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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超级总统制解析

    时间:2022-11-03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法国的半总统制与美国典型的总统制有很大的不同,它把总统置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使总统成为最重要的权力机关。而1993年俄罗斯通过新宪法确立了总统制,它创造的是一个超级总统制,总统独揽大权,这与法国的半总统制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但又各自有其特点,它们以各自特有的方式顺利地运转着是有其路径可依的。

    俄罗斯的总统制同时吸纳了法国总统制和美国总统制中有利于加强总统权力、减少对总统权力制约的成分和机制,因此它既与法国的半总统制有着某种程度的相似,又与法国半总统制有着一定的差异,俄罗斯总统的权力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法国总统。

    一、法国半总统制与俄罗斯总统制的相似之处

    法国宪法赋予了总统凌驾于三权之上的权力,规定“共和国总统要确保宪法得到遵守。总统通过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正常行使职权和国家的持续性”。这一表述意味着总统是一切权力之上的权力,从而使法国总统拥有了高于美国总统的地位,因为美国总统在体制上与立法、司法处于相互制衡的地位。而俄罗斯的三权分立是名不副实的,它没有建立起真正相互制衡的权利体系。总统独揽大权、议会位微权轻、司法独立地位也不牢固,从而使俄罗斯呈现出强总统——软议会——弱政府的特点。法国半总统制与俄罗斯总统制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总统在权力机关的地位看:两国总统都凌驾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形成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政府体制。戴高乐将军在设计法国总统职务时,认为总统应该是法国制度的重要基础,它是由法国人的理智和情感选定的,作为国家的元首和向导而存在。这一设计带有浓厚的封建和宗教色彩,将法国总统置于一种至高无上的地位。总统行使权力的行为不仅无需承担政治的和法律的责任,而且除了犯叛国罪由议会控告之外,宪法再没有规定任何弹劾总统的条款。从政府体制的权力结构看,法国总统并没有置于三权的相互制衡之中,而是凌驾于三权之上。法国总统的地位与英国国王相同,它同时又拥有英国首相般的权力,但不需要像英国首相那样向议会负责。而1962年戴高乐提请公民投票通过了关于总统由普选产生的宪法修正案之后,法国总统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了。而俄罗斯总统在权力机关的地位上与法国总统非常相似,总统在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和外交等方面的巨大权力远超过一般民主国家治理国家的需要。总统行使权力缺少监督和制约,政府听命于总统,总统在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不归属于任何一个权力系统,不需要向三权中的任何一权负责或报告,并且有权对三权的活动进行协调。

    从总统的职权看:法国和俄罗斯的总统不仅享有传统的总统权力,还有很多权力是一般总统制国家所没有的。一是解散议会。在法国,当政府同国民议会发生冲突时,总统在同总理及两院议长磋商后,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总统在解散议会前虽然要同总理和议长商量,但不受他们意见的约束,解散议会的命令也无需任何人的副署。总统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力是完全自由的。而在俄罗斯总统有权决定国家杜马选举和解散国家杜马。宪法规定: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出的总理人选,总统就有权解散杜马。二是全民公决。这是一种总统越过议会,直接通过公民来表决法律的特殊权力。总统掌握和行使这种权力,既可以起到削弱议会权力的作用,又可以加强总统自己的地位。法、俄两国总统都有行使公民投票的权力。三是两国总统虽然都不是政府首脑,却可以控制政府,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法国总统虽然不是政府成员,但可以参加政府活动,并由总统主持讨论决定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国总统拥有担任部长会议主席,主持内阁会议和签署法令的权力。根据1958年宪法规定,内阁会议由共和国总统主持,而不由总理主持。总统作为部长会议主席,不仅在形式上主持会议,而且成为一种现实权力,对部长会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掌握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俄罗斯总统虽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政府总理及强力部门部长均由总统任免,总统实际上掌管政府的运作。俄罗斯总统有权经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可以主持政府会议,作出解散政府、解除政府总理及政府成员职务的决定。从而从事实上使政府附属于总统。

    尽管在总统地位和总统职权方面,法国总统与俄罗斯总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两国的政体有一些相同的基本特征,但两国的总统制度也有很多差异。

    二、法国半总统制与俄罗斯总统制的主要差异

    与法国相比,俄罗斯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具有威权主义政体的某些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两国总统都可以解散议会,但是法国总统需要征询总理和议会两院议长的意见,而俄罗斯总统可以独自享有这项权力。法国国民议会可以通过一项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但宪法对此作了极严格的规定,致使议会的弹劾权难以行使。并且对政府提出弹劾案,也会使其自身面临被总统解散的危险。俄罗斯国家杜马如果三次否决总统提出的政府总理人选或三个月内两次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显然,与法国相比,俄罗斯总统是独享这项权力的,他无须征询总理和议会的意见就可解散国家杜马。

