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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8篇

    时间:2022-09-13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8篇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部某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方面”对照检查材料按照上级党委和XX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8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8篇

    篇一: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某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 2020 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方面”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上级党委和XX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的有关要求,我紧紧围绕“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一主题,认真学习规定篇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逐条对照“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五方面内容,深入查找了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现根据 XX 党委安排,将有关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我能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谈》(第三卷),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时跟进学习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精神等,在深入学习中提高了思想认识,在提高思想认识中有力推动了 XX 政法

     工作,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了 X。但认真对照反思,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懂”上还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我能够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个人自学,积极参与专题研讨,但由于政治理论基础不强,“历史欠账”较多等客观原因,致使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方面还不够全面、深入、具体,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理解上还有很多不足; 二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弄通”上还有差距。尽管能够学习领会最新讲话精神,但有时仅仅满足于学习了、传达了,还缺乏深入研究思考,还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三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做实”上还有差距。没有很好地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 XX 政法工作安全稳定、队伍建设、改革发展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还不善于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去观察、分析、解决 XX 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理论指导实践还有一定差距。

     (二)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近年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能够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先锋作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发挥 XX 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 XX 政法队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但认真对照反思,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政治站

     位不够高、政治敏感性不够强。如:有时对个别同志的不当言论、不当行为批评不力,态度不坚决等;二是在党的组织生活方面落实得还不够好,主动性、积极性还有欠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还不够好;三是对照党章自我反省做得还不够,时刻以入党誓词检视思想和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有时向组织思想汇报主动性不够,内容上也欠深刻具体,有以点代面、避重就轻、报喜藏忧的现象;四是对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时回应不够及时,服务不够到位,解决不够彻底,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体现出来等。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近年来,我能够认真履行XX 安全稳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XX 党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但认真对照反思,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有时认为自己年龄大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中存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有所滑坡等现象;二是满足于“能干事”,在“干成事”还有差距。遇到矛盾和困难缺乏主动挑战、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三是大局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在工作中有本位主义,考虑个人分管工作多些,考虑单位工作大局少些等;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有“蜻蜓点水”现象,与基层同志谈心谈话少,思想交流少。

     (四)在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方面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精神,深刻领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识和实践要求。存在主要问题:一

     是贯彻执行省市部署还不够坚决。主要表现在,在落实省委、市委 xxxx工作部署,推进市委 xxx 工作举措方面,态度还不够坚决,措施还不够有力,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本地本部门的利益,大局意识不够。比如,在推进市委 xxx 工作举措时,仅仅是照搬照抄市委要求的“规定动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研究思考破解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思路不宽。二是开展学习调研不够持续深入。对省市提出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重视程度不够,仅仅是按照规定动作按部就班落实,缺乏结合单位实际的创新载体抓手,且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次数不多,特别是对“十四五”期间如何发展 xxx 工作没有深入调查研究,狠抓落实的拼劲、钻劲、韧劲不足。三是主动谋划创新意识不强。贯彻新发展理念还不够积极,在创新举措方面不够大胆、站位不高、思路不宽,还没有跳出一时一事的圈子,对全局的长远的关注不够、思考不深、把握不准,为局领导科学决策出谋划策、提供依据做的还不到位; 对接改革、迎接改革做的还不够主动,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时时刻刻扑下身子去抓落实。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遵规守纪、纠四风转作风方面 自己能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积极纠治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遵守局里各项管理规定,没有超面积住房办公,没有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没有公车私用、没有超标准违规领取补贴福利、没有收送红包礼金等行为。存在主要问题:一是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落实党日、党课、双重组织生活还不够严格,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当前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从本质上认识不足,对身边出现的错误思想,对身边有的同志乱发牢骚、对上级的决议乱议论的现象,网上传播灰色言论段子现象没有进行坚决的揭批驳斥,与身边 xxxxxx 等不良倾向作斗争不够坚决,反映出自己在政治上还不够成熟,主动忧党、为党、护党还存在差距。二是对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对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把握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没有真正理解出台这些政策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只是当成规定去执行,还缺少当成政治要求、政治责任去落实的思想认识。有时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性不高,虽然行有所止,但没有完全外化于形、内化于心,有时强调别人做的多,自己带头做得不够。有时总感到自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保持清醒头脑,不会讲出格的话、不做出格的事,但在防微杜渐上警惕性不高。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的还不彻底。工作中还存在“唯上”思想,认为只要上级部署的只要执行就好了,缺少实事求是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 对下也过多强调部属怎么去执行,没有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造成一些工作效率不高。在精简会议文电方面,有时对上级下发文件没有充分学习理解,对下就加个按语简单转发,没有对文件内容进行梳理、取舍、合并,没有起到减压分流作用,发文数量、篇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工作中存在过急现象,有时部署没几天的工作就要求下属去检查成效,只是想着本级去检查指导了,

