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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真的需要“消灭私有制”?

    时间:2022-10-3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出发,围绕周新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一文提出的观点,分析了“私有制万岁”“消灭私有制”“消灭公有制”等理论上的错误,提出了正确运用“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的理论方法,回顾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形成和运用的过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原理的运用。在新时代,既要反对“消灭私有制”,也要反对“私有制万岁”,更要反对“消灭公有制”,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关键词 新时代 私有制 公有制 基本经济制度

    〔中图分类号〕F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1-0034-07

    今年是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值此之际,今年年初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新城把《共产党宣言》中的著名论断作为文章题目,撰写了《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http://.cn/s/blog_a5ab46b00102x684.html.拨开这一讨论的重重迷雾,无外乎就是两种针锋相对的思潮:消灭私有制和私有制万岁。孰对孰错?亟需在理论上厘清方向,亟需在宣传上旗帜鲜明。江宇先生的《不能把改革开放的成就简化为私有化、市场化(系列之一)》一文的“编者按”指出:“近日,一篇题为《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围绕这篇文章的争论,不是简单的理论之争,而是关系到如何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http:///theory/201802/40991.html.本文完全同意“编者按”的看法且认为:应当明确反对上述两种思潮,因为这两种思潮都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悖。本文还认为:围绕周新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的争论,既不是惹恼谁或者围攻谁的问题,也不是到底是“消灭私有制”还是“私有制万岁”的争论,而是正确看待马克思恩格斯个别论断和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态度是什么?无论是“消灭私有制”还是“私有制万岁”的思潮,到底会不会妨碍我们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了理性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

    在所有制问题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经历了从单纯公有制逐步演进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共同发展的转变。到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为了继续强调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继续反复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有所发展。且可以明确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动摇不得;与之相应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同样动摇不得。

    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继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从大国治国理政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战略视角来阐述中国问题,这一战略视角同样可以用来审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的所有制问题。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7日至1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2专题,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版,第22页。所有制是一切社会经济制度中的根本制度,同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从大国治国理政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战略视角来看,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看,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趋势看,都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反对“私有制万岁”也不提倡“消灭私有制”。

    如何避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道路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键和核心内容之一。很显然,无论是“私有制万岁”还是“消灭私有制”的主张,都是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唱反调。因此,“消灭私有制”只能引导我们“走封闭僵化的老路”,而“私有制万岁”只能引导我们“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都是违反新时代“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反对。如果任其蔓延,就会导致新时代改革开放思想上的混乱,最终导致在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失败和损失。切实避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坚持新时代“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在新时代仍然必须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理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所有制问题上仍然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几个错误观点的解剖和批判

    从理论与实践经验上看,人们不难发现,固然“私有制万岁”有问题,同样“消灭私有制”也有问题,甚至“消灭公有制”更有问题。

    无论是“私有制万岁”还是“公有制万岁”,任何“万岁”背后的思维方式都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根本错误的思维方式,错误思潮倡导者总是惯用这一思维方式迷惑人民大众,对错误思潮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揭露和批判既需要采用针尖对麦芒的方法,也需要超越这种思维方式,运用唯物辩证法思维看到争论背后的真实意图。因此,问题的实质不是“私有制万岁不万岁”,而是其背后隐藏的对“公有制”持有的态度,这一态度往往是认为“公有制一无是处,必须取缔”“私有制万岁,公有制退位”“公有制在位,私有制没位”;同样,问题的实质不是“消灭不消灭私有制”,而是其背后隐藏的对私有制的态度,这一态度往往是认为“私有制一无是处,公有制无所不能”“私有制=剥削,公有制=消灭剥削”“私有制腐朽落后,公有制新鲜进步”“私有制是暂时现象,公有制是终极目标”。总的来看,无论是在“私有制万岁”主张者还是在“消灭私有制”主张者看来,似乎公有制与私有制水火不容、非此即彼、有我没他、有他没我。实际上,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社会现实中,都并非如此,它们是可以并存,可以共同发展的。譬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只有社会主义国家使公有制占到几乎100%,资本主义国家则是私有制与公有制并存的制度。只不过这些国家是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之相对照的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客观实践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据新华社提供的数据,至2017年底,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有226家,创造了全国60%以上的GDP,一半以上的税收和80%的就业岗位。②http:///mrdx/2018-02/08/c_136957976.htm.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为中国经济注入生机活力。 既然私有制与公有制可以并存,可以共同发展,由此看来,所谓“私有制万岁”也就不切实际,所谓“私有制万岁”的确有问题。

