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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15篇

    时间:2022-11-18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15篇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15篇

    篇一: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从而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收到一定的效果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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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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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

      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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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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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

      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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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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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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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九、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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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取缔无证经营和查处超范围经营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市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目

      录

      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制度……………………………………………1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例会制度………………………………………2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汇报制度………………………………………3综治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制度………………………………………4综治维稳中心信息通报制度………………………………………5综治维稳中心联动监督机制………………………………………6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7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9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责…………………………………………12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职责………………………………………13综治维稳中心问责制……………………………………………14综治维稳中心接待首问制度……………………………………15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两个排查”制度………………………………………………………………16综治维稳中心定斯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18综治维稳中心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20综治维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21综治维稳中心干部培训制度……………………………………23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制度……………………25综治维稳中心轮值单位制度……………………………………27综治维稳中心卫生管理制度……………………………………28

      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制度

      一、镇综治维稳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二、镇综治维稳中心明确专人分别负责综治、信访和司法等工作,明确职责。三、综治信念维稳中心组成单位:镇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信访办工作人员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计生办、组织办、综治办、民政办、宗教办、宣传办、劳动保障所、团委各1名。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例会制度1、镇综治维稳中心每月25日召开例会。2、参加人员有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等全体组成人员。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综治、信访、司法等工作,研究本镇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4、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5、例会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工作考核和督查依据。6、特殊情况,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开会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二、村、单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每月25日统一召开各村、单位工作例会,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摸排,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处理。2、村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两委班子、信访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参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定期排查,做到发现及时,及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汇报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月例会制度。二、维稳中心主任定期听取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有关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三、维稳中心主任对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结。四、维稳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维稳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五、遇到突发事件,维稳中心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人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处理情况,听取主要领导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具体时间由中心办公室确定。二、集中办公由镇分管政法综治领导主持,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及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参与。三、主要议程1、根据中心办公室梳理出的各类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逐一分析会审。2、由涉案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3、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4、镇维稳中心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事宜尽快落到位。

      综治维稳中心信息通报制度

      一、镇综治维稳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共享信息资源。二、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安排。三、综治维稳中心将对信息通报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专人负责。

      综治维稳中心联动监督机制

      一、镇综治维稳中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二、在遇到重大或重点工作时,综治维稳中心要整体联动,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共同解决。三、日常工作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四、对综治维稳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并自始至终督促办结。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工作任务的分流指派权、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三、统一控制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其中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积极开展平安名城建设活动。七、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是中心开展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综治维稳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综治办:牵头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辖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约、检查、考核工作。信访办: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司法所: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防工作;收集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

      纷的情况信息,做好疏导和控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教育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上级职能部门转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调处,及时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承担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工商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取缔无证经营和查处超范围经营,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市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民政办:做好加强居(村)委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救济工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优抚安置工作,依法调处化解涉及社会事务的矛盾纠纷。

      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宣传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的有关法规、造成;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治安管理、市场管理、房管、工商、环卫、税务、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措施,消除出租屋存在的各种隐患;将出租屋的有关信息集中处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负责抓好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国土所: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定去巡查处理违章违法用地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居(村)出租房屋的租赁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危房普查和维修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林业站:负责调处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调处在农业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山地矛盾纠纷。负责调处因违法占用山地、滥用山地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责

      1、主持和负责中心的全盘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3、及时传达上级综治维稳工作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本乡综治维稳工作。4、组织中心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5、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研究分析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6、带头执行综治维稳中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综治维稳中心具体的日常工作事务。2、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协调好中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3、负责安排、召集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4、负责中心有关会议议程安排,指导各类工作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5、负责检查、指导落实中心统一安排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和交办事项。6、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问责制度。二、问责制应坚持凡事必有结果的原则,结果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三、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维稳中心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问责方式1、限期整改2、责令做出书面检查3、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五、对处理中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为问责对象。六、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定期通报并实施问责。

