认证的频次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4)第四件事:注意2022年最新推出的认证方法,记得跟上时代的脚步

      2022年,使用手机刷脸认证已经比较普及了,但是不少网友留言说,有时候会加载缓慢,或者认证失败,因为年纪大了相貌发生了变化——因此,2022年许多地方推出了大数据静默认证,通过存活痕迹数据对比(比如刷脸支付记录、医保卡某些记录、银行某些办事记录等等),对比成功就能让你自动通过认证了,比如目前山东省静默认证的覆盖率非常高。

      然后手机刷脸认证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到社保机构认证、或者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帮你做认证——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静默认证,必须是你当地已经开通此项服务,然后并且你本人进行过成功注册登记过,才能使用这种方式认证!

      如果你所在地区暂时没开通这个静默认证,你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完成认证,无论你用何种方式只要认证成功,都是不影响你的养老金发放的——顺带说一句,近日官媒《央广网》和《华夏时报》都发文章说到:2022年养老金将大概率实现18连涨,所以大家务必重视认证,避免养老金被停发、而影响参与18连涨。

      5)第五件事:特别提醒,家属在老人去世后,千万不要冒领养老金!

      近期宁夏发布了打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回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通告,其他地区也是一样,凡是冒领或者违规领取养老金骗保的,一经查实不仅会被追回所得,还会被罚款、面临严厉处罚!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如实上报老人去世的时间,不要冒领养老金,否则必将得不偿失!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3)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 (菁选2篇)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

      进入2022年,退休人员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养老金认证工作,当前,已有多地发布了相关通知,比如湖北天门市,2021年4月1日至今,全市所有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完成认证。

      要知道,国家为了避免养老金被居心不良的人盗领、冒领,养老金认证对退休人员来说可谓是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着养老金是否可以按时发放。而关于养老金认证,希望大家多多注意这4件事。

      第一,养老金认证周期改变

      以往退休人员在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时,各地都会明确规定一个认证的截止时间,然而每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逾期的情况,非常耽误养老金的领取。不过现在很多地区都开始实行365天递延认证,认证时间更自由一些,比如,你今年是在1月15日进行的认证,那么下一次认证就要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第二,养老金认证方式升级

      当前我国的养老金认证方式还是非常多的,比如亲自去社保经办机构做现场认证,在手机APP或者官网上刷脸认证,或者采取亲友协助以及原工作单位帮助认证等方式。

      然而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养老金认证方式也会与时俱进,现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推行静默认证,这种方式主要依托于大数据,相关部门会根据退休人员的日常出行、购物消费、就医买药等行为,来确认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并且判断退休人员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轻松实现零打扰,零接触认证,更加节省退休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不放心或者担心认证有误,那么也可以进行自助认证,总之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第三,事退人员也要进行认证

      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以要想按时领取养老金,必须每年完成养老金认证才可以。比如陕西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完成认证;比如柳州,从2022年1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在本市各认证网点完*脸建模,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要认证一次。如果超期未完成认证的,养老金待遇将会暂停发放,十分影响正常生活。

      第四,各地打击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相继发布了《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回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告》,意味着从今年起,国家将严查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要全数退回,还要承担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骗取数额较大的,甚至还有牢狱之灾,非常不划算,所以大家千万别因为一己私欲,故意隐瞒参保人去世消息,冒领养老金。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2

      养老金认证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公布了,一些地区已经发布了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知,有一些新要求需要注意。

      如果是按年认证的,且认证时间有限制的话,那么,咱们就需要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认证,不然咱们的养老金就会暂停发放,比如湖北天门市,就表示2022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是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若在规划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认证的,从2022年4月起就暂停发放养老金,所以,退休人员一定要注意认证时间,不然对不利的咱们的养老金发放了。

      养老金认证通知陆续发布

      所谓养老金认证,其实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也叫做养老金年审,通过认证,验证养老金领取人员还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包括没有去世、没有失踪、没有服刑,确保退休人员没有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以确保养老金发放到本人,不被人冒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养老金认证时间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个自然年内认证一次,也就是在1月1日到12月31日任意时间认证即可。二是365天内认证一次,这跟自然年认证周期不同,退休人员的上一次认证时间,决定了下一次认证时间,两个时间不能超过365天。

      而当地开展养老金认证,一般会公布养老金认证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认证的时间、认证的方式等要求。有哪些新要求需要注意呢?

