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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2-10-2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6篇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疾控中心: 为规范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6篇

    篇一: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疾控中心:

      为规范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并经省卫生健康委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该方案自 2019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发布广东省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2019 年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54 号)一文同时废止。请各地在保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工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 年 11 月 6 日

     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参考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接种方案。

      一、接种原则

      (一)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疫苗时,优先保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当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可替代相应免疫规划疫苗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应优先接种。

     (二)知情、自愿。

      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可根据本接种方案,结合辖区疾病防控需要,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疫苗接种告知等工作,使受种方在知情同意情况下,自主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

      二、接种方案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途径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加强血制品管理,医疗器械严格消毒,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服务行业用具应严格消毒,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避免不安全性行为等。

      1.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接种史不详者,尤其是高风险人群。

      高风险人群:(1)存在职业暴露风险人群:包括医务工作者、经常接触血液人员、医学院校学生、救援(公安、司法、消防、应急救灾等)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2)存在经皮肤、黏膜和血液暴露风险人群:包括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或乙型肝炎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血液透析者及器官移植者、静脉吸毒者等。(3)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人群:包括性伴为 HBsAg 阳性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和多性伴者等。(4)其他人群:包括乙型肝炎以外的其他慢性肝病患者、慢性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乙型肝炎高发区的居住者及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免疫低下者和 HIV 感染者等。

      3.免疫程序:按照 0、1、6 个月接种 3 剂。

     高风险人群接种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按照 0、1、6 月免疫程序再接种 3 剂乙型肝炎疫苗或可接种 1 剂 60µg 乙型肝炎疫苗(仅限 16 岁以上乙型肝炎易感者)。

      (二)轮状病毒疫苗。

      轮状病毒感染是导致 5 岁以下儿童腹泻的主要原因。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婴幼儿是轮状病毒感染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洗手,注意饮食饮水卫生等。

     1.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血清型 G1、G2、G3、G4、G9 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

      (2)推荐接种人群:6 周龄-32 周龄婴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 3 剂,6 周龄-12 周龄接种第 1 剂,各剂间隔 4 周-10 周;第 3 剂接种不应晚于 32 周龄。

      2.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婴幼儿 A 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推荐接种人群:2 月龄-3 岁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每年接种 1 剂。

      (三)肺炎球菌疫苗。

      肺炎链球菌可引起脑膜炎、菌血症、菌血症性肺炎等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和急性中耳炎、鼻窦炎、非菌血症性肺炎等非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主要由呼吸道飞沫传播或由定殖菌移行导致自体感染。婴幼儿和老年人感染风险性较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母乳喂养,预防营养缺乏,合理使用抗生素,积极治疗基础疾病等。

      1.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 1、3、4、5、6A、6B、7F、9V、14、18C、19A、19F 和 2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6周龄-15 月龄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按 2、4、6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 月龄-15 月龄加强免疫。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在 6 周龄接种,各剂间隔 4 周-8 周。

      6 月龄以内已开始接种,但未完成 3 剂基础免疫的婴儿,可在 12 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各剂至少间隔 4 周,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最后 1 剂至少间隔 8 周。

      7 月龄-11 月龄尚未接种过该疫苗的婴儿可接种 2 剂,间隔至少 4 周;第 3 剂在 12 月龄-15 月龄接种,第 3 剂和第2 剂间隔至少 8 周。

      2.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 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 和 3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2 岁及以上感染肺炎链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推荐重点人群接种,重点人群包括:①60 岁及以上老年人;②特定疾病人群(包括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疾病或糖尿病;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及脑脊液漏者;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进行免疫抑制性化疗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等)。

      (3)免疫程序:通常只接种1剂。仅推荐功能性/解剖性无脾和免疫抑制等特定高危人群复种,只复种 1 剂,与前 1剂至少间隔 5 年。

      (四)含 b 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疫苗。

     b 型流感嗜血杆菌是引起儿童严重细菌感染的主要致病菌,能造成脑膜炎、肺炎、菌血症、会厌炎、蜂窝织炎、关节炎等疾病。经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90%以上的侵袭性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疾病发生在 5 岁以下儿童。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规范使用抗生素,改善居住环境卫生等。