    反驳“私有制万岁”有问题,并不能逻辑地、必然地推出“消灭私有制”没有问题。实际上,“消灭私有制”也有问题,不能因为这是170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论断就盲目地坚守、不假思索地坚信,因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多次证明这样做是左倾教条主义,必然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严重损失,所以,对于革命导师提出的个别论断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理性分析。把马克思主义与各国、各时代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这一原理在列宁时代、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已经反复得到验证。在170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欧洲各国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确逻辑地、必然地推出“消灭私有制”的客观趋势和正确的理论结论,具备逻辑的自恰性、合理性、必然性。然而,逻辑的、必然的理论结论必须得到当时客观社会经济实践的检验,当时的历史事实是“消灭私有制”并没有在欧洲各国变成客观社会经济现实,这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没有得到当时欧洲各国客观社会经济实践的检验,因此,仅仅就当时欧洲各国客观社会经济实践来看,“消灭私有制”是有问题的。今天我们纪念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决不能无视这一历史事实,决不能因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个别词句、个别论断而不容怀疑、不容更正,决不能强调理论上的自恰性而忽略实践上的检验性,决不能死抱着某些个别词句、个别论断而不能自拔,决不能强调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终极目标的论断而与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唱对台戏(因为这种做法比高呼“消灭公有制”和“私有制万岁”更具有欺骗性),决不能把这些死抱教条的人们当作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另外,就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中社会经济实践来看,“消灭私有制”的确实现了,但是却带来了生产力迟滞、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的下降;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在确保公有制基础不受影响并且做强、做优、做大前提下,允许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這两种形式都是私有制)发展,正如新华社评论员文章总结的那样,“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的关系。‘国进民退’之类错误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站不住脚,既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也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本质上是伪命题。”②因此,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中社会经济实践并且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衡量“消灭私有制”是否合理,便能够证明“消灭私有制”是有问题的。

    “消灭私有制”有问题,并不意味着“消灭公有制”没问题。针对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消灭私有制”并且“创建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力迟滞、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下降这一现实,到20世纪末,不同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改革策略:一类是“消灭公有制”,如,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和东欧各国均采取这一策略;另一类是保持公有制不变并且做强、做优、做大,同时允许各种私有制经济发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一直采取的策略。40年来,社会主义各国的经济实践已经证明,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和东欧各国“消灭公有制”并没有带来所谓“华盛顿共识” 20世纪90年代,以新自由主义学说为依据的“华盛顿共识”作为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政策组合在俄罗斯与中东欧国家得到了广泛推行。曾被称为捷克转型设计师和新自由主义代言人的克劳斯,在1990年上半年首先提出并在捷克实施以“华盛顿共识”为指导的经济转轨政策。随后,在其他一些转型国家,也纷纷倡导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支柱的“休克疗法”式的转型。预期的美好结果,反而导致这些国家生产力下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和国家综合实力下降,这一客观事实有力证明了“消灭公有制”是有问题的。反而,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坚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消灭公有制”,反而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在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培育私有制(包括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并使之共同发展,结果却带来了有目共睹的发展成就。因此,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中各国的社会经济实践并且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衡量“消灭公有制”是否合理,便能够证明“消灭公有制”同样是有问题的。