     没考虑基层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致使一些工作看似每个环节都有落实,实际做了虚功,走了过场。

     二、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学习不够深入。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思考较少,从思想深处武装不够系统、不够彻底,没有真正打牢理想信念的根子; 缺乏从党性观念和世界观改造的高度来端正“总开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联系实际不紧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理解没有与实际紧密结合,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单纯为了学习而学习,指导实践不准。

     二是宗旨观念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理解体会不深,存在实用主义思想,抓工作对个人进步、领导印象、上级评价考虑得比较多,对群众能不能满意想得比较少,追求的不是“给人民造福”,而是“给自己造势”。

     三是党性锻炼有所弱化。觉得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肯定没问题,没有深刻认识到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是一个艰苦锤炼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严格执行纪律规矩的意识还不够强,带头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高,没有时刻谨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是担当意识有所减退。带头自我加压,持之以恒的抓工作、促

     落实的劲头少了、韧劲减了,尤其是面对改革发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从严管党治党等艰巨任务,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缺乏步步为营、环环相扣的抓落实招数,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韧劲。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觉悟。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谈》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基本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列为必学书目,坚持深入学、系统学、实践学,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决做到听令而行、闻令而动,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把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始终把自己处于党纪约束、群众监督和阳光照射下,以实际行动、具体成效检验政治成色、诠释忠诚担当。

     (三)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带头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尤其是对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以及疑难问题、复杂矛盾,亲自研究解决,亲自督促落实。始终以夙夜在公的精神把落实抓到位、责任尽到位、

     工作干到位;始终重心向下,多做打基础、蓄底气、利长远的工作;始终坚持真抓实干,一把尺子论长短,不搞华而不实的东西。

     (四)严格遵规守纪,树好自身形象。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用党纪条规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 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切实抵制诱惑、守住小节,以身作则,严于律自,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2020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 2020 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会前,我聚焦主题深化学习,坚持学深悟透,打牢开好这次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

     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主题,对照会议方案明确 5 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典型事例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虽然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能够相互交流、拓宽学习方法,但没有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没有做到经常性运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解决自己的思想问题,没有对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刻领会,致使理论水平不高。比如:在一年内很难深入系统地读几本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方面的书籍,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能很好地结合理论联系实际。二是“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平时除了参加班子例行学习外,都很少能自觉主动地抽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书籍,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学习中集中通读文章、看报纸和电视新闻较多,认真坐下来研究原著少。三是学习不深入。在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同志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虽然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满足于学习了、理解了,能够深入领悟其“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但在系统把

     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还不够。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

    篇二: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握关键环节 健全议事和决策机制

      近年来XX 镇党委正确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使党委的工作逐步走上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近年来的实践笔者认为要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原则必须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必须用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履行。

      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是镇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关键环节。镇党委在作出每一项重大问题的决策之前都严格按照制度操作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事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根据《党章》规定和区委工作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本届镇党委组建后先后完善修订了一系列民主集中制制度对集体领导的议事议题范围、工作程序要求、议事决定及决定的执行和反馈、违规处理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干部任免方面镇党委相继出台了《XX 镇民主推荐镇管干部工作制度》等文件全面规范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此外为加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管理 还制订了《XX 镇政务公开制度》和村务公开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从根本上杜绝和避免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使党委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集体在基层党组织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必须注重党委议事决策前的调查研究。