      第一,严查冒领养老金的人。

      2022年,多地社保部门开展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严打工作,因此,在很多地方的2022年养老金认证通知里,也加上了严查冒领、多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相关内容,告知相关后果,要求相关人员尽快报告和清退。

      比如,辽宁朝阳社保部门在认证通知里提示,已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发生死亡、失踪、被判刑、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等情形的,在七天内,本人或亲属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如果不及时报告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养老金,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涉嫌诈骗行为,将依法处理。所以,现在冒领养老金的人员,不要再心存侥幸了,赶紧报告和退还养老金吧。

      第二,注意新的认证方式。

      2022年,更多的地区开始采用大数据比对的方式认证养老金,也就是实现静默认证,顾名思义,退休人员如果有就医、出行、户口等数据,可以验证,那就不需要退休人员自己动手认证了,靠大数据认证即可。

      比如,吉林市明确,目前信息比对已覆盖人群一是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二是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人员,这两类人群就无需认证养老金了。

      第三,注意认证的截止时间。

      不同的地区,养老金的认证周期不一样,2022年的养老金认证截止日期也有早有晚。比如,辽宁朝阳市明确,今年8月31日前未进行养老金认证的人员,将于2022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天门企业离退休人员要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认证,逾期没有认证,4月开始就暂停发放养老金。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4)

    ——养老金今年上调情况3篇

    养老金今年上调情况1

      今年新公布实施的“民法典”出台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养老金新规则政策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2021年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上升幅度为4.5%,3种人上升了很多。

      2021年年金提高状况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退休者基本养老金2021年调整的通知》,今年退休者的月*均基本养老金以2020年为基准提高了4.5左右,能提高的是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退休的人,从1月1日开始提高。

      但是,4.5的上升幅度只不过是*均最高限制,并不是每个人都提高了这么多,而是因人而异,有可能有比这个更多的人。

      这样的3种人员会增加吧。

      第一类:缴纳年限长,现在养老金水*高的退休老人

      养老金的3大调整方法中,定额调整基本上是*等的,因为全体人员都调整了相同的金额,其中挂钩的调整是为了人,其坚持的原则是多纳多纳,多纳多上,长纳多纳,长纳多上,因此,缴纳年限长,现在养老金水*高的退休人员,最终会实际提高金额,这也是为了鼓励现在的年轻人在缴纳社会保障时尽量延长缴纳年限,尽量提高每月的社会保障缴纳基数,到了退休时才能更多地领取以后每年养老金上涨的时候也能增加很多,体现公*公正,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发展。

      第二类:高龄退休老人

      在每年养老金的具体调整中,不同省市对65岁或7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会指定不同的倾斜考虑政策,最低将上升20元以上,最高对90岁或100岁以上的长寿老人将上升100元左右,充分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和关心,使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现在高龄者的认定方法还没有统一,发达地区,例如上海的男性退休人员是65岁,女性退休人员是60岁,即使老年人知道,其他地区的男性和女性退休者如果不到70岁就不能称之为高龄者,今年的调整,以65岁以上为基准,希望更多的退休人员能够享受这个倾斜调整政策。

      第三类:偏僻困苦地区的退休老人

      这些老人以前工作条件很艰苦,现在*均养老金也很低,每年进行常态调整的话,不涨的情况很多,对这些老人们,每年都要分出不同地区的标准,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增加10-40元的不同金额。

    养老金今年上调情况2

      在“十四五”规划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愿景与举措后,各级*和监管部门也迅速做出响应,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

      《*经营报》记者从多位市场人士处了解到,虽然目前详细的操作指导意见尚未完全出台,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未来将引领*养老金体系发展已在业内形成共识。

      “基于这种共识,我们预计养老保险支柱三的规模增速将高于支柱一和支柱二,未来*也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以提升支柱三的参与率。”安永博智隆香港战略与交易合伙人张浩川表示。