      1.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2 月龄(或 3 月龄)至 5 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 1 剂-4 剂。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详见疫苗说明书。

      2.AC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 A 群、C 群脑膜炎球菌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2 月龄至 71 月龄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 1 剂-3 剂,不同年龄需接种的剂次不同,各剂至少间隔 4 周。2 月龄-5 月龄接种 3 剂;6 月龄-11 月龄接种 2 剂;12 月龄-71 月龄接种 1 剂。

      3.无细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以及由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3 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3、4、5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 1 剂;18 月龄-24 月龄加强免疫 1 剂。

      (五)含灭活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感染后可发生弛缓性神经麻痹并留下瘫痪后遗症,多感染 5岁以下儿童。脊髓灰质炎病毒包括 3 种(Ⅰ、Ⅱ、Ⅲ型)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未免疫人群均可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有效的预防措施为接种疫苗。

      1.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由脊髓灰质炎Ⅰ型、Ⅱ型和Ⅲ型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2 月龄及以上人群。对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荐全程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2、3、4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 1 剂;4 岁加强免疫 1 剂。

      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含Ⅰ、Ⅱ、Ⅲ型),以及由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2 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对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荐全程接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3)免疫程序:2、3、4 月龄(或 3、4、5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 1 剂;18 月龄加强免疫 1 剂。

      (六)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疫苗。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传染源为病人和带菌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飞沫传播为主。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预防性服药等。

      1.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 A 群、C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3 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的接种程序不同,按疫苗说明书接种 1 剂至 3 剂。

      2.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 A 群、C 群、Y 群和 W135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2 岁及以上人群,推荐前往高风险地区旅游、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人群等接种。

      (3)免疫程序:①2 岁及以上儿童:接种 2 剂, 3 岁和 6 岁各接种 1 剂。②成人:接种 1 剂。

      (七)流感疫苗。

      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每年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洗手、戴口罩等),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医等。

      1.疫苗作用: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重并发症。

      2.推荐接种人群:6-23 月龄婴幼儿、2-5 岁儿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定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3.免疫程序:按疫苗说明书接种 1 剂或 2 剂。

      (八)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其中肠道病毒 71 型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主要病原。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5 岁以下儿童是手足口病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不共用毛巾和口杯等、清洁和消毒玩具及共用物品等),患病儿童避免上学(幼儿园)等。

      1.疫苗作用:预防肠道病毒 71 型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6 月龄-3 岁(或 5 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 2 剂,至少间隔 4 周。建议在 12 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

      (九)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乙型病毒性脑炎是由乙型脑炎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传染源为猪等动物、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三带喙库蚊是乙型病毒性脑炎的主要传播媒介。人群普遍易感,以 10 岁以下尤其 2 岁至 6 岁儿童发病率最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防蚊灭蚊,保持饲养场所良好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分开等。

      1.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脑炎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8 月龄及以上乙型脑炎易感者,推荐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禁忌的儿童和成人接种。

      3.免疫程序。

      (1)儿童:接种 4 剂。8 月龄接种 2 剂,间隔 7-10 天;2 岁和 6 岁各接种 1 剂。

      (2)成人:基础免疫接种 2 剂,间隔 7 天;基础免疫后 1 个月至 1 年内加强免疫 1 剂。

      (十)含麻疹风疹腮腺炎成分疫苗。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传染源是病人。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有病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患儿及亚临床感染者。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主要是病人。

      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风疹还可通过母婴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与病例接触等。

      1.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8 月龄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易感人群。推荐既往未接种或只接种过 1 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 2 剂,至少间隔 4 周。只接种 1 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 4 岁以后再接种 1 剂。

      2.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 8 月龄及以上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推荐既往只接种过 1 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14 岁人群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群、与高危重症病人密切接触者、未怀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 3 个月内避免怀孕)接种。

      (3)免疫程序。

      ①≤14 岁人群:接种 2 剂,至少间隔 4 周。只接种 1 剂麻腮风疫苗者,建议在 4 岁以后接种第 2 剂。

      ②≥15 ...