      综治维稳中心接待首问制度

      一、凡来镇维稳中心办事或来访的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有责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提供服务。二、凡来电、来信联系的,第一位接电、接信的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应为将来电、来信情况记录在案,并转交具体经办人员。三、来信、来电、来访询问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应予热情告之。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转告有关人员,限时答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属于维稳中心职权范围的,应做出相应解释或告知其他途径。四、首问责任制由镇维稳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接受来访群众的投诉。

      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两个排查”制度

      (一)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随时开展重点排查。中心领导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维稳、综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二)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半个月分析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报告。排查出的问题,自身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中心协助解决。(三)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部署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联合行动,运用人员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四)中心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开展整治,或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五)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解决在辖区内部和萌芽状态,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本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辖区内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综治维稳中心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一)定期分析评估。中心每月对本地区维稳、治安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全面评估情况,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向社区(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社会稳定及治安预警预报。(二)收集上报情况。建立维稳治安形势收集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信息动态收集网络。中心要选派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同志专门从事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各社区(村)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制定专人负责情况收集并上报中心。中心分析评估情况和平时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对延误、隐瞒情况报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三)评估上报范围。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动态,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信息动态;人民内部矛盾、单个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因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涉及10

      人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案件,可能引起群众不安不满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件;其他可能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动态。(四)评估上报要求。一是准确性。评估上报的信息内容必须翔实、准确,不得避重就轻及隐瞒实情,确保上级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时效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评估并上报,以利于上级领导及时作出判断和决策。三是规范性,评估上报内容必须包含: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激烈程度、行为方式、造成危害等;背景分析、性质判断和结果评估;当地党政领导和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舆论等方面反应;近期、中期和远期形势发展、蔓延、变化的趋势评估。四是连续性。评估上报不但要在事发前进行,在事发后及形势发生变化时,也要随时收集跟踪汇报,保证上级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部署和处置。

      综治维稳中心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

      (一)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任务、目标以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中心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工作计划,其中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上报综治维稳中心。(二)定期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每月、每季、半年、年底和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均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通报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度及半年一总结、年底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及时总结。总结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向社区、村和中心成员单位通报。(三)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范围。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规定、要求、决定的基本情况;近期中心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其他认为需要总结通报的重要情况。(四)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内容。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内容必须完整规范,主要包括上已使其(季度、半年或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季度、半年或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点。(五)总结通报工作情况要求。总结通报工作情况所报材料必须做到客观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并附电子软盘。

      综治维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中心各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条块协调、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二)使用范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非正常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案件(因治安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潮汛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三)制定预案。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制定的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四)处置流程1、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

      启动应急预案。2、先期处置。中心接报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县(市、区)、镇(街道)领导和有关部门。3、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善后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清理、布控、统计、安抚等工作。(五)保障措施1、中心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报告。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综治维稳中心干部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中心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综治维稳中心要定期举办中心干部培训班。(二)培训对象:乡(镇)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专(兼)职干部、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村(社区)综治专干、社情联络员等。(三)培训内容:国家的法律、法规;综治维稳工作相关条例;中心相关业务技能;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平安建设宣传的方式、方法;综治工作规范化管理等。(四)培训时间:中心至少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期,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五)培训方式:培训可采取请专业人士讲课、以会代训、实地观摩等形式。《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考评奖惩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表彰奖励(一)在工作中有创新或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并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的。

      (二)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并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彰的,可向其所在单位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责任(一)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综治工作任务的。(二)对于各类重大案(事)件出现虚报、谎报、缓报、漏报的。(三)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四)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五)工作作风飘浮、态度粗暴,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工作中不服从管理,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等。凡出现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综治维稳中心轮值单位制度

      一、中心轮值单位是指除了中心已整合的单位外,其他一些单位工作职责与中心的工作密切相关,这些单位要每日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中心的日常工作。二、中心要制定长期固定的轮值单位表,并由中心领导负责督促参与单位落实轮值制度。三、轮值单位当班人员必须参加中心当日的正常业务工作,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四、当班的轮值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中心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必须告知中心值班领导,否则按当班期间脱岗处理。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有事外出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凡未按要求请假私自外出,或无故迟到、早退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2、工作人员开会、出差以维稳中心通知或领导安排为依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否则,视为旷工。3、请假按审批权限登记、审批(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1天之内,由单位领导同意报中心副主任批准。2-3天由单位领导和中心副主任同意,报中心主任批准。(病假需医院开具证明)3天以上由维稳中心主任同意报乡(镇)党委书记、乡长批准。持假条到乡(镇)党政办备案。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4、请假期满后,须到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和乡(镇)党政办处销假,未销假又未能按时上班的将按矿工处理。5、中心主任、副主任请假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长批准。