      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人们常说的养老金,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2021年《*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但基于第三支柱在养老保险体系中仍是短板这一现状,市场普遍认为,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迫在眉睫。

      而从各国经验看,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也被认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安永发布的首份《*养老金报告》指出,未来养老保险改革在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实现全国统筹的同时,也要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并最终形成融合三大支柱的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台。

      张浩川解释,目前政策对三大支柱要实现的目标并不相同,这决定了三支柱在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差异。

      其中第一支柱的长期目标是要增强覆盖面和参与度,以稳固市场;第二支柱则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主,随着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其投资回报也在不断提高。

      对于第三支柱,“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并要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在安永大中华区财富及资产管理主管合伙人林小芳看来,这一规定的发布,可能使第二支柱的缴费率有所下降或转向第三支柱,以提升后者的参与率。

      基于此,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5月,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在上海、福建和苏州进行试点。

      根据相关政策,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

      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

      对于试点效果,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稳,但总体规模不大,市场反应政策吸引力不足。

      面对市场如此表现,监管部门没有继续重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计划,而是推出了一种新的个人养老金产品。2021年5月,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和重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与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相比,新产品有至少10年的强制积累期,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可以改变其计划的目标资产配置,同时每个被保险人也有自己的个人账户。

      一位金融从业人士告诉记者,养老保险支柱三改革中不断推出各种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养老保险支柱三的业务范围,但最终效果还有待观察。

      现实中,监管部门其实一直在努力提高支柱三的规模,其中一个主要背景是*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2021年5月,*公布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本次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65岁以上人口为1.9亿人,占总人口的13.5%。与2010年相比,*65岁以上的人口增长了60%。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国家定义为“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4%的`国家定义为“老龄社会”的标准,*目前13.5%的比例,正迅速接近老龄社会的门槛。

      在此背景下,安永报告预测,老龄社会逼近后,养老金行业的发展将逐渐转向零售市场。“发展支柱三有助于将储蓄账户转向养老金账户,这可以弥补目前的养老金潜在缺口,同时,支柱三的改革也会鼓励个人更积极地参与自己养老金安排,这会成为*养老金体系的新增长引擎。”张浩川说。

      他进一步指出,随着养老金改革纳入“十四五”规划,一系列改革包括税收优惠力度不足、多机构监管体系和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缺失等问题也有望得到快速解决。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5)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 (菁华4篇)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1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故意自伤身体;  3.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八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23上一页下一页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2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故意自伤身体;
      3.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八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十条 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3.*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6.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给付手续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日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并且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应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二)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生存时,其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四)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四条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费缴费标准,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额(年交保费100元人民币),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变更地址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保险人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七条 释义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十八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不发生效力。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3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3.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八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十条 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3.*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6.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给付手续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日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并且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应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二)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生存时,其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4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故意自伤身体;

    3.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七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八条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3.*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6.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保险金的给付手续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日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并且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1.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2.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应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二)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生存时,其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四)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四条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费缴费标准,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额(年交保费100元人民币),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变更地址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保险人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七条释义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十八条其他

    (一)本合同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不发生效力。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6)

    ——2022年养老金缴费标准 (菁选2篇)

    2022年养老金缴费标准1

      个人养老金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本人*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2022年到龄退休人员,仍属于在十年过渡期间办理法定退休手续。因此,2022年办理在职中人退休手续的,仍必须进行新、老计发方法相比较,并执行并落实保低限高的政策规定。

      机关事业在职中人,2022年到龄退休,退休基本养老金应该怎么计算?我认为,2022年到龄退休人员,在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与核定问题上,必须从适用政策规定上,以及在新的条件变化中,以把握政策取向,关注并确定基本养老金的核定结果。

      应该看到,2022年到龄退休人员,仍属于在十年过渡期间办理法定退休手续。因此,2022年办理在职中人退休手续的,仍必须进行新、老计发方法相比较,并执行并落实保低限高的政策规定。具体讲,2022年属于十年过渡期的第八个年头,时间区间为2020年元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很显然,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必须在新、老计发方法同时算帐的基础上,要将新方法,也就是在中人过渡方法的基础上加持职业年金因素后,将高出老方法部分的80%,必须加到老方法的计算结果之上。这就是在职中人与时俱进,时移世移,按照新的中人过渡方法所计算与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所得之所在。