    篇二: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疫苗姓名:XXX 日期:2021.“加强针”问题解答|“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坚 定 信 心 | 同 舟 共 济 | 科 学 防 治 | 精 准 施 策来了

     近期,由“旅行团”串联起来的本轮疫情,已经蔓延至陕西、宁夏、内蒙古、北京、甘肃、湖南等11个省区市,国家卫健委指出,疫情波及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目前,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之一。截至2021年10月25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24868.8万剂次。随着秋冬季来临,近期,北京、广东、浙江、湖北等17个省区市已开启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加强针” ”效果如何?到底怎么打?哪些人能打?本文就此一一解答。前 前 言I N T R O D U C T I O N

     坚 定 信 心 | 同 舟 共 济 | 科 学 防 治 | 精 准 施 策一.新冠疫苗“加强针”是什么?二.为什么要打新冠疫苗“加强针”?三.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四.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人群五.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注意事项目录

     新冠疫苗“加强针”是什么?第一部分新冠疫苗“加强针”问题解答 | 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

     新冠疫苗“加强针”是什么?¤ 比如现阶段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针,根据人体抗体水平下降的程度,再进行1针接种,即叫加强针。¤ 在乙肝、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疫苗接种中,使用加强针的做法比较常见。加强针,也叫加强免疫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

     为什么要打新冠疫苗“加强针”?第二部分新冠疫苗“加强针”问题解答 | 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

     为什么要打新冠疫苗“加强针”?而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发展,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针”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新冠病毒主要集中在呼吸道和肺部,它引起全身的免疫力不像天花那么强,而且天花疫苗是活疫苗,会持续刺激免疫系统,而新冠疫苗是灭活疫苗,免疫持久力不那么强。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第三部分新冠疫苗“加强针”问题解答 | 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1、应对变异毒株,“加强针”是否更有效?免疫系统准备需要时间。第一针是致敏,第二针和第三针是唤醒大量的记忆细胞。第三针诱导抗体的丰度和成熟度都远高于第二针。在这种情况下,它针对变异株的综合能力也会大大提高,第三针比第二针差不多会提高5至10倍以上的能力应对变异株。2、“加强针”和之前接种的新冠疫苗一样吗?加强针”是为了巩固和提高疫苗效果再次接种的疫苗,从疫苗本身来说,和第一剂、第二剂使用的疫苗是一样的。无论是1针次的和2针次的疫苗,打完全程以后,至少间隔6个月才可接种“加强针”。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3、新冠疫苗“加强针”安全性如何?① 加强针”的安全性和之前使用的第一针和第二针安全性是一样的。② 在新冠疫苗第一、二期临床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就在临床设计中设置了第三针“加强针”的研究。③ 同时在海外的临床研究中也开展了完成两针之后的不同间隔的“加强针”研究。④ 从临床试验获得数据来看,“加强针”的安全性数据是非常好的,大家不用担心。⑤ 之所以要加强,是因为随着时间推移,中和抗体水平逐渐下降。⑥ 所以,我们希望打“加强针”的目的就是刺激记忆细胞,使人体产生更高水平中和抗体。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4、接种“加强针”后两周抗体水平增至15到30倍是真的吗?完成“加强针”之后,14天或一个月来测抗体时,确实抗体总体水平是大幅度提升的,有数倍到数十倍的提升,但个体会存在差异,也可能个体上会有一些不等,但总体平均水平是接近的。5、没接种过的人是否可以直接打“加强针”?这个概念是不对的,所谓“加强针”就是指完成了前面两针的免疫之后,再打第三针才叫“加强针”。所以不存在打一针就叫“加强针”的情况。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6、什么时候能打“加强针”?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后才能选择接种“加强针”。目前,新冠疫苗“加强针”有效性至少能持续9个月。未来新冠疫苗或需每年接种,根据变异情况更换接种疫苗的毒株。7、是否可以混打与首针不同的疫苗?在疫苗的选择上,目前专家给出的建议是使用原接种企业生产的疫苗。假如同一个企业没法满足供应的时候,也要选择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来进行接种。