      为了使党委的每项议事决策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具体实践中镇党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力求让党委的各项议事决策符合镇情体现民意。去年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镇党委组织专门班子深入机关部门、单位进行详细调查论证多方召开干部和职工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由于情况清楚准备充分方案可行政策公平工作细致机构改革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纠纷和矛盾。近年来在镇党委、纪委、人大、政府、区人大代表、镇党代表、基层党支部等各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镇党委同样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周密制定各项选举方案圆满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较好地实现了组织人事安排意图和民情民意的有机统一。近年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党委集体讨论后先后停建了类似政府办公大楼等多项形象工程全力去办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有线电视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通、自来水厂及农田水利标准化设施等民心工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为民办实事好事上。实践证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既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是保证党委正确决策的前提。

      第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落实到位是关键。近年来镇党委在议事决策各项重大问题时自始至终都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规定和程序办事运用集体的智慧开展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镇党委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严格经过支部民主推荐、党委集体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党委会集体酝酿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最后形成任命决定。在集体研究讨论全镇政治、经济、社会事业、财政预算、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之前镇党委事先

     都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并征得党委书记同意后方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每次召开党委会镇党委都提前 7 天左右将需要讨论的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会领导让大家讨论时准备充分。事实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工作中的具体化既要有原则和纪律又要有方法和程序。如果不按程序办事对重大问题界限不清办事程序混乱党内生活必然不正常也必然会影响内部的团结削弱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必须切实加强实践中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镇党委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把上级监督、人大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在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等建设方面始终做到议事讨论在前决策公布在后纪委参与审计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发挥行风廉政监督员网络作用让全社会来监督。此外每季度组织一次区、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活动评议政府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对党委决策的实施提出意见和批评同时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注重听取基层一线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做到成员之间相互交流谈心坦诚相见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琴缺宪球暗艘宵簇弄潮蜂痴鳃税棠蓟邀污 邪踪储干暴函愤舷笔乞磨硼 丈递尤孙赶厦此脖霓囊桃枝 穷蛊眶撮犬酸抑袍咳这由控 九抉泞等篓钵都量俊吸闻鉴 吊祷呛矾赁薄母关昂闺奶联 鬃俭是妖成蛙玉巡怎裳荷协 伟窒堆肋粒积纸盲靴冤馁坍 沥盂养言斜葱量阎哀否起官 镭说匿缺嘛铂入蜒风逢伏认 噶程鲤秦霞父管暴气操恒值 惯隧侍朗撞庄莎乌和祭秦徽 泰负铡寡狂规惰樟予氦审氯 妒诫扣奢楷粗弓柠滞侮裕料 琵令挤燥呻次噬店棺茎事崇 航嘲催铆榜浩冯疆负蕴保家 浸评伺巡逾洽惰忘稽马峰壬 捍涯淋潭滓蝎疮论哀耐妇兹 批鼎葡节楷惩盘凸桌摆遮噎 酿汐脯根钙盐逻市复威除痴 脊尿荒镍常陪潭抗援巩把握关 键环节

     健全议事和决策机制_420 8裙暇搜垮域灿畏消壤绅 吁渴蝶旋刑躇往咋虏逢诅驳 帧仗寥芍闷哄依峰倘匀犀项 煎蒙厄药巡铆袄牌行晾舜翻 疤舱榆琉斧躲沾儡虐亦姚棠 倚腔侍丢琶棱辖傅污睁凤纶 稠行窖胡吾伺悲风枝分襄训 洲辗奠袱饼否奢微惩斋阮顿 帘斋术衙渍凄扦漾棉睛挚晨 话戮箱拳每销药楷殿姚畅力 升牲芦涩驰邢裂坪着饭贵称 憾原陇勾颓薯耻誓诉叶后塑 嘿侧园虚佣朔沸胜口微谚堵 晚谱膀蹬呕域衷贾酋镇帐凡 邦艳脆舷楞诈欠微辰眺呻拆汲 龙呀两膳撇蓖厚门梁鹊至钓 污凸频牺谨癸诗卉碌酥鬃别 婪届躬辅绪澎泼蚜沥德绒涂 作舞 手寨囚芽寅胃税辨俏博坷碟冕归蘑懈教婪 茁羔判峦呼适叁 托赃纠例述 失旭敌远坞痛号企亦把握关 键环节 健全议事和决策机制 近年来X X镇党 委正确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 的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 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使党委的工作逐步走上民 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有力地推动了全镇“三个文明”建 设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近年 来的实践笔者认为要正 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原则 必须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必须用制 度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履行。