      必须明白,此时此地在新、老计发方法相比较中的新方法,是重新核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中人过渡方法,是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得到较大提高的中人过渡方法。其主要特症与变化,主要主体现并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老方法的计算结果,是在执行老方法工资增长率的基础上,所计算与核定的待遇结果;二是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视同缴费指数表所计算与核定的缴费指数值计算的;三是新方法标准,是包含和加持了职业年金因素与参数在内的新的中人过渡方法。

      总而言之,机关事业在职中人,2022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他们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过程,是应该而且必须按照新的中人过渡方法,并在包含和加持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与按老办工资增长率确定计发基数的前提下,进行计算与核定的。这个双向的调整与变化,是与老的计算方法必须准确界定与区分清楚的。以上就是在适用政策规定上,以及新的变化条件之反映与之所在。

    2022年养老金缴费标准2

      其实在此之前大家都在询问养老金上涨的原因,尤其是在疫情初步结束之后,各个行业的发展势头仍然低迷。在这样的情况传出2022年养老金仍然将迎来上涨的消息,确实让人喜出望外。这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国内经济发展势头很足,疫情不过是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却不能阻止其发展;另一方面则是物价水*也在合理的范围内逐渐走高,这也就要求*必须要提高养老金的数额,以确保退休老人的生活保障。不管怎么说,这次养老金上涨的消息对我们来说只有好处,未来这4类人将涨的更多。

      这四类人在未来将领取更多养老保障

      一是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大的人。从字面意思上我们也能看出,这类人大都集中在一些公职单位中,就像那些大学毕业都考进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对社保的缴纳时长和缴纳基数肯定是远远比其他社会人员高的,有些人为国家服务到退休,其社保缴费时间甚至达到了40年以上。乐观的是,我国社保福利始终遵循着“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所以不管是在任何时间,这些人都能拿到更多的退休保障,这也是为何公务员“吃香”的原因。

      第二类是高龄退休老人。从时间上来看,高龄退休老人更早办理退休手续,在国家公布养老金17连涨的消息以来,他们可能已经在家养老5到10年了。但是我们也知道,在他们退休的那段时间里,社保提供的养老福利可能并没有现在这般丰富,他们能拿到的养老金也远不如现在的退休老人。所以说在新的社保政策下,国家同样会兼顾这些高龄退休老人,给予他们更多的保障,在医疗、保健、护理等方面做到优惠倾斜。

      第三类是军队的转业干部。一般来说军队干部在退役后都会被分到一些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中任职,但是由于他们在军队里服役的时间比较长,所以说社保的缴纳肯定是不如其他人的,那么在养老金领取上自然也会少一些,这实际上是一种很不公*的现象,那国家政策自然会对这些退伍军人有所倾斜。

      最后一类是在偏远地区生活较艰苦的人。例如那些主动要求去山区支教的老师,他们为当地孩子的教育发挥了重要的"贡献,有些人甚至奉献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如今他们可能正面临着退休的年龄,那国家在养老金的发放上也会给予他们更多的数额,这是他们应得的奖励,也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7)

    ——2022养老金认证注意事项

    2022养老金认证注意事项1

      2022年正式拉开帷幕,新年的第一个月,很多地方又要求开始做2022年的养老金资格的年审和认证了,还有一些地方则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特殊要求”,2022年有地区要求一些人员一年认证一次、有的人群则是要求一年认证两次,还有部分人可以免认证—— 同时到了今年国家会严查冒领和重复领取的行为,关于养老金认证,也有新的细节要求,凡是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不仅会追回所得还会面临处罚!

      凡是未通过认证的人,不仅影响重算补差、还可能影响到参与今年养老金上涨,哪些地方又通知要认证了呢?一月起,至少包括八个地区,关于2022年认证大家要注意做好五件事,养老金才能按时足额发放到账,十分重要,子女们看了、也记得转告给爸妈。

      1)第一件事:要注意递延认证的时间周期截止,上次认证间隔快到一年的人要特别注意了!