     即,目前加强针不建议“混打”。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8、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能同时接种吗?根据今年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建议,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另外,针对特殊时期(备孕期、妊娠期、哺乳期)的女性,由于使用新冠疫苗的系统研究数据还比较少,接种“加强针”的建议原则上参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实行。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9、怀孕可以打“加强针”吗?不可以。10、接种“加强针”后怀孕,对胎儿有影响吗?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但是要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正在备孕的女性,也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推迟怀孕计划。11、哺乳期女性可以接种“加强针”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另外,考虑到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几大问题解答12、关于接种费用的问题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之前一样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13、打了“加强针”有标识吗?据疾控中心消息称,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人群,健康码将由“金码”升级为“钻石码”,作为后续加强针查验凭证。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人群第四部分新冠疫苗“加强针”问题解答 | 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人群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人群:¤ 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 前期使用灭活疫苗(北京生物、科兴中维、武汉生物)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康希诺)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并已满6个月。

     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人群按照相关要求,优先接种① 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包括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人员及出国人员等人群;② 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含冷链)、冷链食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③ 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④ 教育行业、服务业、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者等人群;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⑤ 重大活动保障及参与人员,包括冬奥会、冬残奥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保障人员、参与人员;⑥ 重点区域需配合疫情防控加强免疫的相关人群,包括疫苗生产企业、集中隔离点、机场、大型会展场所等。⑦ 对其他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新冠疫苗“加强针”问题解答 | 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注意事项1、“加强针”如何接种?现阶段首先针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开展,通过各行业、各单位集中组织进行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确有接种需求的一般人群,可以通过单位组织、所在社区、接种点登记、预约,进行加强免疫接种。2、去哪里接种“加强针”?原则在首剂或第二剂接种所在区进行“加强针”的接种,优先开展接种的重点人群按照有关行业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接种。各地加强免疫接种点可通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查询。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注意事项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接种前, 请按照乡镇、街道的通知或接种门诊的提示,携带身份证、上一次接种的凭证(纸质凭证或电子健康码记录都可)、戴好口罩,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有序接种。接种时, 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 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平稳的生活状态,防止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3、接种加强针有哪些注意事项?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注意事项4、打完加强针还用再戴口罩吗?• 在人群免疫屏障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即使部分人群接种了疫苗,大家的防控意识和防控措施也不能放松。• 疫苗免疫成功率不是100%,在流行期间还会有较少部分已接种的人可能发病。• 在没有形成免疫屏障的情况下,新冠病毒依然容易传播。• 因此,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物理防护仍然是最重要、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必要时还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新冠疫苗姓名:XXX 日期:2021.“加强针”问题解答|“加强针”接种注意事项坚 定 信 心 | 同 舟 共 济 | 科 学 防 治 | 精 准 施 策来了

    篇三: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xx 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促进我乡免疫规划工作全面发展,激励预防接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接种补助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新卫疾控发[2013]21号),结合全乡免疫规划工作实际,特制订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二、补助对象

      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的卫生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

      三、补助标准

      (一)常规免疫接种

      1、卫生技术人员

      (1)采取固定接种形式为主的接种室,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 5 元;

      (2)牧业区等偏远山区,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 8 元;

      (3)采取主动搜索形式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并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 10 元;

     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含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工作人员享受财政工资待遇的、预防接种费按上述标准的 70%发放。

      2、辅助工作人员

      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搜索流动儿童并督促其到预防接种门诊接受预防接种服务等任务的辅助人员(村干部),督促儿童到接种单位并接受预防接种的,每剂次补助 1 元。

      (二)补充(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

      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等其他第一类疫苗的强化免疫及应急接种每剂次 2 元标准补助具体实施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

      四、经费管理

      预防接种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中列支。

      (一)卫生院要严格按照要求,依照补助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接种补助经费的名单造册,数量审核和发放,接种经费必须在经费到账后 5 个工作日之内发放至个人手中,做到谁接种谁受益。