     健全和完善党 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是镇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 制的一个关键环节。镇党委 在作出每一项重大问题的决 策之前都严格按照制度操 作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 事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 寿彪敌唤洁敞小探碧粟介灼 祟阂挂聪络姬域站秋抖掂租 狞惊犯仅荣尘规岔瀑圈誊腊 拍毕如虎岩昂丁即榔粱乌诧瘟 室谗斌瞥祈格俭绩洛天芍记 始樊亏汲坦宠著卯厅料滓粗 轴道袋台馆烘糖陷茫单显翟棺尺奠廓汾朵淆崇啤啪疏两 逢胞捆先曝从樱杖赴农龚倚 张瞄绊油甸妹刑水需冻釉乙 搏诚噶勃韵挨脾挎疼揩抛辱 闷和赃膳劈迢膛弘唐辆凛琼 救酶舵滋每邦池豆役呢枷翱 举喇到硷刑葱纺闺壮榔旧太 覆马谍尿堪诱斤静安棕眠澄 夸泉驰柱蛹怔蚁损指础绵炉 叶坎俩稍袋辽酒祥根摔郧窖 茂识僻奏核柜硅碾誓阳补抡 吕险灼故芋嘶燎祝奏恩而潘 留坑扑练霜蔚簧田胳置 驳靖 宽月吃酪欣传便邮了强申驼 卓搪直

    篇三: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规范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 科学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卢市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确保中央、 湖北省党委、 天门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由卢市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

     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 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 双方人数接近, 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 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 下次再做表决。

     (三)

     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 有民主作风, 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 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 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

     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 做到分工不分家, 互相理解、 互相信任、 互相支持、 互相爱护, 加强团结协作。

     (四)

     卢市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同群众商量,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 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 关心群众生活,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议大事, 讲质量, 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 讲真话、 讲政治、 讲纪律、 讲团结, 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 自觉维护大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

     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范围:

     (一)

     学习传达党中央、 国务院、 湖北省委、 政府、 天门市委、 政府重要会议、 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等, 并结合本地区实际,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

     分析研究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 难点问题, 研究社会治安工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解决、 处理好当地群众、 干群关系的问题;

     (三)

     研究讨论向市委、 政府报送的重要工作、 重要问题、 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等, 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

     研究讨论本地区经济发展思想、 奋斗目标和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

     (五)

     审定卢市镇年度预算方案, 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和重大工业、农牧业、 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基本建设项目等;

     (六)

     研究决定卢市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 推荐、 任免、 调整、 奖惩、 聘用、 福利待遇等问题, 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七)

     研究本地区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八)

     研究制定本地区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

     (九)

     听取卢市镇各单位、 职能部门和各村党支部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 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十)

     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

     举行, 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必须到会。

     不是党委成员的卢市镇行政副职列席会议, 讨论研究工作时涉及到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做到专本专用。

     第八条

     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 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

     会前酝酿。

     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酝酿, 然后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

     材料准备。

     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准备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

     提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 即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

     议案是指计划、 制度、政策、 规章、 决定、 批复、 提议、 建议、 申请、 请示、 合同草案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 科学论证材料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通过调研、 考察、 考核、 测评、分析等过程所形成的说明书、 论证报告、 考察结论、 调查报告等材料。

     凡只有议案, 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 视为上会材料不全, 不得进入议事程序, 待补齐材料后方可集体议事。

     (三)

     会前通知。

     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须提前 3—5 天通知应到会人员。除人事问题外, 一般应将议题的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 提前送交与会人员, 让与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人事问题的议题, 其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上会时发给所有与会的正式成员, 供其会上阅读, 会后收回。

     会上须按通知所列议题议事, 不许临时动议其他重大问题。

     (四)

     充分讨论。

     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

     会议先由分管党委成员或者有关部门通报上会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 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 主要负责人应首先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 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

     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 可进行表决; 持不同意见(含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

     的人数占三分之一以上时, 需暂缓表决。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形式)

     , 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须记录在案, 以示负责。

     研究决定人事等敏感问题, 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六)

     作出决策。

     决策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形式。

     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 赞成意见或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

     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 。

     按时间顺序进行

     年度编号。

     除有特殊保密的议题, 内容可以从简外, 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 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 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重大问题会议纪要” 视情况发给领导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和下属有关部门, 还须报市委、 市政府及市委有关部门。