      6、婚、丧、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3天,全年出勤不少于300天(法定假日除外),一年内病假超过90天(医院出具证明的特殊病情除外)、事假超过30天或旷工超过15天,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一年内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不得参加评优。凡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每旷工1天,扣除当月3天工资。8、建立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台帐,定期公布中心工作人员出勤情

      综治维稳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墙壁无浮尘灰网,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痰迹、烟头、纸屑,玻璃、门窗清洁明亮。二、办公用品和桌柜、沙发、茶几等摆设整齐,洗刷干净,无污迹灰尘;柜内及抽屉内的物品陈放整齐,无鼠害、无霉烂。三、中心工作人员注重仪容仪表,服饰整洁大方。四、中心工作人员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烟头纸屑,不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篇三: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社区(shèqū)信访维稳工作方案(fāngàn)

      社区(shèqū)信访维稳工作方案(fāngàn)管理两个责任制;以“关注民生、关爱(ɡuānài)民生、改善民生、为民效劳〞为出发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效劳职能,在“解民忧,化民怨、办实事〞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现信访工作新的突破。三、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机关站所协调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紧紧抓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这个关键,统筹协调好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政治、开展与稳定、效率与公平以及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关系,为经济开展提供保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做到开展为了人民、开展依靠人民、开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二是加大信访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工作部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广阔人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己的切身利益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改善民生是执政理政的根本。在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根底上,落实惠民政策,以“接待群众要热

      

      心、听取意见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真心、改正错误有决心〞的四心效劳,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四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根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的角度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构建良好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环境提供了保障。一、更新理念,提高信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计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计生办、站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把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思想。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扎实地做好信访工作,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信访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在方案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二、建章立制,标准信访工作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实现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的标准化。为此,我们以建章立制为着眼点,为开展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证。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在信访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坚持执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侯请坐、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热心办事、一声再见送行〞的五个一文明接待制度,保证来访者怨气而来,喜气而归。三是坚持来信来访登记制度。通过文明接待,真正做到接访热心、听记细心、宣传解释耐心、解决问题诚心、让来访者顺心。

      程中,注重向来访人宣传党的计生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既办案又宣传,提高生育政策

      的透明度,从而减少群众的疑虑。我们深知,做好信访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是不断提升计生工作水

      平的重要组成局部。尽管我们的信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不断总结信访工作经验,以《人口和方案生育法》、《信访条例》为准绳,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标准,为更好地促进我社区方案生育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某某某社区方案生育办公室2022年6月27日

      内容总结

      (1)社区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社区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管理两个责任制

      (2)每年的来信来访中,都有一些是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理解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到依法办事、秉公处理,及时给群众以满意的回复(3)我们深知,做好信访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是不断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组成局部

      

      

      

    篇四: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村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室工作制度

      一、来访接待制度。“工作室”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人员要做好来访登记、谈话记录、信息报告、结案归档。

      二、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社会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对策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并上报情况。

      三、办事制度。一般性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处置,当场不能解决的,“工作室”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工作室”报请上级协调相关部门集中会办。

      四、例会制度。“工作室”主任每月召集一次工作室成员会议,通报排查整治、调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五、信息报告制度。按“实事求是、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准确及时、力求完整、严守秘密”的要求,实行各类信息月报和专报制度。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及时专报。

      六、台帐资料制度。“工作室”设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及矛盾纠纷调处台帐、综治维稳排查整治调处台帐和信息资料台帐“一簿三帐”。