      (二)承担接种任务的卫生院防疫室要做好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的登记管理工作,每半年认真填写《计划免疫接种补助发放登记表》,一份送卫生院财务室,一份留防疫室备查。

      (三)预防接种补助发放情况要在及时进行公示。

      五、经费发放办法

      (一)乡卫生院补助经费的发放

      卫生院每半年汇总上报辖区内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经费补助发放表》

     和接种数据,每半年对各乡镇进行接种率调查和报告接种数据的核实,卫生院参照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辖区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预防接种经费。

      考核指标:以乡为单位,每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单苗合格接种率≧90%;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首剂及时接种率≧90%;常住人口中新出生婴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报告接种率以县为单位≧90%;常规免疫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 85%,流动人口儿

      童疫苗接种率均≥90%适龄儿童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 90%。

      (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要达到 100%,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要达到 95%以上,卡证符合率达到 98%以上;

      (3)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报表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应达到 98%以上,报告及时率达 100%;

      (4)冷链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冰箱温度监测记录完整率,帐苗符合率达到 100%;

      (5)计划免疫基础资料的完整率达到 100%。

      (6)常规免疫疫苗针对转染病(麻疹、乙肝、甲肝、百日咳、流脑、风疹等,脊灰、白喉不得发生)逐年下降。

      (7)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受种儿童家长保管,每次接种时,预防接种证“接种者”一栏必须接种人员签名,中卡必须由受种儿童家长签名或留指纹。

     六、奖励与惩罚

      (一)对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实施预防接种,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经综合考核评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预防接

      种工作中成绩突出,并有创新的预防接种人员在年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于管理操作不规范,发生接种事故,造成疫苗严重浪费,单苗接种率在 90%以下,未按规定登记和报告接种资料,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除相应补助经费等处罚;扣除经费要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其它接种人员,不允许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各接种人员不得虚报疫苗接种人次套取补助经费。凡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套取预防接种补助经费者;辖区内目标人群发生较大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以及违规接种或乱收费行为者, 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结余经费用于免疫规划相关工作。

      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

      2014.3.10

    篇四: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xx 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按照《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x 疫指办〔2021 〕x 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原则

     对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疫苗满6 个月的18。

     岁及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二、

     接种对象组织

     (一)应接尽接对象 现阶段,按照“ 属地负责、行业主管” 原则,优先组织感染高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加强免疫接种。

     1. 医疗卫生人员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 2. 公安、消防、监所相关人员和监年被监管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 3. 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长途客运和汽车租赁等交通人员由县运管局负责组织; 4. 物流、邮政快递、通 讯、电力、大型商超等人员由县商经信局负责组织; 5. 福利及养老机构、殡葬行业和救助管理机构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 6. 教育行业人员由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 7. 建筑工地、供排水、天然气等人员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 8. 环卫工作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 9. 餐馆、酒店、超市服务人员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由县市监局负责组织; 10. 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由县经管委负责组织;

     11. 景区、影院、星级酒店等场所服务人员由县文旅局负责组织; 12. 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由各乡镇负责组织。

     (二)

     愿接尽接对象 接种灭活疫苗第 2 针和接种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疫苗满 6 个月的 18 岁及以上其他人群,由接种对象本人自愿到全县任一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

     接种时限

     应接尽接对象在 10 月 月 31 日前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愿接尽接对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持续推进。

     四、

     疫苗选择

     现阶段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 1 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 1 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第一剂灭活疫 苗相同的疫苗进行 1 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五、

     经费保障

     接省应急指挥部安排,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六、

     工作要求

     (一)

     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坚决落实行业和属地责任,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由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实现“ 应接尽接” 。有序推进全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二)

     严格规范实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居住地管理制度,严

     禁出现违规登记录入接种信息 、接种程序不符合规范等问题,确保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

     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在做好优先接种人群组织动员的基础上,要做好全镇范围加强免疫接种宣传引导,加强疫苗接种效果正面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四)

     xx 中心卫生院和武棚卫生院要持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救治保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医疗救治保障力量;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安全 、规范接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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