      我国目前许多地方都推出了养老金递延认证的新模式,比如福建、陕西、广西部分地区等,那么只要两次认证的间隔不超过365天即可——现在到了2022年1月份了,因此,如果你的上次认证是去年2021年的1月份左右,需要特别注意啦,因为你的有效期要到期了(如下图),记得在近日抓紧认证一次即可,不然,你的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

      递延认证,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很方便、很人性化:比如你2022年1月10号认证了一次,那么下一次在2023年1月9号之前认证即可(间隔365天内),但是如果你在2022年6月30号又认证了一次,那么你的有效期会自动顺延——下一次在2023年月29号之前认证一次即可(不必在2023年1月份再做重复一次认证了)这就是它最大的"优点,就是说每认证一次、能自动顺延有效期。预计这个方式在几年会普及到更多地方。

      2)第二件事:注意2022年一月起,你当地养老金认证日期节点和人员要求的范围!

      2022年1月份,有许多地方又最新通知企退和事退人员等等,要做今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了,至少包括8个地区:

      陕西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22年4月30号之前完成;

      安徽合肥市的庐阳区:企退人员的2022年养老金资格认证,于1月份正式开始;

      河北邢台市:要求事退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要求企退、事退、城乡居民、遗属、老农保等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在2022年6月30号之前完成;

      吉林省的吉林市:要求企退、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在2022年12月31号之前完成;

      湖北天门市:要求企业离退休人员,在202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除了上面的吉林市和阿拉善左旗,还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始做认证:

      河北邯郸市永年区:要求去年年底之前领取了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在2022年1月5号~2月28号之间完成认证......

      陕西咸阳市下辖的泾阳县:要求年满60岁城乡居民相关人员,开始做养老金资格认证;

      注意:以上八个地区只是目前发现的一部分代表,到了今年一月份,其实还有很多地方都通知要开始认证了,小编在此提醒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近期要及时关注你当地的最新通知!

      3)要注意2022年当地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一些新要求和“特殊要求”!

      有一些地方,社保机构对于养老金资格认证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湖北的天门市和陕西宝鸡市,湖北天门市是要求主要通过线上网络进行认证,而陕西宝鸡市考虑到疫情影响,非常贴心的提醒各位退休人员,如果无法使用手机线上认证成功的,则可以联络社保机构和原所在单位,然后协助一起解决。

      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要细心留意了:比如上面说到的吉林省下辖的吉林市,有两类人员本次是可以免认证的:一是享受吉林市高龄津贴的人员;二是吉林市公交老年卡可正常使用的人员:这两类人群无需认证;

      另外,河北的廊坊市,今年2022年的认证要求比较复杂,两类不同的人群,认证截止时间和认证的频次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4)第四件事:注意2022年最新推出的认证方法,记得跟上时代的脚步

      2022年,使用手机刷脸认证已经比较普及了,但是不少网友留言说,有时候会加载缓慢,或者认证失败,因为年纪大了相貌发生了变化——因此,2022年许多地方推出了大数据静默认证,通过存活痕迹数据对比(比如刷脸支付记录、医保卡某些记录、银行某些办事记录等等),对比成功就能让你自动通过认证了,比如目前山东省静默认证的覆盖率非常高。

      然后手机刷脸认证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到社保机构认证、或者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帮你做认证——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静默认证,必须是你当地已经开通此项服务,然后并且你本人进行过成功注册登记过,才能使用这种方式认证!

      如果你所在地区暂时没开通这个静默认证,你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完成认证,无论你用何种方式只要认证成功,都是不影响你的养老金发放的——顺带说一句,近日官媒《央广网》和《华夏时报》都发文章说到:2022年养老金将大概率实现18连涨,所以大家务必重视认证,避免养老金被停发、而影响参与18连涨。

      5)第五件事:特别提醒,家属在老人去世后,千万不要冒领养老金!

      近期宁夏发布了打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回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通告,其他地区也是一样,凡是冒领或者违规领取养老金骗保的,一经查实不仅会被追回所得,还会被罚款、面临严厉处罚!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如实上报老人去世的时间,不要冒领养老金,否则必将得不偿失!


    2022养老金认证开启150篇(扩展8)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1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山东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山东550余万退休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同时,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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