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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时间:2021-10-1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为了加强档案的鉴定工作,本单位成立鉴定工作,本单位成立鉴定工作小组,鉴定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二、档案鉴定工作,应在每年文件收集立卷归档时同步进行,按照《文件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和《文件材料保管期限表》的规定作出鉴定工作。

    三、鉴定小组应定期对档案室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而又失去保存价值的案卷,经鉴定后进行造册登记,经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应指定两人以上负责监销,监销人在档案监销人在档案监销完毕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五、对未到保管期限的档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销毁。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为了全面地考察室藏档案的价值,确保室藏档案的质量,定期对一些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重新审定,方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特制订本制度。

    1、室藏档案的鉴定应坚持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严肃而认真地审定每一件档案的价值,不得有随意性。

    2、室藏档案的鉴定工作在鉴定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进行,根据档案的保管价值,对保管期满的档案材料及时开展鉴定工作。

    3、经鉴定,尚需留存的零散档案材料,按立卷原则,在室内继续做好组卷归档工作,对已失去利用价值和保管价值的档案材料,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鉴定意见,编造销毁清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擅自销毁。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鉴定小组。销毁清册应列入档案保存。

    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恰如其分的感情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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