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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时间:2020-06-1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篇一】

    对照《**区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围绕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新识别、“两类”人员监测、贫困人口自然变更等实行分类管理。

    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42户4010人,已全部实现脱贫,无新增致贫户和返贫户。核定脱贫监测户15户27人,落实帮扶措施155条;
    边缘户48户118人,落实帮扶措施216条。

    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人员落实常态化监测,逐户开展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实现精准帮扶。对通过帮扶后返贫或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认真核定并做好系统标注,实行动态管理。

    【篇二】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

    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监测步骤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
    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
    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
    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
    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篇三】

    各村党总支、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贫困户高质量脱贫,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村一级监测。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季度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月底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每季度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镇扶贫办。

    3.镇扶贫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镇扶贫办牵头,按照镇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镇扶贫办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度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商后及时通报

    镇扶贫办要督促村委会、帮扶单位、镇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镇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9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包村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镇督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包自然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各村委会、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镇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篇四】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户因人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帮扶、早稳定原则。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
    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
    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
    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5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全面分析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建立村级监测对象工作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

    2.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干部、扶贫专干等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完成入户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和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

    3.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

    5.开展动态管理。按照入户走访、村级评定、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村委会每月对本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问题进行一次摸排,详细填报监测对象台账,上报乡镇扶贫办;
    乡镇扶贫办要及时汇总监测对象数据和建立监测对象工作台账,县扶贫办再根据省扶贫办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审定监测对象,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6.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
    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根据农户确认,村、乡、县三级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四、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大学教育阶段监测对象通过奖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临时性资助、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止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相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6.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险,及时化解生产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级扶贫、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和部门预警信息开展核实比对,确定监测对象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三)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篇五】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之年。为切实消除贫困存量、遏制贫困增量,坚决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原则,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已脱贫人口和常住非贫困人口全覆盖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定期监测、分类预警、动态帮扶机制,按照“缺啥补啥”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内生动力激发、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等,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对象界定

    (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参考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是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③发展产业失败,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

    (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参考标准。重点为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费开支较大,②家庭供养学生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⑤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

    重大变故是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

    四、预警程序

    (一)村组常态监测。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为主体,帮扶责任人配合,村组每月对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三保障”状况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于每月25日前,将监测台账报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街道)每月汇总各村(社区)监测台账,召开党委会或乡村干部会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分类确定预警等级,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动态帮扶建议。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
    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按“红色、黄色、蓝色”予以分类预警。红色预警:凡是涉及已脱贫人口可能返贫的问题,启动红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黄色预警:凡是涉及边缘人口可能致贫的问题,启动黄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蓝色预警:凡是涉及非贫困人口因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问题,启动蓝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10个工作内日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于每月30日前,将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县级综合处置。县级相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及时审定名单、研究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如本部门可解决的,由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时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
    如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动态帮扶

    (一)低收入问题帮扶

    1.产业就业增加收入。对有劳动力的家庭,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共同研判、制定帮扶计划,乡镇(街道)汇总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委、人社局,通过产业、就业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增加收入。

    2.落实转移性收入。对监测对象所涉及的长期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高龄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偿、公益林补偿、农业保护补贴、计生奖励扶助金等长期稳定补贴收入,及时跟踪落实。如有应享未享情况,各乡镇(街道)及时督促相关站办所,按政策立即落实。

    3.落实赡养义务。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街道)负责向县民政局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落实赡养费。必要时签订赡养人、被赚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县检察院、县法院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局、县法院组建“流动法庭”“院坝法庭”,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二)“三保障”问题帮扶

    1.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由县住建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底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予以解决。

    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医保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配合,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

    3.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由县教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并积极帮助其申请助学贷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

    4.安全饮水保障方面:由县水利局牵头,落实季节性供水保障机制,制定水利设施具体管护标准,划清县、镇、村职责,各乡镇(街道)负责逐村建立供水设施管护制度,成立村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供水设施,对存在的问题设施及时整修,保证日常供水,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三)重大变故帮扶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采取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点对点”帮扶措施,力争不出现新增边缘人口。积极探索为边缘易致贫人口购买防贫商业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为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罗全良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丰都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及具体操作办法。

    (二)加强工作对接,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网络,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和信息的共建共享,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切实消除预警风险,防止因沟通协调不畅造成工作脱节,进而导致返贫或新增贫困。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抓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对易返贫和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增贫困。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或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增贫困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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