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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09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19〕8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19〕40号)、《南充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综合施策,明确责任、保障权益和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好违建别墅问题,“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严重破坏生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力打赢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这场硬仗。

    二、清查整治范围

    (一)抓住“违建”和“位置”两个关键

    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关键,按照保护生态、突出重点的要求,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水利等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履行环评、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审批手续,或地方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违建别墅(即“别墅”类房地产、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

    本次清查整治不针对全区范围的所有别墅,不影响合法合规的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和经营。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之后新建的违建别墅,纳入清查整治范围。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的别墅,农(牧、渔)民自建自用房屋,不纳入此次清查整治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二)清查整治重点区域

    1.西山风景名胜区范围。

    2.嘉陵江、西河、潆溪河、芦溪河、渔溪河等江河沿岸。

    3.桂花湖、万佛桥水库等湖泊周边。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其他区域。

    (三)清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审批别墅问题

    1.市场主体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环评、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销售的别墅。包括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和办理了部分审批手续的。

    2.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水利、森林、草原等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的别墅,包括全部批准和部分批准的。

    三、工作步骤

    成立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清查整治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清查整治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区委目标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家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

    2019年6月至12月是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清查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边排查边处置。一是全面排查。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属地乡镇(街道)和区属相关部门实地核查等手段,全面摸排查清违建别墅的建设情况(主体、时间、位置、面积等)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二是精准施策全力整改。对排查出的违建别墅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等5部委印发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建立“一事一档”的问题台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限等。对政策把握准确的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的要认真研判积极稳妥开展整改,对不属于清查范围的绝不能“一刀切”。三是严把节点稳妥推进。2019年7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全面完成清查工作,并将清查情况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1月10日前,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乡镇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整改质量,坚决杜绝“假清查、假整改、假报告”。

    2020年1月至6月是督促检查、重点整治阶段。将未整治到位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及重点问题,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重点整治。

    2020年7月起是健全机制、常态管理阶段。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坚决盯住不放,绝不能久拖不改。对违建别墅破坏生态等问题,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建别墅乱象反弹。

    四、清查整治政策措施

    (一)明确处置政策。全区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用地审批。要坚持依法依规,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处置意见,明确处置程序,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草原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违反生态保护和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法律法规问题,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别墅的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严肃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
    对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二)严格执行政策。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此次清查整治范围开展摸排,对清查发现的违建别墅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处置。对禁止建设区域(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内的违建别墅,要坚决拆除。对禁止建设区域外的违建别墅,要依法依规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别墅的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置。在禁止建设区域外的违建别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应依法拆除;
    但2018年年底“多规合一”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之一的,符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视同符合规划,以及符合国家和省灾后重建政策的,可以不予拆除,予以没收或者保留。

    (三)管住新增项目。2018年11月党中央通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查处情况后新开工、继续建设的违建别墅,按“顶风违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该拆除的必须拆除。

    (四)强化联合处置。对摸排中发现的违建别墅线索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在清查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自查自纠阶段后仍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可参照自然资源部等五部委印发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查整治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中涉及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对清查整治中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
    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别墅的,要带头自查自纠。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专班、有序展开。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固定的工作专班,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整治各项任务。

    (三)讲究方式方法。针对违建别墅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积累多、涉及面广的情况,相关单位要学习借鉴党中央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经验。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风险防控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对涉及拆除类及其他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维稳预案。

    (四)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跟踪和信息交流反馈机制,日常情况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加强正面引导,搞好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舆论监督。

    附件:顺庆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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