      村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室工作运行机制一、工作机制。建立以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统一领导、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工作室”具体管理、村居(单位)干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治、化解,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方式。“工作室”工作坚持“三个为主”(化解矛盾为主、服务民生为主、治安防范为主),做到“三个结合”(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确保“三个及时”(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对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对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预警)。三、工作流程。1、接访受理;2、排查梳理;3、分流处理(分析研判);4、调查核实:5、整治化解(及时预警);6、调解处理;7、签订协议;8、结案归档;9、跟踪回访(检查验收);10、告知处理途径(对调解无效或对调解协议拒不执行的案件,告知当事人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协调组织信访听证),向上级专题报告。四、工作权限。1、矛盾纠纷调处权。对于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主要领导根据“中心”调度,有权进行协调处理、妥善化解(2、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权。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混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权进行排查整治、分析研判(2

      3、调解权。对于“中心”分流指派的案件和协调形成的调处意见、整治要求,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调解完成,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4、服务协管权。对辖区“社会人”、新兴经济组织和新兴社会组织,有权向“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积极向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提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等群体的关爱、帮助和救助的渠道及方式,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和监控。

      5、应急处置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有权在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依法、按政策进行处置。

      村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室工作职责1、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向村居“两委”(单位领导)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建议。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3、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分流处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4、建立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为一体的村(居、单位)调解委员会,完善调解机制,负责对调解组织移送或“工作室”直接受理的已经调解组织处理尚未达成协议的民事和可调解治安纠纷,直接进行调解;对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联系相关部门联合调解。5、接受上级对由本村(居、单位)处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调处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6、及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意和不稳定因素,向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本村(居、单位)干部群众进行通报、化解。7、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3行检查、指导、督促和奖惩。

      8、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范,落实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9、推行“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管理模式,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10、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和救助工作。11、开展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群体的关爱、帮助和救助工作。12、开展禁毒工作。13、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村居“两委”(单位党政组织)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14、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1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4

      

      

    篇五: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

      1、全面推动维护稳定工作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维稳情况,上通下达,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2、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实行目标管理。3、针对本村(社区)、单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度和完善处理工作预案。4、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辖区社会稳定问题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维稳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一、标本兼职、预防为主:坚持定期排查掉初制度和重大不稳定问题领导包案期限治理制度。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持“严打”整治斗争,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减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持调查研究,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立足预防、超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本辖区整治稳定事件发生。

      二、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由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策划,组织,煽动旨在推翻党的领导,颠覆人民政权的破坏活动,同由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众上访闹事活动区别开来,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教育本辖区人民遵纪守法。

      因素,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进行解决。

      4、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报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通过协调,无力解决的重大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5日内上报区维稳办。

      5、会议要有记录,建立规范档案,一案(事件)一档。

      维稳工作信息员制度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群众服务,并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文化知识。

      2、各村组(社区)、单位三级信息网络、信息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情必报、分级负责、归口报告。对影响基层稳定的问题做到早报告、准确畅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情报。

      3、各村(社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重要情况的报告工作。

      4、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瞒报、迟报、漏报或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5、定期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及信息发展趋势。

      群体性事件处理程序

      1、全乡(镇)、办事处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社

      会的稳定,发现群体性闹事苗头,要立即向乡(镇)、办事处维稳办或110报告。

      2、接到准确信息后,乡(镇)、办事处维稳办、信访办、派出所和村委(社区)主管部门领导要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

      3、派出所的民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信访部门迅速了解事件原因,归属事态动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做群众劝解工作。

      4、维稳办、信访部门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处置小组。处置小组要在现场做疏导、教育、劝解工作。对劝解无效者,有公安机关按程序强行带离。

      5、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以非法集会、静坐、书写、张贴散发标语、传单、呼喊口号和有关其他违法行为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拒不离开,甚至暴力对抗国家法律、政策的闹事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处置。

      

      

    篇六: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XXX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信访维稳工作指示精神,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任务为主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确保稳定,扎实推进科学发展,提升道德文明,为构建平安、和谐桦甸,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社区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理顺信访秩序,从源头解决信访问题,使问题在社区得到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为社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即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调处矛盾,又要严厉打击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社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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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工作做到“三零”,不出现非正常进京进省进市访,以及影响稳定的其他群体性事件访。

      三、工作具体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奋战“2011”,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按照街道党工委维稳信访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决定成立东胜社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社区信访稳定工作。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1.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把握和宣传,密