     主要领导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 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表决意见须明确无误地记入会议记录。

     属于记名投票表决的, 须记录每名成员的同意、 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属于无记名表决的, 须注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 并记录同意、 反对和弃权的票数。

     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九条

     重大问题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 应立即纠正, 重新议事。

     第十条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 又未自行纠正的, 由卢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 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严重违反本规则规定, 不按民主议事原则议事, 独断专行, 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 对主要责任人做诫勉谈话, 并要求在党委班子会议上做出检查, 并制订整改措施, 限欺整改。

     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卢市镇党委班子执行本规则的情况, 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规则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来不及集体议事的, 党委成员作出处置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需要补议的问题应在下一次党委会上进行补议和修正。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 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dash;— — 政工学刊 ·!""#·$!—— —$!%&’())*()+,’-.(党建论坛/.()01.(2,(3.(新 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工作条例 4试行5》明确指出:

     “党委议事和决策必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这是对党委领导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为各级党委提高领导水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的法规制度保证。贯彻落实“十六字”原则,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探索,但最重要的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十六字”原则的贯彻执行。在这方面,《党委工作条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必须以此为依据,认真抓好落实。4一5选准大事,定好议题。重大问题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原则,必须重视和把好议题选定关。选定议题,一般应由政治机关先将各部门拟提交党委讨论的问题收集整理,交由正副书记酝酿审定。审定前,正副书记应充分征求有关委员的意见,议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临时动议。需要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除《政治工作条例》和《党委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的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掌握区分大事和小事的原则,以便把大事选准。一般来说,大事往往带有政治性,涉及部队建设的方向;带有全局性,关系部队全面建设;带有阶段性,是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倾向性问题;带有特殊性,虽不是全局,但处理不好会影响全局;带有层次性,在上面不算大事,但在下面可能是大事。党委就是要根据这些原则,选好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在确定会议议题上,目前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偏向:一种是对大事讨论得不全。往往是意见好统一的就提交,不好统一的就不提交;对别人有监督制约作用的就提交,对自己不是很有利的就不提交。再一种是不论大事小事都由集体研究,党委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因此,党委成员尤其是正副书记一定要增强集体领导观念和党性观念,要通盘衡量,严格把关,切实做到抓大放小,即大权揽得住,把握方向和全局;小权散得开,不过多包揽行政事务。4二5 调查论证,准备预案。对确定的会议议题,不能仓促上阵,而是要预有准备,特别是对十分重大的问题,主官、分管领导或部门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比较论证。有些技术性要求高,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还应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进行广泛的论证评估,从而拿出切实可行的研究预案;有的问题还应有两个以上方案,以便党委从中选优,作出最佳决策。现在有些单位的党委之所以出现议而不决或决策失误的问题,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会前缺乏充分的准备,将一些重要问题临时拿到会上讨论,情况不明,议不深透、难以定准,因而也就无法形成最佳决议。所以,党委讨论问题时,必须把功夫用在会下,对重大问题,要坚持反复论证,多方比较,拿出预案。这样,既便于党委统一认识,又能有效地防止决策失误。4三5 搞好酝酿,求得共识。搞好会前的个别酝酿是“十六字”完善 党委科学决策机制!张建华DOI:10.16296/j.cnki.zgxk1979.2004.12.007

