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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征文例文

    时间:2021-10-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征文范文

    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大家对民法典了解多少呢?下面就是豆花问答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征文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范文一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

    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范文二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从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等多个方面详细阐释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这篇民法典“讲义”,更是饱含人民情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法经》问世,到《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通过5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民法典编纂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法治保障。民法典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正如“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针对疫情期间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无人照料等紧急情况,民法典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为孩子们提供更多保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侵占通道等引发的纠纷,相关方如何担责……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社会关切,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从法治层面推动痛点难点问题,这部镌刻人民权利的“宝典”,有力度、有温度。有关部门要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典共1260条,全文逾10万字,大到产权制度,小到婚姻家庭,无不为人民而书写。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也要始终到群众中去。“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普法进社区、普法赶大集、在线答题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范文三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颁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变化。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七个条文,但仅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谋虚伪、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复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关合同可撤销、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担保从属性效力判断等相关条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对合同效力灵活处理的缓冲地带,体现了使合同尽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逻辑调整、内容增减、条文表述等细节之处,笔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对合同无效情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体现了鼓励交易、保护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晰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细节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探索。《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复杂性,向我们努力呈现在鼓励交易基础上效力问题的复杂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未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判断。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变化的感受,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复杂。”

    这样的作品一直是我的心头好。

    启发岂止是一点点!

    新科技创造新农村

    中盛小学 六年级四班 陈秀雯 辅导老师:龙莉

    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高科技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出„„

    原来的贫困小镇,在高科技的带领下,变得富饶而美丽!

    我的老家在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小镇上,那里山清水秀,高山环抱。小镇上的人们虽然生活得很幸福,但是却丝毫领略不到高科技的风采!

    在冬天,那种刻骨的寒冷,至今让我难以忘记!晚上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瑟瑟发抖,身上盖着一床又一床的棉被,半夜想起来喝杯水,都会被那冷飕飕的寒风吓得不敢挪动半步;夏天,大汗淋漓,拿着蒲扇不停的扇着,以求那一点点的凉爽。水井里的水,就如那火红的太阳一样,烫得让人不敢入口„„那时候不仅没有我们现在这些家用电器,连电视也只是那种看不清人物的黑白电视,更别说现在小朋友们爱不释手的电脑了。想到这些,我一直都不想回到那里„„

    今年暑假,在爸爸的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又踏上了这段返乡之程„„一想到那闷热难受的感觉,我就感到十分的不适;一想到那种手酸的抬不起来的感觉,我就如坐针毡;一想到„„

    这次回家,我寄住了大伯父家。一下车,映入眼帘是宽阔的柏油马路和一棵棵枝繁叶茂的小叶榕。呀!那些小平房呢?我这时才回过神来,原来的那些矮房子,已经变成了栋栋高楼大厦,直冲云天!原来那些肮脏不堪的小巷,摇身一变成了一条条整洁前卫的商业大街,这使我大为诧异„„在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大伯父家。刚一进门,大伯父就出来迎接我。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好舒服。咦?不对呀,现在明明是三十几度的大热天呀,骄阳正乐此不疲的照射着大地,到处都是一片炽热,怎么会有凉风呢?大伯父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自动解释道:“小雯呀,你也好几年没回来了吧,你不知道这几年我们镇的变化可大了,大伯家也装上了一些小家电。” “小雯,来来来,渴了吧?家里有可乐,要喝自己拿!”我随着大伯父手指的地方看去,只见那里摆放着一台四开门的冰箱,哇!好漂亮!

    “加油,加油,快快快,那边那边,不对,这边,就是这边„„耶!赢了!”一阵欢呼声随着凉风飘进了我耳朵。我随着声音望去,好家伙,我的两个小表弟正守着3D液晶电视兴致勃勃的玩着“魂斗罗”呢!只见他们两个随着动作的变换,身体也摆过去扭过来的。电视上那两个小人就像真得站在我们面前似的!此时,我心里不禁感叹道:“高科技真牛!”“对了,大伯父,我要写一份报告,需要上网去查阅资料,镇上哪里有网吧吗?”我着急的对大伯父说道。“不用,小雯,去年我们家也买了台小电脑,你先用着,也不知道是否和你家的一样?”大伯父一边说一边挠着后脑勺,似乎还挺不好意思的。“噢,这变化未必也忒大了吧!”说着说着,我跟着大伯父来到了书房门前。一推门进去,书桌上那台超大液晶屏的薄屏电脑马上吸引了我。开机才用了二十几秒,嘿!你瞧瞧,这网速!