      切注意辖区内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2.要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以便街道正确分析判断形势,

      及时进行稳控、化解。3.要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上访人实

      施24小时包保监控。(见附表一)4.对重大的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时间

      内,社区干部要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做好信访人的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

      5.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

      (三)加大奖惩,实行责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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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上下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形势,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紧迫的工作任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组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实行责任倒查制,切实做好辖区内信访稳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1、切实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生活中,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切实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准确把握政策脉搏,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3、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重点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定具体人员做好稳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老上访户的思想稳控工作,有效稳定化解群众情绪,解除群众怨气。4、要加强自身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政策的正确性,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5、要加大法规、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端正处理问题的态度,要有耐心,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要语重心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予合理解答。6、当然要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特别是对策划者和煽动者的严厉打击,确保社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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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要严格组织纪律,对信访维稳工作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违纪违规、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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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七: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

      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

      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

      第一条接访

      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

      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

      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

      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

      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

      第三条报结

      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

      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

      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

      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

      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

      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

      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

      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

      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

      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

      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

      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

      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

      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

      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

      九、附则

      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八: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关于《***项目部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按公司、分局维稳办要求,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工程局信访工作制度》,《中央企业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试行)》,结合项目实际,制订《***项目部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请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分局***项目部信访维稳工实施细则》

      ***机电安装项目部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必须科学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办公室为牵头办理项目内部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

      办和答复。有关部室受理信访办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信访办。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部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信访办备案。

      3、重大问题由信访办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分局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信访办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性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项目各职能部门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反馈信访办。

      第三条项目部要及时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和事实、理由、目的等。多人走访形式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信访事项,应协助信访人员办理。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4、对于来信来访信访事项的需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部室负责答复,需多个部室协调的问题归口信访办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部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满,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告知信访办,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部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信访办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协助。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信访办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

      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部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部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项目领导。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信访办应与有关部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静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部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

      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

      七、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第二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八、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信访办公室电话,传真*****

      

    篇九: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

      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

      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

      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

      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

      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

      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

      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导

      或强制措施劝返。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

      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

      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九、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十: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

      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

      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

      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

      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

      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

      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

      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

      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

      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

      九、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十一: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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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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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

      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

      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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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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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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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

      

    篇十二: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精)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一、来访招待制度。“中心”服务窗口推行挂牌招待,对民众反应的诉求推行一致受理。

      窗口招待人员要做好来访登记、讲话记录、信息报告、催办督办、了案归档。

      二、首问责任制。热忱招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

      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情

      况反应,认真解答各样疑问,实时受理调做事宜。

      三、排查制度。每个月按期排查辖区内社会不稳固要素和治安隐患,增强剖析研究判,制

      定对策举措,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并上报县市里及有关部门。做事制度。一般性问题由接访人员就地处理,就地不可以解决

      四、的,

      “中心”移交有关

      职能部门限时检查办理;波及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矛盾纠葛,由“中心”协调有关部门集中

      会办。

      五、领导包案制。对民众来访、来信、来电要求解决的重要疑难问题,

      经中心当天值班

      领导签订后报中心主任,由其负责或确立一位党政领导负责包案办理;

      对非乡(镇、做事处)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心当天值班领导与有关部门联系,辅助做好工作。

      例会制度。“中心”主任每个月30日招集一次中心成员单位协调会六、议,

      通告排查整顿、

      调解工作状况,研究部署社会治安杂乱地域划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顿和矛盾纠葛调解工

      作。

      七、信息报告制度。按“脚踏实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正确实时、力争完好、严守

      奥密”的要求,推行各种信息月报和专报制度。不稳固要素和矛盾纠葛排查月报推行“零”

      报告制度,重要集体性事件实时专报。“中心”协调会《会议记要》要实时向上司党委政法

      委(综合办、维稳办)报送。

      八、工作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及重要矛盾纠葛,由“中心”向有关村(社

      区)、单位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调解整顿;对矛盾纠葛调解后又发生激化的,由“中心”督

