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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价值链下贸易增加值统计方法探究

    时间:2022-11-0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提要] 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以商品总价值为口径的传统贸易统计方法已无法反映真实的国际贸易状况,而以增加值为口径的新统计方法为重新认识国际分工下的贸易问题提供了新视角。2011年提出的新统计方法,较之与传统统计方法有何区别,以及我国对贸易增加值的研究进展如何,值得深入思考。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贸易增加值;研究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23日

    一、增加值方法的提出

    当前,中国、墨西哥、巴西、越南等新兴国家面临“顺差在我,利润在他,贸易摩擦加剧”的困扰。针对这一问题,WTO总干事拉米组织相关机构展开深入研究。2010年6月他在法国经济学演讲时表示,国际生产高度分散,按照贸易全值进行统计,不能真实反映商品的真正产地,而基于增加值进行统计则可以准确地反映生产和贸易的真实情况。随后他于2011年6月在日内瓦建议,以贸易中各国国内增加值的变化作为贸易统计标准。这一提法立刻成为国际研究的热点。2008年以来,OECD和WTO一直在与其他国际机构合作,致力于为国际社会提供有关“Trade in Tasks”的补充数据。目前已经建立了OECD-WTO数据库,并于2013年1月16日发布。鉴于合作已经取得进展,OECD和WTO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可以从单纯的学术研究应用到官方统计和对外政策制定中。

    二、如何核算贸易增加值

    贸易增加值原本隐含在按传统方法衡量的贸易总流量中,新核算方法以新增价值代替传统方法的总价值来衡量贸易流量,这个新增加的价值是由生产出口产品的国家创造的,它包含生产过程中的雇员报酬、税和利润。贸易增加值核算,就是将出口产品的各生产环节中的增值部分归入不同的国家,各国的出口产品只反映为本国的增值。该方法可以追踪每一国家在产品生产链中的附加价值,从新增价值的角度反映各国间的经贸关系。核算贸易增加值的主要依据是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是在一般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进口产品使用结构矩阵,将中间投入区分为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这样就可以将加工贸易产生的增加值与本国自己投入原材料产生的增加值区分开来,从而推算出出口产品中本国新增加的价值。不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也是同样道理。20世纪末理论界便开始了贸易增加值核算的研究,经历了由一国投入产出表到多国投入产出表核算的过程。最为规范的方法是利用全球(世界)投入产出表进行核算,这种方式能够计算出一个产品由不同国家加工形成最终产品时,在不同国家新增加的价值。

    根据一国投入产出表,哈默斯等人依据垂直专门化概念提出了测算一国出口产品中直接及间接增加值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有两个假设:一是国内的产品生产,不论是以出口为目的还是以满足国内的最终需求为目的,其中间投入中使用进口品的程度是相等的;二是所有的进口品100%是国外生产的增加值。前一种假设不适用于以加工贸易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后一种假设不适用于通过第三方转口,且进口品中包含有本国增加值的发达国家。

    根据一国投入产出表,可分析一个特定国家与世界其余国家的贸易状况。两个国家的贸易状况对比,要通过两国的投入产出表分析核算。而要从全球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的状况,需要编制多国投入产出表。在综合上述两种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库普曼等人提出,将国民核算中的增加值法与传统海关统计的总值法相结合,通过构建全球多部门投入产出数据库,将国内增加值统计从单一国家拓展至某个区域乃至全球,全方位地对一国贸易中国内与国外的增加值进行估算。

    三、增加值统计方法的优点

    传统国际贸易统计体系以“国境”为统计范围、以“居民”为统计单位,按照原产地规则,统计出口货物“最终值”。传统统计方法不能反映全球价值链的全部过程和在不同国家不同生产环节增值的实际情况,往往会高估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贸易利得,无法全面体现贸易对就业和收入方面的作用,给各国政府制定贸易政策提供了不准确信息。而增加值统计方法以单个商品在全球生产链上不同经济体产生的附加值为基础进行贸易统计,而不仅仅统计各经济体进出口表面数据。其主要优点表现为:

    (一)突出了服务贸易占比及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由于传统统计将部分服务计入工业产品值中,采用的所有权标准不能真正体现服务与货物的差异,导致服务贸易数据失真,服务业对贸易的贡献被低估,甚至还会丢失有用的物流信息。以瑞典为例,基于传统统计,瑞典2009年服务业出口总额占总出口额的29%;但是,按增加值法该比例将上升至33%,考虑旅游业收入,该比例将达到40%。产品增加值中的服务包括促成产品价值链顺利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研发、设计、物流运输等。对于工业化国家,增加值法可以更加地清楚反映哪个环节促进了就业或造就了竞争优势;对于发展中国家,该方法将凸显贸易基础设施、运输物流服务等在促进贸易发展中的重要性。

    (二)避免重复计算。传统贸易统计方法最大问题在于对同一种产品的价值存在重复计算。例如,中国向美国出口一部价值200美元的智能手机,需要从台湾、韩国、日本进口100美元的芯片、50美元的电池、40美元的其他重要零部件,因此在中国只创造了10美元的价值。在对美出口中,中国经常账户记录出口额是200美元,而非10美元,中国的贸易总额是390美元而非200美元,其中190美元属于重复计算。假设美国对中国不出口,则美国对中国的逆差被记为200美元,而非10美元。重复计算夸大了中国总贸易额和出口额,以及可能产生的贸易顺差。同时,对于美国并未统计对韩国、台湾、日本的间接进口。实际上,中国代替韩国、台湾、日本承担了50美元、100美元、40美元的贸易顺差。现实情况是中国对美国出口中,包含很大部分来自美国中间品进口;因此,表面上中国对美国顺差掩盖了实际上对美国的逆差。虚增的贸易顺差必然诱发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采用增加值法,中美之间的真实顺差将是10美元,韩美顺差50美元,美台顺差是100美元,美日顺差是40美元;中韩逆差是50美元,中日逆差是40美元,与台湾顺差是100美元。美国顺差的主要来源将不再是中国,中国与韩日台的贸易关联将更加紧密。以增加值法衡量双边或多边贸易将更加准确地反映各国间贸易关系,因此更合理,它会改变人们对全球贸易失衡格局的看法。