    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是傍晚时分。 阵阵菜香把我从五彩缤纷的网络世界里带了回来,我迫不及待的来到餐桌前。餐桌上煮着沸腾的火锅,上面浮着红彤彤的辣椒,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锅下面用的是沼气,哇靠,还尽是一些先进玩意儿!

    在餐桌上我和大伯父一家思过去看今朝想未来,谈得不亦乐乎。在和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了近几年,小镇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伙二跟着时代前进的脚步,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现在,家用电器在小镇上也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总而言之,一句话——城里有的,小镇上有,城里没有的,小镇上也有!

    科技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紧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尽情领略高科技的风采,让我们在温暖的怀抱中 ,向着新科技,向着新未来,发起挑战!

    科学带来了什么?

    中盛小学 六年级四班 杜芊芊 辅导老师:龙莉

    当今社会,科学十分的发达,但科学带来了什么呢?灾难? No、No、No , 科学,带来的是美好生活。

    有人会问了,美好生活?我才不觉得呢。其实你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然我列举给你们看。

    (一)不用挑战楼梯哥哥

    以前,我回家上下楼都是走路,可把我累坏了。你想想本来一天在学校上课、做作业就够累了。放学回家还要走十几分钟路,接着还要爬楼梯,那不是要累死我吗?唉,回家哪想再做作业呀!可作业做不完,第二天又要挨批评„„后来,我搬家了,正当我喜滋滋的期待新家时,突然一个激灵,遭,那栋楼有几层哦?要是是„„好吧,去问爸爸,十二层!哇!这要走好久哦?我昏了。走到新家楼下,我真有一种想倒回去的感觉,可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去。走到楼梯,爸爸把正准备爬楼梯的我一把拉进了一个方方正正的铁皮箱子,美其名曰“电梯”。目瞪口呆地我看着爸爸按下了一个键,电梯开始缓慢地动了起来。“丁咚”到了!太高兴了,有了电梯,直接站在里面按个数,不到一分钟就到了。多方便、多快捷啊!这归功于科学技术吧?

    (二)不用担心“炊壶”大怪兽

    以前烧水啊什么的,都是用炊壶来烧,这个大家都知道吧。那时炊壶可是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的大怪兽啊,看它那银光闪闪的身躯,被火烧得通红通红的,不时发出“呜呜”的怒吼声,甚至有时会把它绅士的帽子弄得翘起来,以示自己的愤怒。这时,爸妈会不约而同地大叫“快,快关火,速度啊,快!”并连滚带爬地跑过去,生怕晚一分钟它就像定时炸弹似的“膨”的一声爆炸呢!结果有时被摔了个顶朝天或者狗吃屎。哎!可疼了呢!现在呢,电热壶妹妹来到我们家,它总不用我们提醒就会自觉的关火,还会乖巧的懂得让水保温。就算我慢悠悠地悠过去,也不担心它会生气(爆炸)。啊,科学真伟大„„

    ( 三)再见书哥哥的诡计

    大家是不是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在无意间看书的时候看到过这句话,结果做作业时,又找不到可恨的那句话了。于是啊,就会死命的找,死命地找„„耗费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告诉你们,这就是书哥哥它无聊了,想找你玩,也就是想捉弄一下你。没错,我也经常被书哥哥捉弄。你看嘛,每次被捉弄时,我会越来越激动,越来越生气,甚至发脾气,摔书、扔布娃娃、大哭大闹„„现在,有了电脑表哥,我啥也不怕了,电脑表哥除了不会超能力之外,在他们那世界(科技世界)可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文能武,武林一枝花啊。什么问题在表哥的辞海库上一搜就都ok啦,啊!科学真的很不错耶!

    (四)再见了,油烟姐姐

    还记得那些年被呛的日子吗?你忘了,我可不会忘。依稀记得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鸟儿在枝头歌唱,歌颂着生活的美好,不想,一阵“呲呲呲”的油炸声吓得它扑扑翅膀,急忙飞走了。接着,屋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咳嗽声。是谁在作怪呢?对!就是油烟姐姐,她真的让人很讨厌哩!现在呢,有了油烟机表弟,轻轻松松就把油烟姐姐给支走了,从此人们再也不担心油烟姐姐会回来啦!

    感谢科学,让我摆脱了种种噩运,让我的生活更美好!“科学让生活更美好!”这句话,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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