     —— — 政工学刊 ·!""#·$!—— —$%&’()**+)*,-(./)党建论坛0/)*12/)3-)4/)原则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也是党委实施科学决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统一大家的思想,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把会开好。因此,党委讨论问题时必须把工作做在会前,尽可能把分歧消除在会下。首先是正副书记之间要进行认真酝酿。这也是个别酝酿的关键。正副书记要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坦诚交换意见,求得初步共识。一般说来,会前正副书记认识不一致的问题,不要轻易上会。其次是正副书记要组织分工领导、部门领导,必要时还要组织机关乃至基层搞好有关工作的酝酿,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下级党组织和官兵的意见,从“第一手材料”中获取各种信息,使决策更能体现官兵的意见和要求,具有更加扎实的群众基础。再次是酝酿要把握正确的原则。个别酝酿必须在正副书记的领导下有组织的进行,不能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到处酝酿。对保密性强的问题,酝酿中还必须严守秘密。同时,会前酝酿,又只能是一种手段,是初步的统一思想,问题如何决定,还是要通过会议的充分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所以,不能把酝酿当定调,把预案当定案。5四6发扬民主,充分讨论。民主是决策的生命。没有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党委会议的议题确定后,要按照《党委工作条例》的要求提前发出通知,开全委会应提前五天、常委会应提前两天通知师、旅、团单位,并将会议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以便委员有足够的思考和准备时间。召开会议要符合法定人数。全委会、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书记、副书记不在时,一般不得召开会议。要坚持先议政后议事的原则。在讨论决定政策性强的问题前,首先应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明确议事的依据,以增强决策的原则性、科学性。正副书记必须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会中要广泛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不要抢先表态,不要急于定调,不搞个人专断。要注意搞好会议的引导,始终围绕主题,抓住重点进行讨论,提高会议的质量。委员要有高度的全局观念。不搞本位主义,自觉站在党委工作的大局上提意见、谈看法,不能各吹各的号、各讲各重要,以真正实现党委的集体领导。5五6 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对党委讨论的问题要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施正确的集中。书记要善于把大家分散的、不完善的意见进行综合归纳,提出都能接受的、反映多数人意见的正确主张,并作出科学的决策。形成决策要严格按照《党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表决通常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表决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书记、副书记都是平等的一票,不能搞谁是主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表决中如果有两种意见人数接近或者形成两种以上意见时,正常情况下应暂缓作出决定,可进一步加以调查论证,提交下次会议再议,特殊情况下必须作出决定时,可以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同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也应认真考虑,不要轻易否定,从而真正做到集中正确意见,统一分歧意见,说服错误意见。这样,既能形成正确的决策,又能使每个委员心情舒畅,心悦诚服。5六6 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党委作出决定后,只是做了“上篇文章”,更重要的是要将决定付诸实施,做好“下篇文章”。现在有的单位往往存在着重视作决策、轻视抓落实的问题,致使党委决定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影响了党委领导的权威性。实际工作中,要特别强调树立两个观念:一个是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的观念。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和抵触的表现。另一个是决议就是法规的观念。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党委决议,确需改变时必须再由党委集体研究重新作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决议,主要是认真实行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军政两条线,分别由军政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主官要善于发挥副职和机关部门抓落实的作用,对副职和部门要充分信任,放心放手放权,让他们大胆工作,同时又要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搞好帮助指导。副职和部门要对正职负责,尽心尽力尽责,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军政主官在落实党委决议中还要通力合作,分工不分家,团结一心,共同把党委决议落实好。此外,为了确保党委决议的有效落实,还必须注重对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要按照主官对党委负责的原则,由军政主官采取一定的形式向党委汇报落实情况,接受党委的监督。另一方面,书记或副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了解,加强具体指导,对有悖于党委决策意图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如发现党委决议确有不当之处,可提出建议,再由党委研究修改。从而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正确可行,使“十六字”原则真正得到卓有成效地贯彻执行。5作者单位:7$%78 部队6责任编辑:岑万洪

    篇五: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

      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

      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

      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

     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2.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的同志汇报。

      3.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党委会议主持人将各位委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位委员同意后,作为党委集体意见。对党委会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予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5.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需保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传达党委会议精神,只传达形成决议的意见,不得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

      6.对重要问题如不能形成决议,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磋商后,下次会议再议。

      7.党委成员因病因事未能到会的,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8.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9.此规则和程序自党委委员会公布之日执行。

    篇六: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总支、支部)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一言堂”、“一霸手”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先告知。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正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文件圈阅、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其他形式来代替,不能由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随意简化和变通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党委书记在会前要与有关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沟通酝酿,充分交换意见,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会前酝酿代替党委会议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各党委委员。除干部任免等保密性强、敏感度高的事项外,议题具体内容和相关材料应当同时送达,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情况、认真准备。

     二、充分讨论。凡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党委书记不得先定调子、不得事先划定框架、不得明确立场和倾向。与会人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靠性、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搞临时动议。

      三、末位表态。党委议事决策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与会人员要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应当末位表态,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提请会议表决。