      促有关单位立刻查明原由、实时进行办理并说明状况。

      九、台帐资料制度。“中心”成立民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及矛盾纠葛调解台帐、综合维稳

      排查整顿调解台帐和信息资料台帐“一簿三帐”。

      十、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中心”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瞒报信息、

      工作不力、玩忽职责、滥用职权致使社会治安杂乱、民众反应激烈,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固

      结果的,对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推行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反对”

      。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职责

      一、剖析社会治安局势,实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理和安全建设工作建议。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展开“严打”整顿专项斗争。

      三、招待民众来访,受理和分流办理辖区内的矛盾纠葛和信访案件。

      四、成立集行政调停、司法调停和人民调停为一体的镇调停委员会,完美调停体制,建

      立站点,形成网络,负责对下级调停组织移送或“中心”直接受理的已经下级调停组织办理

      还没有达成协议的民事和可调停治安纠葛直接进行调

      停;

      对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葛组织相

      关部门联合调停。

      五、检查敦促由有关职能部门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理的矛盾纠葛和信访案件调

      处落真相况。六、实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心和不稳固要素,

      向党委、政府和上司主管部门报告,向有

      关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通告。

      七、指导村(社区)及辖区单位展开社会治安杂乱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及不稳固要素的

      1/5

      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精)

      排查、剖析、研判、整顿、化解。

      八、组织展开安全建设,对辖区内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建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敦促和赏罚。

      九、组织展开治安巡逻防备,落实预防和打击各样违纪犯法的工作举措。

      十、依靠人口信息录入和数字警务系统,推行“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管理模式,做好

      流感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展开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布置工作,

      增强对犯法多发人群和社区

      改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和救援工作。展开对闲散青少年、漂泊少儿及乡村留守少

      十二、儿、

      老人和妇女等集体的关爱、帮助和

      救援工作。

      十三、展开禁毒工作。

      十四、完美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祸应急处理方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突

      发事件处理工作。

      十五、向民众宣传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例,为民众供给法律服务和法律

      救助。

      十六、达成党委、政府和上司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局)交办的其余事项。

      中心工作人员八项注意一、言行举止要注意:时辰切记“形象重于生命”,不得有“冷硬横推”现象,禁止与民众发生纠葛和矛盾;不得有伤害信访综治维稳中心优秀形象的行为。二、工作方法要注意: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三、执勤巡逻要注意:执勤要规范,巡罗要管事,管事要依法,依法要文明。四、勤政建设要注意:切记“三常”,严格恪守党纪国法,果断同腐劣行为、现象划清界线。五、联合整顿要注意:全部行悦耳指挥,保持步伐一致。六、办理案件要注意:案件办理时恪守规准时限和程序,法律眼古人人同等,根绝发生违纪行为情节近似,办理结果天壤之别的状况,根绝超时办案和不按程序办案状况发生。七、安全防备要注意:执勤时佩带必需的防备设施,保持自己安全。八、理论学习要注意:切记“活到老,学到老”格言,时辰增强理论学习,提升自己素质。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调停章程

      第一条、

      为了确实化解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葛,

      防备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

      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的调停工作,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心对矛盾纠葛办理推行“五一致”的工作规程,即一致受理来信来访、矛盾

      纠葛;一致分流事件的办理单位;一致协调疑难案件的办理;

      一致监察做事效率;一致模卷

      归档管理。

      第三条、矛盾纠葛案件应该由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窗口一致受理,

      并进行登记,经中心主任或

      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署名后分流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第四条、对受理矛盾纠葛案件依照各部门职责进行分流。

      信访办公室办理来信来访;警务室

      办理法律规定的可调停的治安案件;司法所调停室办理除以上部门不测的全部纠葛。

      第五条、波及中心之外面门职责的案件,经过综合联系室进行连接联系,工会负责务工人员

      的法律救助案件;团委负责青少年违纪案件;妇联负责有关妇

      女、

      少儿的权益保护及婚姻家

      庭纠葛案件;城建办负责有关城建及房子拆迁等案件;土地部门负责土地纠葛。其余部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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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精)