    既然“私有制万岁”有问题,“消灭私有制”有问题,“消灭公有制”也有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才没问题?我们的结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没问题。一切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潮,无论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还是自称为“普世价值”,都是企图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唱反调的错误思潮,必须坚决抵制。由此看来,周新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采用《共产党宣言》中最著名的论断作为文章题目似乎站在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制高点而不容置疑,实质上却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帜反马克思主义的左倾思潮的惯用手法;以高举反对“私有制万岁”的所谓思想正义试图、妄图垄断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而不容反驳,实质上却是以反“右”面目出现的左倾面孔,这一左倾面孔背后隐藏着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与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实质上是打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旗号来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理论。固然“私有制万岁”是右倾倡导者的口号,这一口号的倡导者们的确是公然反对马克思主义,公然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公然反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揭露、批判和反对“私有制万岁”错误思潮,并不需要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即“消灭私有制”,而是既要充分利用私有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贡献同时也限制私有制局限性的蔓延。左倾和右倾思潮在思维上的重要特征都是形而上学的极端思想,是两个针锋相对的极端而已。右倾思潮主张的“私有制万岁”不适合中国经济建设的需要,这已经成为共识,在思想舆论阵地已经没有明目张胆提倡的空间了,因此,反击“私有制万岁”这一“死老虎”,防止“死虎复活”,固然仍然是新时代思想战线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的,但也要防止左倾思潮高举反击“私有制万岁”的似乎是“正义之师”光辉形象的旗帜来贩卖其左倾思想。以革命导师经典著作中的个别词句、个别论断为基础宣扬左倾思想,这种做法并不是周新城的独创,也不是周新城的首创,而是左倾倡导者的惯用手段。

    三、共产党人在不同时代应当有不同理论,不同理论应当用不同“一句话”来概括

    “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这一提法本身没错。但这一提法在不同时代应当有不同的内涵,因为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总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革命和实践相结合并且不断创造性发展。

    毫无疑问,《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阐述无产阶级追求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唯物辩证法思想理念的科学著作。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把《共产党宣言》神圣化,把《共产党宣言》中的个别词句、个别论断教条化,因为《共产党宣言》并没有穷尽马克思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每一个原理的真理性都必须接受实践检验,都必须与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实际情况相结合并且创立新的原理。实际上,把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的个别词句、个别论断神圣化、教条化,并不是新鲜做法,而是左倾思潮倡导者惯用手法,并且成为阻碍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发展的“绊脚石”。恩格斯曾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8页。正是沿着恩格斯倡导的正确态度和方法,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新理论,这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这样教导过我们:“不管最近二十五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变化,这个《宣言 》中所发挥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1页。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真正马克思主义者也正是这样做的,并且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功。在列宁时代,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与当时俄国社会经济实践相结合进而形成了列宁主义;在毛泽东时代,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与当时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进而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在邓小平时代,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与改革开放的中國社会经济实践相结合进而形成了邓小平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教导和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理论与实践结合都证明了《共产党宣言》每一个原理必须“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因此,无视革命导师的上述教导和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实践,死抱经典著作中个别论断的就是假马克思主义者,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帜反马克思主义的。然而,不幸的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看,这样的左倾和右倾错误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仍然多次重复出现。也正因为不同时代、不同国度多次出现右倾和左倾思潮,所以正确的理论总是在与这些左倾、右倾错误的斗争中逐步孕育、形成和发展,列宁主义是如此,毛泽东思想是如此,邓小平理论亦是如此:(1)第二国际领导人僵化地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发达国家进行才能成功,完全不顾世界格局已经发生根本改变的事实。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马克思主义与当时俄国实际相结合,不受马克思恩格斯个别论断、个别原理的约束,批判了来自左倾和右倾的各种错误思潮,创造性地提出了在资本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可以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创立了列宁主义,这一理论指导了整个20世纪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并且在社会主义阵营内的各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2)中共早期的自我标榜为正统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者,完全不顾中国国情,主张中国革命只能在城市进行,结果带来了一系列失败。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领导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时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个别词句、个别论断的约束,同样是批判了来自左倾和右倾的各种错误思潮,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革命唯一正确道路只能是以农村为根据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探索中展开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任务。(3)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个凡是” 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论同样完全不顾中国国情,结果带来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停滞不前。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时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受革命导师个别论断、个别原理的约束,再一次批判了来自左倾和右倾的各种错误思潮,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上述简单的历史回顾表明,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是危害不浅的,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作怪,常常会导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失败。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把马克思主义与新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各国、各时代的新理论,才能正确指导各国、各时代的革命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必须经历这样的阶段。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对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的理解也就不能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而只能用唯物辩证法来理解和运用。我们认为,不同时代、不同国度有不同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内涵。譬如,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列宁时代,“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在世界资本主义链条薄弱环节可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在毛泽东时代,“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以农村为根据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在邓小平时代,“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那么,在新时代,“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还必须是“消灭私有制”吗?通过上述分析,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综上,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认识,对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决不能用形而上学而只能用唯物辩证法来理解,决不能允许新时代左倾思潮倡导者们运用左倾思潮惯用手法来约束新时代人们的思想,决不能允许左倾和右倾思潮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唱反调。教条化的形而上学正是周新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理论思维上所犯的根本错误,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正确看待“消灭私有制”思想的时代性、国别性和终极性。