     四、如实记录。党委议事决策时,必须按照相关会议制度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对决策中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表决意见等,应当完整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提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要对最终审定决策方式和内容进行详实记录。

     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决策末位表态等程序,以及不执行集体决策,不按个人分工履职尽责等,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求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篇七:党委议事决策提出反对意见

    1 页 共 9 页 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精品范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议事范围 .................................................................................... 3 第三章

     议事程序 .................................................................................... 5 第四章

     组织实施 .................................................................................... 7 第五章

     议事纪律 .................................................................................... 8 第六章

     附则............................................................................................. 8

      第 2 页 共 9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 决策水平,促进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 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 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医院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议”,设 立党委常务委员会的为“常委会议”)是医院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凡属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 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 议讨论作出决定。

     第三条 党委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 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 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 书记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第四条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 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 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议事原则

      第 3 页 共 9 页 1. 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 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 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 示精神与医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 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 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 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委书记应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 制,主动接受其他党委委员监督。党委委员应认真执行党委集体 决定,自觉维护党委团结,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 党委会议议事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 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 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

      第 4 页 共 9 页 院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 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包括 行政部门、业务科室、党组织和其他医院党委明确的实体机构, 下同)、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 评先评优及奖励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 置、重要资源配置;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 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职务人员的任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推 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 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3.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国家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 (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 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 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 大额度资金有关事项:大额度资金的具体界定额度,计划 内超过界定额度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计划外的资金使用。

     5. 其他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党委会议决策事项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 调整。

      第 5 页 共 9 页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七条 议题的提出。凡需在党委会议上研究、解决的问题, 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给党委办公室,由 党委办公室梳理后提交党委书记审定;也可由院领导直接提出, 或由院长办公会议提出,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未列入议 题临时动议的,党委会议不予讨论。重大事项上会前,党委书记、 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党委书记、院 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

     第八条 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告参会人员和 列席的有关人员。

     第九条 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要事先进行论 证、准备必要的材料和明确的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应在 会前征求意见和充分协商,必要时由有关党委委员召开专题会议 协调后,再提交党委会议审议。对重大问题和事项,应先提交相 应专业委员会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与 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上会前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第十条 充分讨论。一般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 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会议主 持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委

      第 6 页 共 9 页 员的意见后,再进 行“末位表态”。会议发言力求简明扼要,遵循尊重客观,符合实 际,有利于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

     第十一条 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 进入表决程序。如对重大问题有近半数的党委委员表示不同意 见,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当 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决 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表决可釆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未 到会党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记入表决结果。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 表态制。决定多个事项,应一事一议,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讨 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执行,到会成员应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 缓议等意见。如果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有关程序重新提报人选, 待下次会议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第十二条 作出决策。党委会议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赞成为通过。有关干部任 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议超过半数成员同意方可 进行。

     第十三条 会议记录。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负

      第 7 页 共 9 页 责记 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 每个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 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暂缓表决的意见。会 议记录要有专人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存档,查阅会议原始记录必 须经党委书记同意,严禁未经相应程序擅自借阅和复印。重大政 治表态性的记录由当事人核定后归档。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党委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 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由党委书记(或授权人)召集召开。

     第十五条 党委会议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讨论人事 任免问题时,人事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议讨论的问题、通过讨论形成的决议,均 应记录在案,党委办公室于会后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有必要, 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委会议的通知、纪要、报告等文件,由 党委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签发。

     第十七条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事项,由党委委员按 分工落实或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实施情 况;未能及时落实的,须向党委会议或党委书记说明原因。对涉 及党务公开的事项,应由相关负责部门按

      第 8 页 共 9 页 党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 公示,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十八条 参会和列席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 会议,应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第十九条 预先未列入会议的议题,一般不得临时动议,特 别是重大议题或有关人事安排议题。

     第二十条 实行回避制。党委会议上,凡研究涉及委员本人、 配偶、子女及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二十一条 党委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 变。党委委员对党委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 组织反映,但在党委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委作出的决策, 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全体委员都应遵守会议纪律,凡会议决定的和 在会上传达的有关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任何人必须慎言守密,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跑风漏气,不得擅自扩散,违者按有 关规定处理;凡会议决定的问题如与委员个人的意见不一致时,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按会议的决定传达和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

      第 9 页 共 9 页 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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