      与案件调停以各自职责为准。第六条、对已分流的案件,确立责任人后,责任人一定负起责任,参加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第七条、案件受理后,中心班子一定对案件的办理的限时、有效性等进行监察。

      第八条、中心应坚持“调防联合。以防为主”的目标,狠抓“排查”、“化解”两个环节,成立长效体制。

      (一)在“排查”环节上,对不平定要素的排查,推行中心副主任分片联系制,每个月排查一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时掌握信息,实时办理,实时上报。

      (二)在“化解”环节上,严格做到不积案、不压案,实时化解。一般案件在一周内了案,疑难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了案。

      第九条、已调停的案件要进行回访。

      第十条、调停纠葛应该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并制作调停协议书。调停协议书应该有两方当事人和调停员的署名,并一致加盖乡(镇、做事处)人民调停委员会的印章。第十一条、调停协议书应该载明以下事项:

      (一)两方当事人基本状况;

      (二)纠葛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凭证及两方责任;

      (三)纠葛办理状况(两方当事人的权益义务);

      (四)执行协议的方式、地址、限时;

      (五)当事人署名,调停主持人署名,乡(镇、做事处)人民调停委员会印章。调停协议由

      纠葛当事人各执一份,信访综治维稳中心保存一份。

      第十二条、碰到疑难纠葛一个部门难以办理时,由中心进行协调,依如实质需要,由多个部

      门进行联合调停。

      第十三条、纠葛调停需要中心之外面门配合的,由中心同有关部门联系连接。

      第十四条、小纠葛的调停各部门能够在各自办公室调停,参加人在

      10人以上的纠葛一定在

      中心调停庭以近似“庭审”的形式进行。第十五条、调停工作应坚持“公正、公正、公然、合情、合理、合法”

      ,恪守以下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例、规章和政策进行调停,法律、法例、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

      依照社会公德进行调停;

      (二)在两方当事人自发同等的基础长进行调停;

      (三)尊敬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不得因未经调停或许调停不可而阻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各部门调停民间纠葛一律不收费。

      第十七条、调停员一定恪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营私作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欺侮、处分当事人;

      (四)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第十八条、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应做好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停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调停案件一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大关镇治安巡逻执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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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精)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社会稳固,做好安全防备举措,特制度巡逻执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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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精)

      1、由组长带队,采纳不规则方式进行全天巡逻。2、巡逻准时间作息表执行。3、巡逻推行岗位责任制。4、巡逻时期,仪表正直、举止文明、不吸烟、不饮酒。巡逻时期队员一定一致服饰,戴执勤袖套,提升警惕,增强警戒,注意自己安全。5、巡逻一定认真负责,全面深入,实时预防,发现违纪犯法活动实时遏止,对发现违纪犯法嫌疑分子及赃物应实时送交公安机关办理。6、爱惜巡逻装备,专人管理,若有破坏要实时维修,非公破坏自行负责维修。7、巡逻人员实时做到签到和巡逻状况登记制度。8、奖罚举措:凡不出勤者按考勤制度执行,凡捕获违纪犯法分子及赃物,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赏。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1、做好治安巡逻和刚、卡执勤工作,实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纪犯法活动。2、辅助公安机关办理治安闯事纠葛;辅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3、辅助公安机关展开治安安全检查,除去各样治安隐患,配合其余部门做好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时期的现场治安次序保护工作。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祸事故,实时报告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四周的治安次序。5、对广大民众进行安全防备教育,亲密民众关系。6、踊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状况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实时报告。7、执行法律、法例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治安巡防队工作纪律1、一致着装,洁净齐整。2、依法做事,文明执勤。3、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非因工作需要参加各样娱乐活动。4、不得故弄玄虚,隐瞒案情和袒护,纵容违纪犯法活动。5、不得殴打她人或许教唆别人打人。6、不得欺诈讹诈或许讨取、收受行贿。7、不得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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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十三: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一、来访接待制度。“中心”服务窗口实行挂牌接待,对群众反映的诉XX行统一受理。窗口接待人员要做好来访登记、谈话记录、信息报告、催办督办、结案归档。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与时受理调处事宜。三、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社会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加强分析研究判,制定对策措施,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并上报县市区与有关部门。四、办事制度。一般性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处置,当场不能解决的,“中心”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调查办理;涉与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中心”协调相关部门集中会办。五、领导包案制。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经中心当日值班领导签署后报中心主任,由其负责或确定一位党政领导负责包案处理;对非乡(镇、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心当日值班领导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六、例会制度。“中心”主任每月30日召集一次中心成员单位协调会议,通报排查整治、调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划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七、信息报告制度。按“实事求是、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准确与时、力求完整、严守秘密”的要求,实行各类信息月报和专报制度。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与时专报。“中心”协调会《会议记要》要与时向上级党委政法委(综合办、维稳办)报送。八、工作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与重大矛盾纠纷,由“中心”向有关村(社区)、单位发出督办通知,限期调处整治;对矛盾纠纷调处后又发生激化的,由“中心”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查明原因、与时进行处理并说明情况。九、台帐资料制度。“中心”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与矛盾纠纷调处台帐、综合维稳排查整治调处台帐和信息资料台帐“一簿三帐”。十、责任查究制度。建立“中心”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因迟报瞒报信息、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社会治安混乱、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后果的,对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直至“一票否决”。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职责

