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记者带着问题,专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袁曙宏。
记 者:请您谈谈《决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袁曙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深水区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全会作出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发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动员令,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大研究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滚滚向前。所以三个“全面”也可以说是“一体两翼”,“一体”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翼”分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记 者:您参与了《决定》起草,请谈谈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怎样认识法治的?
袁曙宏:这次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法治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中央全会。这三个“第一次”,充分说明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样一个关系我们国家长远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法治、部署法治、推进法治,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的认识已经达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有两段关于法治的讲话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总书记说:“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总书记又说:“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这就把法治上升到了保证国家繁荣、昌盛、稳定的高度,意义重大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