    第二,法国由议会确定内外政策的基本方向,而俄罗斯由总统在每年的总统咨文中加以阐明。法国由议会通过纲领性法律来确定国家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目标,当然总统也可以通过总统咨文权,以向议会宣读咨文的方式直接要求推行某些政策。法国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当总统与总理、政府、议会多数派同属一个政治派别时,总统就能很顺利的掌握大政方针,而当总统与总理、政府和议会多数派不属于同一政治派别时,也就是左右翼“共治”时,总统就要名副其实地与总理和政府一同治理国家,共同商讨和决定内外政策。俄罗斯总统每年向议会提交一份论述国内形势、国家内外政策主要方针的咨文,决定国内外政策基本方针。通过咨文评价国家形势和任务,阐述国家政策的基本方针。总统向联邦议会所作的国情咨文作为基础文件确定了总统在国家基本原则方面的立场。总统国情咨文也是指导联邦会议和政府工作的基本方针,要求在立法和政府工作中充分考虑和执行。

    第三,法国总统签署经内阁会议审议的法令、命令,要由总理或有关部长副署才有法律效力,在俄罗斯则不需要有人副署。除了法国宪法规定的部分条款外,总统的文件、法令和命令必须由总理或议会副署。而俄罗斯总统的法令却没有规定副署权,是否由总理或部长副署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四,虽然法俄两国总统都有行使公民投票的权力,但法国总统要按照政府或议会两院的建议才行使宣布全民公决的权力,对俄罗斯总统却没有规定这样的附带条件。法国宪法规定,公民投票的提议权属于政府或议会两院(议会两院以联合方式提出)。总统对于这种提议不是非接受不可,但是如果缺乏这个前提,总统就不能行使该项权力。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确定全民公决是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职权,虽然《俄罗斯联邦公决法》又规定,俄罗斯联邦全民公决的倡议权属于不少于

    200万有公决权的俄罗斯公民,但俄罗斯联邦立法为公民倡议举行全民公决规定了十分复杂的程序,这样由俄罗斯公民发起全民公决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俄罗斯1993年举行的两次公决,都是由总统本人直接倡议的。

    第五,在罢免总统的程序要求上,俄罗斯比法国更加苛刻。当总统犯有叛国罪时,法国由议会两院通过公开投票,以绝对多数作出相同的表决时,才能对总统进行控告,由特别高等法院进行审理,特别高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总统职务才告终结。虽然法国宪法和法律均没有明文规定总统在提议公民投票失败后必须辞职,但是戴高乐在法国历史上曾留下了诉诸公民表决失败后辞职的政治传统,因此公民投票在法国既可以成为加强总统权力的手段,也可能成为罢免总统的方式。在俄罗斯,国家杜马关于提出指控的决定和联邦委员会关于罢免总统职务的决定,必须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国家杜马代表提议,并在国家杜马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情况下,经两院三分之二代表表决同意后才能通过。由于条件过于苛刻,因而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在监督总统权力方面,俄议会比西方国家要弱得多。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差异不难看出,俄罗斯总统比法国总统拥有更优越的地位,更广泛的权力,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超级总统”。

    三、俄罗斯形成超级总统制的原因

    俄罗斯的总统制类似法国的半总统制,但俄罗斯总统的权力要比法国总统和美国总统的权力大得多。这是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的。

    从历史传统根源看,俄罗斯历史上经历了基辅公国、鞑靼统治、莫斯科公国、彼得大帝、苏维埃五个时期,这五个时期除了基辅公国以外,都是中央集权政治体制。虽然十月革命后,确立了社会主义苏维埃政权,也实行了多党联合政权、选举制,但因国内经济文化落后,残酷的国内战争,逐渐转而实行一党制和任命制,到斯大林时期,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由于斯大林的功绩与威望,个人集中了越来越大的权力,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把苏联比较集中的权力推向极端,形成个人集权。俄罗斯在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国家人格化的倾向,使俄国人民容易习惯于中央的高度集权。而这种高度集权的传统是近代法国所不具备的。

    从现实原因来看,转型中的俄罗斯最需要社会政治的稳定。俄罗斯从政治经济改革以来,经济危机、政局动荡、社会混乱,导致国力下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及法律和秩序失控。俄罗斯人民陷入一种历史性疲倦。人民渴望社会秩序和稳定,需要政治上一致、高效、权威的政府。另一方面,俄罗斯在国家面临内政外交层层矛盾的情况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领导改革,保证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所以在目前俄罗斯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强人政治,权威主义政治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领袖人物的超凡人格魅力对于稳定和平衡社会心理、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外部因素来看,俄罗斯总统制的确立是其政治体制的一次深刻变革,这次变革中外部的施压是其中的原因之一。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民主输出”,经济利诱以及东欧国家的政权易手等形成的压力,是促使俄罗斯政治体制转轨的重要外部条件。为了实现促使苏联和俄罗斯“民主化”目标的实现,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出面支持反对派和“民主人士”等。其他西方国家也针对俄罗斯出现的意识形态真空和经济困难,向其兜售新古典经济学和民主政治学。俄罗斯的民主制度是移植过来的,因此它不可能马上做到像西方国家那样的民主程度,因而它的总统制具有威权主义政体的某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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