      一、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与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建议。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三、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分流处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四、建立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为一体的镇调解委员会,完善调解机制,建立站点,形成网络,负责对下级调解组织移送或“中心”直接受理的已经下级调解组织处理尚未达成协议的民事和可调解治安纠纷直接进行调解;对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解。五、检查督促由有关职能部门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处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调处落实情况。六、与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意和不稳定因素,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有关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七、指导村(社区)与辖区单位开展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与不稳定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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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查、分析、研判、整治、化解。八、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对辖区内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和奖惩。九、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范,落实预防和打击各种XX犯罪的工作措施。十、依托人口信息录入和数字警务系统,推行“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管理模式,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和救助工作。十二、开展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群体的关爱、帮助和救助工作。十三、开展禁毒工作。十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十五、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十六、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工作人员八项注意一、言行举止要注意:时刻牢记“形象重于生命”,不得有“冷硬横推”现象,严禁与群众发生纠纷和冲突;不得有损害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良好形象的行为。二、工作方法要注意: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三、执勤巡逻要注意:执勤要规范,巡罗要管事,管事要依法,依法要文明。四、廉政建设要注意:牢记“三常”,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同腐败行为、现象划清界限。五、联合整治要注意:一切行动听指挥,保持步调一致。六、办理案件要注意:案件办理时遵守规定时限和程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发生XX行为情节类似,处理结果大相径庭的情况,杜绝超时办案和不按程序办案情况发生。七、安全防护要注意:执勤时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保持自身安全。八、理论学习要注意:牢记“活到老,学到老”格言,时刻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大关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调解章程第一条、为了切实化解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的调解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心对矛盾纠纷处理实行“五统一”的工作规程,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统一分流事件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案件的办理;统一监督办事效率;统一案卷归档管理。第三条、矛盾纠纷案件应当由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并进行登记,经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签字后分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第四条、对受理矛盾纠纷案件按照各部门职责进行分流。信访办公室处理来信来访;警务室处理法律规定的可调解的治安案件;司法所调解室处理除以上部门意外的所有纠纷。第五条、涉与中心以外部门职责的案件,通过综合联络室进行衔接联络,工会负责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案件;团委负责青少年XX案件;妇联负责有关妇女、儿童的权利保护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城建办负责有关城建与房屋拆迁等案件;土地部门负责土地纠纷。其他部门参

      

    篇十四: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

      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

      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

      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

      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

      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

      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

      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

      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

      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

      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

      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

      导或强制措施劝返。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

      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

      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

      九、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十五: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方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开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和实效,更好地效劳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气氛,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开展效劳。二、工作方针和原那么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那么:坚持属地管理原那么;坚持分级负责原那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

      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应办公室。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

      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

      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方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标准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

      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

      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催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前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

      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那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抗不正之风。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良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

      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

      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方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拟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开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工

      程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开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平安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

      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但凡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

      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九、附那么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二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方法冲突的以本方法为准。第三条本方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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