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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长能否擅自要求延长劳动时间】 延长油田各厂厂长姓名

    时间:2020-02-2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上述规定,厂不得擅自延长劳动时间,否则即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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