    通过前文分析,我们在理论上厘清了“私有制万岁”“消灭私有制”“公有制万岁”等来自新时代的“左倾”和“右倾”错误思潮,分析了正确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的方法。为了进一步揭穿这些假马克思主义者的左倾错误思想本质,我们还需要从根本上明确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个别词句、个别论断的正确方法,为此,我们必须重温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活的灵魂”理论。

    四、马克思恩格斯个别论断与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理论是在1978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中形成的,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被首次概括出来,《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这些立场、观点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9页。我们认为,“活的灵魂”理论的实质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各个时代、各个国度的实践相结合,应当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这不仅正确阐释了毛泽东思想形成的理论来源和实践来源,也正确阐释了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来源和实践来源,同样可以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来源和实践来源。运用“活的灵魂”理论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就不会犯否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右倾”错误,更不会犯死抠马克思恩格斯个别论断的假马克思主义“左倾”错误。

    从中國共产党历史来看,早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有两个主要的倾向:一是左倾态度,死抱马克思主义个别词句、个别论断的教条主义;另一个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即在中国革命和实践中合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的左倾态度通常将经典著作当语录,当“圣经”,并宣称“《圣经》上说的就是对的、不容置疑”,开口闭口“拿本本来”,将马克思主义个别词句、个别论断当作“灵丹妙药” 生搬硬套地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这是左倾错误思潮的病根,是形而上学的,是完全摒弃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的做法。历史的多次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左倾”思想会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严重的损失。因而,把马克思主义与各个时代、各个国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才是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这一点也是实践证明了的。早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根据中国当时革命需要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思想。1938年10月,毛泽东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其在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须解决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34页。早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针对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左倾思潮和“两个凡是”左倾错误,邓小平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创立了邓小平理论。综上可知,无论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的体现。

    然而,尽管“活的灵魂”论早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提出来了,尽管“活的灵魂”论被国际共运史上的多次实践(尤其是列宁时代、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的实践)充分证明,在新时代却似乎被人们忘记了,于是新时代的左倾和右倾思潮以各种形式频频出现。周新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一文引起如此反响,不得不说是左倾思想企图沉渣泛起,不得不说是忘却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基本原理。进入新时代,难道还要死守革命导师的个别词句、个别论断而否定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共识的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原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五、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

    综观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一直存在着不同思潮的交锋。在这些不同思潮交锋过程中,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各时代、各国实践相结合的新思想、新理论才是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唯一正确思想和理论,只有旗帜鲜明地与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才能确保正确思想和理论在社会经济实践中的指导思想地位。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专门开辟一个章节列举了三类社会主义思潮。列宁主义是在与第二国际运动中出现的修正和改良主义思潮的斗争中形成的。毛泽东思想是在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错误思潮的持续斗争中逐步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也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上世纪80年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与各种错误思潮(譬如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左倾思潮)的斗争中形成的。上述国际共产主义实践有力地说明: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是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潮,必须坚决抵制、批判和反驳;把马克思主义与各国、各时代社会实践相结合才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消灭私有制”“私有制万岁”“消灭公有制”都是违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错误思潮。因此,本文的结论是:新时代既要反对“消灭私有制”,也要反对“私有制万岁”,更要反对“消灭公有制”,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韩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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