    (三)减少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传统贸易统计方法带来的贸易失真与贸易形势误判,导致在制定贸易政策上产生失误和偏差。以中美为例,采用增加值法进行统计,2007年中美贸易顺差将减少60%,2008年减少40%以上,2009年减少约25%。因此,人民币汇率、劳工剥削等问题根本就不再是问题的焦点;相反,新的统计方法凸显了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全球价值链将各国间的经济紧密关联,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链条。“以邻为壑”的单边贸易保护措施会影响整个产业链顺利进行,甚至中断国际产业链条,从而殃及参与产业链的各个国家。任何外部冲击都将通过价值链的传导效应对各国带来不利影响,世界经济变得更脆弱和敏感。基于此,贸易保护主义在长期来看是有弊无利,得不偿失的。各国间应该加紧经济间的合作和互惠,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简化贸易程序,降低贸易成本,从而使各国受益。

    (四)突显进口的重要性。按照传统方法,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视为远高于进口。采用增加值法统计可清楚看到,一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口产品质量。在多数经济体中,大约1/3的进口都是为了最终出口。中间品的进口成为一国出口竞争力的来源,拉米甚至提出“进口促进和创造出口”。对于加工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没有低成本、高质量的中间品进口,最终品将丧失其竞争优势。所以,在培育一国出口产业竞争力时,应该从优化进口品结构、改善进口中间品质量、降低进口中间品成本上着手。

    四、中国贸易增加值研究进展及初步结论

    2010年世贸组织呼吁从全球价值链角度改进国际贸易核算方法,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开始努力探讨以贸易增加值核算弥补传统贸易核算体系缺陷的途径。贸易增加值课题研究组将加工贸易从国内生产中分离出来,提出了一套系统地测算中国出口增加值的方法论,建立了适合研究中国出口增加值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模型。主要结论如下:

    (一)中国的出口增加值测算结果。第一,中国单位出口的增加值含量较低,2010年中国每1,000美元出口为中国带来615美元增加值;第二,加工出口对增加值的拉动作用较非加工出口弱,2010年中国1,000美元加工出口带来的国内增加值仅为387美元,不足非加工出口的一半。2011年中国每1,000美元出口能够带来618美元国内增加值,比2010年有所上升;第三,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和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出口中,国内增加值含量较高,1,000美元出口所带来的国内增加值均在700~800美元之间;第四,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的增加值含量较低,1,000美元出口带来的国内增加值均不足550美元。

    (二)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增加值。第一,中国对印度单位货物出口带来的增加值最高,其他依次为欧盟、东盟、日本、美国和韩国;第二,单位加工出口带来的国内增加值比非加工出口要低。2010年中国对美国、欧盟、东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单位加工出口带来的国内增加值分别是单位非加工出口带来国内增加值的50.7%、50.6%、46.4%、48.1%、54.1%和51.2%。

    (三)中国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给各国带来的增加值。从中国单位进口给贸易伙伴带来的增加值来看,给美国带来的增加值最高,给欧盟、日本和印度带来的增加值则比较接近,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中国的单位进口给这4个贸易伙伴带来的增加值均远高于对这些国家出口给中国本身带来的增加值,给韩国带来的增加值最低。

    (四)以增加值计的中美贸易顺差、中欧贸易顺差、中印贸易顺差、中韩贸易逆差均大幅下降,而中日贸易逆差则有所扩大。2010年和2011年,以总值计算的中美贸易顺差为1,812亿美元和2,024亿美元,但以增加值计算的中美贸易顺差降为794亿美元和926亿美元,分别降低了56.2%和54.2%。2010年和2011年,以总值计算的中欧贸易顺差分别为1,428亿美元、1,448亿美元,以增加值核算的贸易顺差则分别降为806亿美元、803亿美元,分别下降43.6%和44.5%。以增加值核算的中日贸易逆差和贸易总值逆差相比,2010年、2011年分别扩大了23.5%和41.8%。中韩贸易逆差有所减小,那以增加值核算2010年和2011年分别降低了48.1%和43.5%,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从韩国进口单位产品给韩国带来的增加值率较低,低于同年中国对韩国单位出口的增加值。

    五、结语

    当前,贸易数据残缺不全,传统统计掩盖和扭曲贸易现实,数据失真严重。增加值法统计在某些程度上修正和补充传统方式的不足,有助于理解各国贸易参与过程中真实获益情况。尽管针对增加值法的研究正待深入,但即使最终会得到广泛应用,增加值法本身也只是一种贸易工具而非贸易规则,它的意义仅在于提供正确认识贸易现状的视角,为贸易政策制定以及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与谈判提供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张伟.贸易增加值统计方法的新思考.对外经贸实物,2013.8.

    [2]刘丽萍.全球价值链与贸易增加值的核算.国际经济评论,2013.4.

    [3]徐清军.贸易增加值统计方法改革研究.中国经贸,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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